『壹』 化妆品专业课学的科目有哪些
化妆品专业课学的科目有表面活性剂,胶体与界面化学,化妆品工艺学等等。
『贰』 韩束的化妆品课程怎么讲
你的上课了才知道
『叁』 微商怎样入门,全套微商卖化妆品培训课程
有心都不难的。你想看中了那个品牌,入货之后,公司都会自动培训你的。我家都是这样。
『肆』 化妆品专业需学习课程
素描与色彩基础、 应用美学、 造型基础、 设计基础、 化妆设计与工艺、 化妆品学内、容 服饰形象设计、 摄影与化妆、 国家规定的初、 中、 高级化妆师技术及理论知识 (包 括:化妆师职业道德、 产品的选择及应用、工具的选择及应用,轮廓修饰、基本打底的方法、眉型设计、眼影的晕染、眼型的修饰、睫毛的处理、腮红晕染、 唇型设计、时尚日妆、 生活日妆、新娘妆、晚宴化妆、潮流化妆、 电视人物塑造化妆、影视人物塑造化妆、T台化妆、舞台化妆、戏剧化妆, 幻彩化妆、 特级化妆、封面化妆、摄影化妆、新娘盘发、晚宴盘发、时尚造型、T台造型、古典盘发)等等。。。
可是现在如果想做一个全面性社会需要的化妆师呢 还要学习整体形象设计啦,美甲知识都要懂得 所以化妆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行业
『伍』 现在学化妆学什么课程好
学什么课程好主要取决于发展方向,根据你的兴趣和性格特点和发展方向选择。学化妆有个人化妆课程、新娘化妆课程、明星时尚类化妆课程、剧组影视类化妆课程等。不管学哪个方向各有千秋:
新娘化妆课程
主要是基础化妆和当时日新娘妆、影楼新娘妆为主,课程内容相对基础,造型简单。就业是婚纱影楼、婚庆工作室、或者创业。相对于其他两类,课程简单,更易上手,就业门槛低,但是就业面窄,发展受限,工作中多需要推荐安瓶、鲜花、服装等,对化妆师的销售能力要求却比较高;
明星时尚化妆课程
除了生活妆,新娘妆,还需要学习明星红毯妆、彩妆、创意妆等整体形象设计课程。就业面宽,时尚造型师、明星化妆师、彩妆师、奢侈品造型师、化妆讲师、高端新娘跟妆师等。相对而言,师资好,有见明星、去电视台、剧组、拍杂志等外出实习等丰富的多样的课程,就业面宽,发展机会多。这类课程对学校、师资的要求高。
影视剧组化妆课程
除了基础化妆,额外会有老年妆、伤效、塑形、毛发制作等课程占比重大。就业面窄,剧组跟妆师、彩妆销售等,相对语言,课程内容丰富,但除了剧组实用性不高,剧组条件相对艰苦,富有挑战性,发展机会多。这类课程对学校、师资的要求也高。
学新娘化妆好还是影视剧组化妆好,或者时尚造型师好?其实不管选择什么方向,最重要是的兴趣,以及选择一个好的学校。如果一个行业,哪怕是发展前景再好,如果你不喜欢,那么做起来也是很枯燥无味的,是很痛苦的。选错了学校,浪费了钱和时间,学不到真本事。
『陆』 什么是十分钟美妆课程
课程是指学校复学生所应学制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老师所教授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十分钟美妆课程是日本的潮流化妆品HOLLYWOOD-AIR喷笔式美妆的附属产品,是综合了国际一流的美妆师精心改编的美妆课程,只需要十分钟女孩子就可以完成整套的。
『柒』 化妆品营销和使用技术学什么
化妆品营销和使用技术主要学的课程:化妆与形象设计、基础、中高级美容专技术、医学美属容、化妆品生产技术、化妆品市场营销、顾客心理分析、美学基础、色彩与立体构成、摄影学、形体塑造、策划与创新、美容与营养、计算机辅助设计、化妆品英语。本专业为化妆品企业、美容形象设计服务业及影视化妆部门培养品牌推广高级形象设计师,培训师及管理人员。
(7)化妆品课程扩展阅读:
化妆品营销和使用技术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化妆品企业的市场营销或技术服务工作,也可就职于美容院及综合美容休闲中心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也可从事化妆品及美容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或教学工作,也可从事影视化妆、形象造型等方面工作。
『捌』 化妆师都要学那些课程呢
课程内容:化妆理论:素描、色彩学、色彩心理、化妆品及化妆用具、化妆回基础理论、 化妆工具、用答品的选择与应用、艺用解剖(面部骨骼与肌肉) 化妆技艺:化妆对象原型分析(面形及五官配置)、化妆程序、基面化妆、 局部修饰技巧(眼影、眉、腮红、唇、睫毛)、色彩运用、立体矫形化妆 妆形设计:生活妆、新娘妆、时尚创意妆、节目主持人妆 专业形象:化妆师自我形象设计求职技巧:面试技巧、影楼求职对应、彩妆。
『玖』 试写出选修《化妆品学》课程后的感想并举出你感兴趣的内容,同时请对课程 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化妆品学,是研究化妆品配方组成和原理、制造工艺、产品和原材料性能及其评价、安全使用产品质量管理和有关法规的综合性学科。它又是集化学、医学、药学、皮肤科学、齿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化学工艺学、流变学、美学、色彩学、生理学、心理学、管理学和法律学等相关科学于一身的应用学科。
[编辑本段]发展历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类对美化自身的化妆品,自古以来就有不断的追求。化妆品的发展历史,大约可分为下列四个阶段(也称四代):
①第一代是使用天然的动植物油脂对皮肤作单纯的物理防护,即直接使用动植物或矿物来源的不经过化学处理的各类油脂。古埃及人4000多年前就已在宗教仪式上,干尸保存上以及皇朝贵族个人的护肤和美容上使用了动植物油脂、矿物油和植物花朵。古罗马人除对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的美化和保养上那不勒斯(Naples)地区已成为香业中心用于愉悦的香味外,也可在衣橱内防虫蛀,最早的芳香物有樟脑、麝香、檀香、薰衣草和丁香油等。
