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自己有信心,没有什么是做不了的。只是要补充一下相关出口退税知识,下面是一些教程及总结,有点多希望有帮助: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包括:退(免)税范围、税种、税率、计税依据、期限、地点、预算级次等。
1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1)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2)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
(4)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
(5)特准退(免)税企业。
2我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主要是报关出口的增值税、消费税应税货物。
(1)一般退(免)税货物范围(应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二是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三是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四是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2)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关注列举项目P157
(3)出口免税货物;关注列举项目P157
(4)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关注列举项目P158
例题•单选题(2008年)下列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税并退税”待遇的有( )。
A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B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境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C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D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有普通发票的出口货物
[答疑编号17500211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免税不退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免税不退税;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才享受免税并退税政策。
例题•多选题(2009年)根据增值税现行规定,下列企业可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的有( )。
A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B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
C外商投资企业
D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
E借出口经营权、挂靠出口货物的企业
[答疑编号1750021102]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通过借权、挂靠出口货物的,不能享受退税政策。
3出口退税率:
我国出口退免税的税种仅限于增值税、消费税。
(1)增值税退税率:是指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我国现行出口退税率主要有17%、16%、15%、13%、9%、5%、3%。
(2)消费税退税率:与征税率一致
4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是指具体计算应退(免)税款的依据和标准。目前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计算办理退税,以出口数量和货物购进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计算办理退(免)税,以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5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是指货物出口行为发生后,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时间要求。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后,须在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向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未在规定申报期内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视同内销征税,不再退税。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主要有“免、退税”,“免、抵、退税”,“免税”三种。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了解)
三、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登记管理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
1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的计算。
应退增值税=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进项金额×退税率。
外贸企业应退税款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单票对应法;二是加权平均法。
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相关政策规定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
(二)生产企业办理出口免抵退税需提供和附送的主要原始凭证(P165)
(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
提示计算免抵退的步骤,第一步为剔税,计算不得免抵税额=出口价×(征税率-退税率);第二步为抵税,计算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进项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如果应纳税额大于零,需要交税,也就不用计算退税,如果应纳税额小于零,需要退税;第三步,计算退税尺度,免抵退税额=出口价×退税率;第四步,计算应退税额,比较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谁小按谁退;第五步,倒挤免抵税额。
例2-14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2年3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34万元,货已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答疑编号1750021103]
『正确答案』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00×17%-(34-8)-3=-12(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本例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26万元,故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提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丁字账户来计算免抵税额,借方有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和期初留抵税额3万元,贷方有销项税额17万元和不得免抵税额8万元,余额为借方12万元,计算免抵退税额的尺度为26万元,应退税额为12万元,应交税费的借方余额应该为零,因此倒挤出免抵税额为14万元。
例2-15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9年3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34万元,货已入库。当月海关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进口手册号为C4708230028的海关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已按购进法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期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7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130万元,其中一般贸易出口100万元、出口手册号为C4708230028项下的货物30万元。
要求:试计算该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
[答疑编号1750021201]
『正确答案』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50×(17%-13%)=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30×(17%-13%)-2=32(万元)
(2)应纳增值税额=170×17%-(34-32)-3=-49(万元)
(3)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50×13%=65(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30×13%-65=104(万元)
(4)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9万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04万元,故当期应退税额=49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04-49=55(万元)
提示进料加工是免税的,加工后货物出口适用免抵退办法,因此需要计算不得免抵税额的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其他步骤还是按照免抵退税额的计算步骤。