自7世纪到12世纪, 国家在化妆品生产上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其代表是发明了用蒸馏法加工植物花朵,大大提高了香精油的产量和质量。与此同时,我国化妆品也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古藉《汉书》中就有画眉、点唇的记载;《齐民要术》中介绍了有丁香芬芳的香粉;我国宋朝韩彦直所著《枯隶》是世界上有关芳香方面较早的专门著作。
②第二代是以油和水乳化技术为基础的化妆品。十八、十九世纪欧洲工业革命后,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和医药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许多新的原料、设备和技术被应用于化妆品生产,更由于以后的表面化学,胶体化学、结晶化学、流变学和乳化理论等原理的发展,引进了电介质表面活性剂以及采用了HLB值的方法,解决了正确选择乳化剂的关键问题。
在这些科学理论指导和以后人们大量的实践中,化妆品生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过去原始的初级的小型家庭生产,逐渐发展成为一门新的专业性的科学技术。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我国化妆品行业才成为目前我国轻工行业中发展最迅猛,最受广大民众欢迎的诺大行业。就连美国著名的FDA(食品药品管理委员会FoodDrugAdministration)也正在考虑更名为FDCA(食品药品化妆品管理委员会Food Drug Co etics Administration)。
③第三代是添加各类动植物萃取精华的化妆品。诸如从皂角、果酸、木瓜等天然植物或者从动物皮肉和内脏中提取的深海鱼蛋白(Ainera)和激素类(Hormoues)等精华素加入到化妆品中去。提取方法中比较先进的有超临界C02萃取法,提高了有效物质的得率和萃取纯度,由此制咸的化;陵品在国外已经流行了四五十年,使人们始终追求的美白、去粉刺、去斑、去皱等成为可能,直到如今,这些化妆品有的还很受欢迎。
功能性化;陵品(FunctionalCo etics),这种化妆品又称疗效性化妆品(MedicatedCo etics或干脆称Co eceuticals),有时也称quasi,意思是介于化妆品(Co etics)和药物(Drugs)之间。
④第四代是仿生化妆品,即采用生物技术制造与人体自身结构相仿并具有高亲和力的生物精华物质并复配到化妆品中,以补充、修复和调整细胞因子来达到抗衰老、修复受损皮肤等功效,这类化妆品代表了21世纪化;陵品的发展方向。这些化妆品以生物工程制剂如神经酰胺(Ceramides)和基因工程制剂如脱氧核糖核酸(DNA)和表皮生长因子(EGF)的参与为代表。以致使丰胸、瘦身,肌肤某种程度上恢复青春成为可能。
[编辑本段]发展趋势
科技发展永无止境,化妆品行业的发展也不会停止,那么化妆品发展到它的第四代后将朝哪个方向发展呢?化妆品学这门学科很可能会与其他许多学科(材料学、医学、生物工程与农业、环境与农业、航空航天以及微电子、光电子与计算机等)一起奔向纳米时代。
纳米(Nanometer,简写为nm)是一个长度单位,一纳米等于十亿分之一米。所有物质(生命体或非生命体)都是由纳米级大小的微粒组成,即由组成物质的最基本元素分子和原子组成。纳米技术是用以分子为单位的物质微粒制造和开发新产品的技术。而这种纳米级的物质微粒往往表现出常态下不同的物理化学性质,正如大家知道那样某些金属在超冷状态下呈现与常温下不同的物理化学性质。这种超微粒技术又可称为分子组装技术,其目的是获得纳米级结构材料,方法是将目的物进行超微粉碎、均质、蒸发——冷凝等物理处理或将其进行气相,沉积,溶胶——凝胶、电解和高温蔓延合成等化学处理来获得。纳米技术已经应用在各个行业,给传统产业带来了巨大的革新使许多过去认为不可能的变为可能,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纳米技术也为美容化妆品行业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例如使用纳米技术制得的硅及硅化合物(如Si02),其光吸收系数比普通的可增大几十倍,代替目前普遍使用的易引起皮肤过敏价格昂贵的紫外线防护剂,人们可研究开发出具有特殊功能的防晒化妆品。又如化妆品界热衷于使用SOD
(SuperoxideDi utace,超氧化物歧化酶)来抗衰老,可是SOD本身有难以让皮肤吸收的问题,用纳米技术已经使这个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用纳米技术加工中草药能使某些中草药中的有效成分产生意想不到的治疗效果,有报导用纳米技术使中药花粉破壁后,不仅皮肤吸收好,而且其保健功效大大增加。
纳米技术在化妆品科学研究中的应用始于90年代,随着技术的不断改进,日经摸索出许多方法来提高和增加化妆品活性添加物的功效,保持其稳定和鲜活,并使其顺利渗透到皮肤内层,滋养深层细胞,从而事半功倍地发挥护肤、疗肤功效。例如在化妆品原料的研究与生产方面,由于采用了纳米技术,也可将活性物质包裹在直径仅为几十纳米的超微粒中,(脂质体包裹技术Liposome Capsulized Technology)从而使活性物质得到有效的保护,并且还可有效控制其释放的速度,延长释放时间,这方面的技术,目前世界上德国和瑞士领先。纳米维生素E化妆品的祛斑效果,据有关部门的临床试验表明,比一般含氢醌类化合物的被动祛斑效果快且明显,而且具有安全稳定,无毒副作用的优点。
[编辑本段]科技对本学科的推进
步入21世纪,化妆品科技发展越趋先进,传统化妆品的固有缺陷就越需通过各种新兴科学技术加以克服。如上所述,人们正在使用纳米技术解决活性物质失活和透皮吸收的问题,尽管目前化妆品流行少加或不加香精,以提倡自然减少 ,然而仍不得不添加防腐剂,因为从生产到消费的流通环节以及在以后消费者使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细菌的入侵和繁殖,所以必须添加各种化学防腐剂。这些防腐剂在杀灭有害菌群的同时,也会伤及化妆品中的有效活性成分,使得大量活性成分衰减失活,并且各种防腐剂对皮肤都有或大或小的 性。人们正试用各种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公司采用了先进的高分子常温乳化剂及纳米技术结合超微乳化工艺,在严格的无菌生产环境下操作,产品中不加任何化学防腐剂,并在销售与储存中采用冷藏保鲜(0~10℃),以确保高生物活性成分不受环境温度、湿度和防腐剂的破坏,提供有高活力强渗透性的护肤品。另外日本已经在包装上引入外磁技术来代替冷藏保鲜技术,以达到更加方便的目的;美国更是对化妆品本身加以磁化技术处理,效果更趋完美。
另外,大家知道,护肤化妆品主要是由本不相容的油(相)和水(相)靠乳化剂经过均质处理形成的,但传统化妆品中的乳化剂都是化合物,包括各种表面活化剂都是化学合成的,这既不符合回归大自然(Backto Nature)的心理趋同,也不符合环保要求,而且带来对皮肤的 。近年来,人们在大豆油和山茶科植物种子中提取到的卵磷脂和茶皂素用作乳化剂制作化妆品取得一定的效果,这被称为天然表面活性剂,从动物组织中也可提取到更为有效的天然表面活性剂。几年前美国采用了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某教授创导发明的,由海洋生物中提取的全新乳化剂制成了世界首例不用化学乳化剂制成的商业化妆品,其膏体细腻、滑爽,很受欢迎。经显微摄影的相片观察,其颗粒大小分布(Particle Size Distribution)细密均匀。通过调整不同的配方和采用不同的操作工艺,可以制得不同粘度的、稳定的膏霜和乳液,效果十分理想。
人类生生不息,爱清洁,爱健康和爱美丽的人类天性永不改变。人类社会在度过了几千年使用原始初级化妆品的历史后,一二百年前在自然科学和欧洲工业革命蓬勃发展的同时,化妆品工业也因得到了科学技术的有力支撑而逐渐完善了自身的学科——化妆品学(Co eticology),因而也就有了化妆品学的建立和化妆品工业在现代意义上的发展,跨入了有科学技术理论指导下的第二阶段;以后由化学萃取的进展和生物技术基因工程的参入,化妆品的发展迅速进入第三代和第四代。每一代的发展都是由科技发展推动的,随着信息化技术和生物工程技术的发展以及未来更加光辉灿烂的纳米时代的到来,都将在化妆品行业留下其深深的烙印,带来更加蓬勃的发展。
与其它的应用技术一样,化妆品技术的发展也不是单一的,化妆品学本身就是一门跨化学,物理、医学,生物学,美学等多门学科的边缘科学,它的发展也必将是多门学科交相辉映,相辅相成的。只有在利用人类多少年积累下来的各种知识和技术的条件下,才能解决化妆品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只有这样,化妆品工业才能发展得更加完善,更多地创造完美的产品造福于民。
可以做参考,其实很简单的,你就结合这些知识来概述自己的想法。不用着急哈。
化妆品快递打包员一天大概打包1600个左右。
因为打包员是从事这份工作,比较熟练,但要看打包的复杂程度,也可结合那些半自动化的设备辅助下效率会更快些。一个人一小时大概可以打包200个,一天工作8小时,大概可打包1600个。
化妆品这个行业的利润确实是非常的,有些品牌的化妆品成本可能也就在几块钱,然而最终的对外售价竟然能够达到好几百元,也就是说利润竟然翻了上百倍,而这一点在该行业当中,其实已经不算是什么秘密了。之所以说化妆品行业的利润比较高,主要有以下这几个原因。
01、首先化妆品的生产门槛比较低。其实很多化妆品品牌,自己仅仅只是生产一个外包装而已,自己的工厂主要就是研发以及试生产,但是这些品牌自己的工厂并不会进行批量的生产。绝大部分的产品都是外包给其他的加工厂在加工好了之后,这些品牌自己拿过来进行组装或者说包装,在贴上自己的标签之后直接对外出售。由此可见,化妆品的生产门槛是比较低的,成本自然也不会太高。
02、化妆品所使用的原料是非常简单的。之所以说化妆品的成本比较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化妆品在生产的过程当中,使用的原料也是相当的简单。比如说很多品牌的面膜在生产的时候,其实最主要的原料就是水、无纺布以及精华成分。这其中的精华成分主要就是包含了化学综合剂以及玻尿酸和胶原蛋白等等,不过这些东西的成本都是非常低的。实际上一款化妆品外包装的成本价甚至要比产品本身的成本还要高,这一点就显得有些滑稽了。
03、化妆品的生产工艺是非常简单的。实际上无论是哪个品牌的化妆品,生产的工艺都是不复杂,基本上就是加热,搅拌,乳化,然后再冷却,这几个环节也是最主要的环节,不过这些环节的生产周期都是非常的短,所以整体的成本都是能够控制住的。
关于《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实施指南与释义有看过吗,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化妆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者信息等有关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释义]本条是有关于化妆品和化妆品标识定义的规定
一、关于化妆品的定义
本次规定的化妆品定义与以往监管工作中的化妆品定义以及国家标准中的定义相比,将牙膏、漱口水等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以及香皂、浴液、洗手液等清洁产品纳入到化妆品的范畴,对其进行监管。
本条在规定化妆品定义的同时,也概括了化妆品的使用目的和主要作用,具体如下:
1清洁作用指去除面部、体表、指趾甲、毛发、口唇、口腔、牙齿等的污垢和异味,以达到清洁和消除不良气味的目的。起清洁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卸妆霜(乳、水、啫喱)、磨砂膏、香波、洗面奶、浴液、洗手液、香皂、牙膏和漱口水等。
2保养作用指对面部、体表、毛发、牙齿等部位进行护理和滋养,抵御外界不良环境因素的损伤、保持肌肤柔润光滑,使头发顺滑光泽,延缓肌肤衰老等,起保养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各种润肤膏、霜、乳、局油膏、精华素等。
3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作用是指美化、修饰面部,体表及毛发、牙齿,或者改善人体气味,散发香气,以达到增强魅力的作用。包括各类彩妆、香水、古龙水、摩丝和喷雾发胶等。仅供艺术、戏剧专用油彩类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
二、关于化妆品标识的定义
化妆品标识是指由生产者提供,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成分、质量、所招待的标准、说明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和期限等的相关信息。
标识的内容一般包括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经营者信息等说明性资料,可以由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方式组合而成。
第二章 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第五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第六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释义]本条是关于化妆品名称的规定
化妆品的名称应标注在产品销售包装展示面的显著位置,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展示面是指化妆品陈列时,除底面外能补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
可视面是指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的任何面。如打开后能够复原的情况,可视为不破坏销售包装。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一、关于商标名
二、关于通用名
商品通用名称是指为国家或某一行业中所共用的,反映一类商品与另一类商品之间根本区别的规范化称谓。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可以是描述产品的主要原料、用途和功效成分或产品功能的文字,但是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是可以经常加入一些修饰渲染词语,使得产品名称更加优美时尚(如:XX星光灿烂保湿洁面乳,XX鎏金眩彩眼影膏)。
三、关于属性名
产品的属性名是指表明产品的客观物理形态的用词,如膏、霜、水、液、粉、啫喱等。不得使用抽象名称,如“XX护肤精华”,“XX一洗白”。
但是对于消费者和行业内已经广为知晓其属性的产品,以及约定俗成的产品,可以省略其属性名。如眼影、口红、面膜、眼膜、粉底、甲彩、眼彩、唇彩、颊彩、腮红、护发素、精华素、发膜、胭脂等。
此外,产品名称如果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有规定,则原则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的,应当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号,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同一名称的化妆品,适用不同人群,不同色系、香型的,应当在名称中或明显位置予以标明。
[释义]本条是对化妆品名称的一个补充规定。
产品的“奇特名称”,又可以被称为“创新名称”,是指企业在产品的创新宣传方面创造,而此前没有被行业广泛使用的新名称,在其所使用的“奇特名称”临近位置用相同的字号标注产品名称。
第八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至少标注到省划地域。
[释义]本条是对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标识的规定。
以往的化妆品生产方式都是由生产企业独立完成生产的全过程,但随着委托加工的形式逐渐增加,一个产品者、销售者、责任者可能并不完全统一。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产品的真正生产加工地,经予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同时,也便于监管部门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准确定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找到生产地,控制事发展。
一、实际生产加工地的界定
实际生产加工地是指完成产品最终制造工序的企业所在地,即产品内容物的成分和配比最终形成的企业所在地。