提示第一步首先要剔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30-50)×(17%-13%)=32(万元),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170×17%-(34-32)-3=-49(万元),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130-50)×13%=104(万元),第四步计算应退税额=49万元,第五步,倒挤免抵税额=104-49=55(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02年8月从国内购进生产用的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8000元,已支付运费5800元并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进料加工贸易进口免税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13200元人民币,材料均已验收入库;本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50000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42000美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13%,汇率为1:83)
A应退增值税45318元,免抵增值税额0元
B应退增值税37466元,免抵增值税额6136元
C应退增值税24050元,免抵增值税额19552元
D应退增值税23967元,免抵增值税额19635元
[答疑编号175002120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计算过程:
免抵退税不得免抵额=(83×42000-13200)×(17%-13%)=13416(元)
应纳税额=150000×17%-(368000×17%+5800×7%-13416)=-24050(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83×42000-13200)×13%=43602(元)
当期应退税额=24050(元)
当期免抵税额=43602-24050=19552(元)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了解)
(一)视同内销情形
(二)代理出口:在委托方退(免)税。
六、部分特准货物出口退(免)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退(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直接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办法。
(二)援外出口货物退(免)税
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出口的货物不予办理退税。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不征增值税,只对承办企业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实行承包结算制的,对承办企业以“对内总承包价”为计税依据征收增值税。
(三)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退(免)税——免税并退税
(四)对外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退(免)税——免税并退税
其应退税额按照生产企业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金额计算。
(五)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退(免)税
为鼓励企业到境外开展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我国对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含实物性投资)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二手设备,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六)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货物的退(免)税——免税并退税
(七)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投资的货物退(免)税——免税并退税
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凭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金额和相应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八)中标机电产品退(免)税
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取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特准予退税。
(九)销往出口加工区货物的退(免)税
(十)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在华购买物品和劳务退(免)税
(十一)旧设备出口退(免)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人出口的自用旧设备,实行免税并退税的政策。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金额(不含税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的自用旧设备,凡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他单证齐全的,实行出口环节免税不退税(以下简称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自用旧设备和外购旧设备,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七、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项目 政策内容
1退税率 消费税的退税率(额),就是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征税率(额)。
企业出口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须分别核算、申报,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退税额;否则,只能从低适用税率退税
2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又免又退: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只免不退: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
不免不退: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一般商贸企业
3退税计算 只有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才有退采购环节消费税
应退消费税=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退税率
4退关退货及视同销售 (1)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后发生退关或退货:
必须及时补缴已退消费税;
(2)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发生退关或退货:
暂不补缴消费税,待转做内销后再补缴消费税
(3)视同内销
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
项目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 又免又退(适用免抵退方法) 只免税不退税
内销 交增值税(内销销项税-进项税),计算免抵退方法时的“抵”已经计算(不单独计算) 交消费税
例题•综合题(2010年)位于市区的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出口经营权),化妆品最高售价015万元/每箱,平均售价012万元/箱,成套化妆品03万元/套,均为不含税售价。2009年10、1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0月购进业务:从国内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支付购货运费30万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2%;从国外进口一台检测设备,关税完税价格26万元,关税税率20%。
(2)10月产品、材料领用情况:在建的职工文体中心领用外购材料,购进成本2465万元,其中包括运费465万元;生产车间领用外购原材料,购进成本125万元;下属宾馆领用为本企业宾馆特制的化妆品,生产成本6万元。
(3)10月销售业务:内销化妆品17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其中包括护发产品6万元,发生销货运费40万元;出口化妆品取得销售收入500万元人民币;出口护发品取得销售收入140万元人民币。
假定化妆品和护发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3%,本月发生的运费均取得货运发票,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税法规定,在本月认证抵扣,出口业务单据齐全并符合规定,在当月办理退税手续。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2009年10月该化妆品厂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元。
A8927B8971C9145D9346
[答疑编号1750021203]
『正确答案』C
22009年10月该化妆品厂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
A4930B5032C5083D15963
[答疑编号1750021204]
『正确答案』C
32009年10月该化妆品厂应退增值税( )万元。
A1328B1502C4215D8320
[答疑编号175002120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85+30×7%=871(万元)
进口关税:26×20%=52(万元)
进口增值税:(26+52)×17%=530(万元)
业务2:将购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应做进项税转出。
进项税转出=(2465-465)×17%+465÷(1-7%)×7%=375(万元)
宾馆领用自产化妆品,属于视同销售,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6×(1+5%)÷(1-30%)×17%=153(万元)