实际生产加工地并不是生产的最终完成地,分装工序依然属于生产过程。我们对实际生产加工地的确定是根据生产过程中各环节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和产品特点而确定的。
对于产品最终制造工序的界定,根据产品的特性,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不需要特殊工艺灌装的产品,如乳液、膏霜、化妆水等产品,其内容物制造完成地为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2 需要填充推进气体的气雾剂类产品,以其最终制造工序“向内容物填充气体并灌装”地为其制造完成地,也即实际生产加工地。
3 需要特殊灌装或组装工艺的产品:
(1)需要成型的产品,如唇膏、粉饼等,以其最终制造工序“成型前内容的制造”地为该产品的制造完成地,也即实际生产加工地。
(2)面贴膜类,以其将“无纺布浸泡入原液”为最终制造工序,其企业所在地为该产品实际生产加工地。
(3)胶囊样产品,以其最终制造工序“所包覆的内容物”的制作完成地为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4 如灌装前需在中间产品中添加部分原料的产品,则以其最终制造工序“添加部分原料”地为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5 其他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二、实际生产加工地的具体标注方式
1 实际生产加工地的标注方式,由“引导语+至少到省级地域名称”构成,引导语应为“实际生产加工地”,“实际生产地”,“生产地”或“产地”等。
2 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至少标注到省级地域。如“上海”,“江苏”,“安徽”等。
三、关于实际生产加工地标注的特殊情况
1 若同一产品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际生产加工地时,根据上述规定,在标注实际生产加工地时,可以通用一个标签,但在标签上须将实际生产加工地和责任企业的名称及地址逐一列出;并在对应的实际生产加工地处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可采用字母、数字或符号等,用能被消费者清晰辨识的方式明示给消费者,如在标签上写上“产地代码见批号末尾字母”
2 对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间协作完成,部分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责任方为中国境内企业并在境内销售的化妆品,按照上述原则判别实际生产加工地。若实际生产加工地在中国境内,则按本条规定进行标注;若实际生产加工地为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时,则实际生产加工地应标注到实际生产的国家或地区,其他具体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标注。
第九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的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实施委托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
(四)分装化妆品应当分别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和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释义]本条是对生产者名称、地址标注的规定。
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是指产品制造行为的组织者或者承担者,是负有产品质量法责任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直接从事产品的制造行为,也可以不直接从事产品的制造行为。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即地址要与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的住所相符。注册地址与企业实际生产地址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登记注册是指企业设立公司之初,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养执照的行为。
二、关于委托加工和分装
1 关于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是企业生产行为的一种,即产品的拥有者将自己产品委托给他人完成生产行为的生产方式,也是甲方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乙方生产,并由甲方承担产品责任的生产方式。
关于化妆品委托加工的界定,是指委托方将含有直接与内容物接触的工序进行委托的行为,可以是内容物的制造、成型和灌装以及含有上述工序中任意一种工序的加工行为。
委托企业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可以具有委托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也可以不具有,被委托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 关于分装
分装是指不改变内容物的(半成品)配比、外观和特性等,在生产企业完成最终制造工序之后,由另一家企业承担将此内容从大包装分别填充至单个分包装的过程,可以是这个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也可以不是最小销售包装。
三、关于委托加工产品的企业名称和地址的标注
实施委托生产加工的化妆品,企业名称和地址的标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委托企业具有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2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
3 当分装企业接受委托企业委托,为委托企业实施分装,标贴委托企业商标出售,由委托企业承担产品责任。这既是委托加工,也是分装,应按照委托加工的标注要求和分装的标注要求处理。
四、关于化妆品分装信息的标注
目前,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按照类别具体可分为生产许可和分装许可,具有生产许可的企业可以生产或者分装化妆品,具有分装许可的企业仅能进行化妆品的分装而不能进行内容物的制造。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分装情况的应增加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分装企业名称和地址以及分装字样。如同时存在委托加工,委托加工信息还需按照本条释义要求标注的内容进行标注。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按照本释义相关条款内容标注。
例:
XXX护手霜
生产者:北京XXX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企业或商标持有企业)(“生产者”三个字可不标)
地 址:北京市XXX路XX号(注册地址)
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上海xxxxx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xxx路xx号(可不写)
产 地:上海
(略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例:北京XXX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企业或商标持有企业)出品(或写“经销”)
地 址:上北京市XXX路XX号(注册地址)
制造者:上海xxxx有限公司
产 地:上海
(略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例:XXX护肤水
上海XXX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企业或商标持有企业)
上海XXX路XX号(注册地址)
制造者:广州XXX化妆品公司(半成品产地)
产地:广东(所在省)
分装企业:上海xxxx有限公司
分装地址:上海xx路xx号
(略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第十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释义]本条是关于化妆品日期的标注要求的规定
化妆品日期的标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1 同时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 同时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生产日期是生产者完成成品生产,形成最终销售包装的日期,可以是产品的灌装日期或者包装日期等,标注必须带有“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见包装”等引导语,按年、月、日的顺序标注。
生产批号是生产者根据产品批次给予产品的编号,是由生产企业自定。
限期使用日期标注要求为:采用“请在标注日期前使用”,“限期使用日期”或“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等引导语,按年、月、日的顺序标注。
除生产批号外,限期使用日期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采用直接印刷、喷涂或者压印的方式标识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生产批号可不标注在可视面上。
第十一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释义]本条是关于化妆品净含量标注的规定。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按照化妆品存在的3种状态(液态、固态和半固态),标注要求具体如下:
1 液态化妆品指在常温常压下,具有一定体积但不具有固定的形状,可快速流动的产品,如化妆水等,宜以体积标明净含量。
2 固态化妆品指在常温常压下,具体有一事实上体积和形状的产品,如化妆粉块,应以质量标明净含量。
3 半固态或者黏性化妆品指介于固体和液体之间的化妆品,具有相对的流动性,如蜡状、膏、霜、乳液状化妆品,可以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4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第十二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2010年6月份实施,暂不讲解)