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90×17%=493(万元)
销货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40×7%=28(万元)
10月份企业的进项税=871+53-375+28=9145(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153+493=5083(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应纳增值税=5083-[9145-(500+140)×(17%-13%)]=-1502(万元)
免抵退税额=(500+140)×13%=832(万元)
应退增值税1502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
专栏 核算内容 举例
借方(5个) 1进项税额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意: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将原购进的不含税价为3000元、增值税额为510元的原材料退回销售方。
借:银行存款 35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
贷:原材料 3000
2已交税金 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某企业每15天预缴一次增值税,每次预缴20000元。预缴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注意:企业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税,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销售粮食不含税价20000元,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2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600
贷:营业外收入 260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在第7章“出口退税政策与账务处理”处讲
5转出未交增值税 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某企业增值税账户贷方的销项税额为30000元,借方的进项税额为17000元,月末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3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3000
贷方(4个) 6销项税额 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注意: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 原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10000元,销项税额为1700元的货物被退回,假设已经按税法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同时冲减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7出口退税 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货物出口后凭相关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如企业的免抵退税额为100000元,应退税额为80000元,免抵税额为20000元,则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0000
在第7章“出口退税政策与账务处理”处讲
8进项税额转出 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1)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用途,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某机械厂将外购钢材100000元用于修建厂房:
借:在建工程117000
贷: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转) 17000
(2)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所用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第7章“出口退税政策与账务处理”处讲
9转出多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
对于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转出处理。 (1)某企业2010年1月31日增值税账户贷方的销项税额为10000元,借方的进项税额为17000元。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2)某企业2010年2月28日增值税账户贷方的销项税额为10000元,借方的进项税额为8000元,已交税金为9000元。月末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7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出口货物 期内规定当期出口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当期应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退还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未实行免抵退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不予退回的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
上交增值税 上交上月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上交本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终未交和多交转出 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多交部分退回或抵顶当月应缴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1)、消费税:(305+468/117)10=309
(2)、增值税:5185+468/117017=5253
(3)、城建税:(309+5253)007=584
(4)、教育附加:(309+5253)003=25,地方教育附加:(309+5253)002=167
2、进口关税:(85+2+3)05=45
进口消费税:(85+2+3+45)/(1-015)015=15882015=2382
进口增值税:15882017=27
应交增值税=200017+25017+4017-27-20017-3011+5017=905
应交消费税=(200+5+4)15%-30980%=663
应交城建税=(905+663)007=11
1 我不知道湖北美筑化妆品公司的具体情况,无法做出客观评价。
2 如果想了解湖北美筑化妆品公司的情况,可以参考其公司规模、产品质量、市场口碑、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3 此外,还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咨询行业专家、了解该公司的员工福利、发展前景等方面的信息,来全面了解该公司。
化妆品生产场地对土地性质的影响变更地址需要登记。化妆品不能随意变更生产厂地。化妆品生产企业,可以变更生产厂地,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不可以随意变更,需要到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化妆品营业执照生产厂地变更登记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化妆品生产企业随意变更生产厂地,会被注册登记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第一题:缴纳的增值税=(20+10)17%+[1000/(10000117)]17%-17=51+00145-17=34145万
缴纳的消费税=[20+1000/(11710000)]30%+25=85252
第二题:消费税税额=600250+[135000(1+10%)/(1-20%)]20%+11000205=150000+9625+1000=160625
第三题消费税=(100+40+10+4)240=36960
第四题消费税={[(60000+35000+80000+55000)/(1-30%)]+120000/117}30%=(32857143+10256410)30%=12934066元
溪美澜是正规护肤品。
溪美澜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以专业面膜为主导产业,集化妆品研发、生产、品控、销售、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化妆品企业,总部位于的南大门羊城广州白云。主要从事电子网络及微信平台销信。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及港澳台地区,系列产品以其的品质及合格的口碑在市场上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
溪美澜化妆品十五大经营范围:肌肤护理、彩妆系列、专业男士、美颜保健、浪漫香氛、药妆、美妆工具、精美发饰、个人护理、口腔护理、日用洗涤、身体护理、面膜系列、美容美体、时尚美甲。溪美澜是属于比较平民的国产品牌。
1、200×17%-68-17-992×13%-3×7%
2、12×3%
3、90×30%
4、15000×(1+5%)/(1-30%)×30%
5、利润=2000+400-1000=140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000×15%=300,调增100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000×5‰=10<60=100×60%,调增90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1400×12%=168>100,不调整
直接捐赠调增5
应纳所得税=(1400+100+90+5)×25%
6、32000×30%-2000
7、20000×(1-20%)×20%×(1-30%)
8、(60000-36000-2000-2500)×20%
以上就是关于本人从事财务3.5年,做过出纳和会计,都是生产型企业的,本人不是全日制会计专业的,是函授会计专业的全部的内容,包括:本人从事财务3.5年,做过出纳和会计,都是生产型企业的,本人不是全日制会计专业的,是函授会计专业的、税法 求消费税,城建税等、湖北美筑化妆品公司怎么样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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