第十三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化妆品标识必须含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释义]本条是关于产品执行标准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注的规定。
产品标准号由标准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标准发布的年号组成,年号在标签中标注时不需要标注。
化妆品属批量生产的产品,检验方式也是采用逐批抽样检验的形式,既可以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物上印制合格二字,也可以在运输包装箱内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按规定标注。
没有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不需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QS标记),如沐浴剂。
第十五条化妆品根据产品使用需要或者在标识中难以反映产品全部信息时,应当增加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应通俗易懂,需要附图时须有图例示。
凡使用或者保存不当容易造成化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化妆品、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化妆品,必须标注注意事项、中文警示说明,以及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
第十六条 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三)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四)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释义]本条是对化妆品宣传的一些相关规定。
化妆品中不得使用的宣传医疗作用的用语,例如:治疗、消毒、排毒、消炎、抗炎、理气、行气、活血、生肌、补血、安神、养脑、益气、通脉、利尿、驱寒解毒、调节内分泌、延缓更年期、补肾、祛风、防癌、抗癌、祛疤、降血压、防汉高血压、改善内分泌、平衡荷尔蒙、防止卵巢及子宫的功能紊乱、吸附铅汞、除湿、润燥、班立净、无斑、缓解痉挛抽搐、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等。
第三章 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形式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见100号令有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化妆品包装物(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的,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除注册商标之外,标识所使用的拼音、外文字体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化妆品包装物(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且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其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有其他相关说明性资料的,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在说明性资料上。
[释义]本条是关于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的内容和字体大小要求的规定。
强制标注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实际生产加工地、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及卫生许可证编号和标志、产品标准号,必要时标注安全警告用语及宜标注的内容(包括使用指南和储存条件),委托加工和分装信息视产品实际情况标注。
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可以免除标注以下内容:净含量,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许可编号及标准号。
楼主你好,套装都是由各品牌自行组装的,各有千秋,下附一个护肤及化妆顺序,楼主可以根据顺序自行挑选产品
护肤:洁面-护肤水-眼霜-精华-乳液-面霜
化妆:防晒霜-隔离霜-气垫/粉底液-遮瑕(没有痘印黑眼圈可以省略)-修容(修容盘)-定妆(定妆粉)-眉毛(眉笔+眉刷)-眼影(眼影盘)-眼线-睫毛膏-口红-腮红-高光
希望可以帮到你,
以上就是关于化妆品课程全部的内容,包括:化妆品课程、化妆品快递打包员一天打包多少个、148一盒的敷尔佳面膜成本只有10块钱!化妆品行业当真如此暴利吗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