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皮菜: 又名地耳、地衣、地木耳、地软儿
潮湿阴暗二氧化硫浓度不太高氧气、二氧化碳、水、光温度适宜的地方.
在城市里,二氧化硫浓度较高,空气污染大它就死亡.
相关资料:
地衣植物门
(Lichenes)由真菌和藻类共生所形成的一类特殊的植物类型。
形态构造 地衣具有各种颜色、多样生长型和特殊的内部构造。共生的真菌多数为子囊菌,共生的藻类主要为蓝藻中的念珠藻和绿藻中的共球藻、桔色藻。在这类共生复合体中,藻类含有光合色素,能进行光合作用,为真菌提供营养;真菌可以从外界吸收水分和无机盐,提供给共生的藻类、并将藻体包被在其中,以避免强光直射和防止藻类细胞干燥死亡。二者互相依存,不能分离。在自然情况下,这些共生的藻类或真菌都不能独立生活。地衣虽然是真菌和藻类的共生复合体,但真菌却是地衣的主要成分,地衣的形态特征完全由共生菌决定。绝大多数地衣生长极为缓慢,每年仅长几毫米,干旱时即进入休眠状态,待有水分时,很快恢复生长。地衣的形态,按生长型可分为壳状、叶状、枝状三种主要类型:(1)壳状地衣。植物体为各种颜色的壳状物,与基物贴连紧密,难以从基物上剥脱。如茶渍属(Lecanora)。(2)叶状地衣。植物体呈扁平叶状,有背腹性,腹面以假根或脐固着于基物上。如梅衣属(Parmelia)、地卷属(peltigera)。(3)枝状地衣。植物体呈树枝状,直立或悬垂,仅基部附着于基物上。如松萝属(Usnea),石蕊属(cladonia)。
地衣的植物体没有真正的根、茎、叶的分化。跟藻类一样,也属原植体(叶状体)。从横切面看,大多数地衣植物体有分层现象。即有由致密菌丝交织而成的皮层(在叶状地衣,皮层又可分为上皮层和下皮层),由疏松排列的菌丝组成的髓层和由藻类细胞组成的藻层。根据藻类细胞在叶状体中的分布,又可将地衣区分为同层地衣和异层地衣两类。前者藻细胞均匀分布在髓层的菌丝组织中,后者藻细胞密集成层,排列在上皮层下面。
繁殖 通常进行营养繁殖。由叶状体断裂成若干裂片,每个裂片发育成1新的叶状体,或者在叶状体上产生粉芽、珊瑚芽等营养繁殖体进行营养繁殖。有性生殖仅由共生的真菌进行。因地衣中共生真菌以子囊菌为多,故通过有性过程产生子囊孢子的类型最为多见。子囊孢子成熟后自子囊中释放出来,在适宜的条件下萌发成的菌丝体,如遇到适合的共生藻类细胞,相互结合,即可发育成新的地衣植物体。地衣中的藻类细胞,则主要以细胞分裂方式进行繁殖。
种类、分布 地衣约有500余属,26000多种。根据地衣体中共生的真菌类型,通常将其分为3纲:子囊衣纲,共生的真菌为子囊菌,本纲占地衣种类的绝大多数;担子衣纲,共生的真菌为担子菌,主要分布热带,种类很少;藻状菌衣纲,共生真菌为藻状菌,已知仅1属,1种,产于中欧。
地衣广泛分布于全球。常生活在岩石,树皮,土壤、砖墙的表面。因其特别能适应严酷的环境,故从极地到赤道,从高山到平原,从沼泽到沙漠均有分布。即使在其他植物不能生长的地方,也有地衣生活。
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和经济意义 地衣在土壤形成中有一定作用。生长在岩石表面的地衣,所分泌的多种地衣酸可腐蚀岩面,使岩石表面逐渐龟裂和破碎,加之自然的风化作用,逐渐在岩石表面形成了土壤层,为其他高等植物的生长创造了条件。因此,地衣常被称为“植物拓荒者”或“先锋植物”。地衣具有广泛的用途。地衣所分泌的地衣酸多达百余种,其中不少具有较强的抗菌能力。在《本草纲目》中已有记载的松萝、石蕊等种类,可用于提取抗菌素。近年来还发现多种地衣多糖有抗癌作用。有的地衣可以食用,如我国和日本特产的石耳(Umbilicaria),味道鲜美,被视为山珍之一。生长在北极苔原地带的地衣群落,是驯鹿的主要食料。地衣可作工业原料。如染料衣科地衣可用于提取染料,由染料衣及石蕊等提取的石蕊色素,可用于制造酸碱度定性试剂。树花衣等可用作制取香水的定香剂和化妆品原料。附在茶树、柑桔树上的地衣,因菌丝砧入寄主皮层内吸取营养,可造成对寄主的危害。云杉、冷杉的树冠上常挂满松萝,严重时可导致树木死亡。地衣对大气污染十分敏感,可作为大气污染的指示植物。根据各类地衣对二氧化硫(SO2)的敏感性,有人提出无任何地衣存在的区域为SO2严重污染区,只有壳状地衣生长的区域为SO2轻度污染区,有枝状地衣正常生长的区域为无SO2污染的清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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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湿阴暗二氧化硫浓度不太高氧气、二氧化碳、水、光温度适宜的地方.
在城市里,二氧化硫浓度较高,空气污染大它就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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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衣植物门
(Lichenes)由真菌和藻类共生所形成的一类特殊的植物类型。
形态构造 地衣具有各种颜色、多样生长型和特殊的内部构造。共生的真菌多数为子囊菌,共生的藻类主要为蓝藻中的念珠藻和绿藻中的共球藻、桔色藻。在这类共生复合体中,藻类含有光合色素,能进行光合作用,为真菌提供营养;真菌可以从外界吸收水分和无机盐,提供给共生的藻类、并将藻体包被在其中,以避免强光直射和防止藻类细胞干燥死亡。二者互相依存,不能分离。在自然情况下,这些共生的藻类或真菌都不能独立生活。地衣虽然是真菌和藻类的共生复合体,但真菌却是地衣的主要成分,地衣的形态特征完全由共生菌决定。绝大多数地衣生长极为缓慢,每年仅长几毫米,干旱时即进入休眠状态,待有水分时,很快恢复生长。地衣的形态,按生长型可分为壳状、叶状、枝状三种主要类型:(1)壳状地衣。植物体为各种颜色的壳状物,与基物贴连紧密,难以从基物上剥脱。如茶渍属(Lecanora)。(2)叶状地衣。植物体呈扁平叶状,有背腹性,腹面以假根或脐固着于基物上。如梅衣属(Parmelia)、地卷属(peltigera)。(3)枝状地衣。植物体呈树枝状,直立或悬垂,仅基部附着于基物上。如松萝属(Usnea),石蕊属(cladonia)。
地衣的植物体没有真正的根、茎、叶的分化。跟藻类一样,也属原植体(叶状体)。从横切面看,大多数地衣植物体有分层现象。即有由致密菌丝交织而成的皮层(在叶状地衣,皮层又可分为上皮层和下皮层),由疏松排列的菌丝组成的髓层和由藻类细胞组成的藻层。根据藻类细胞在叶状体中的分布,又可将地衣区分为同层地衣和异层地衣两类。前者藻细胞均匀分布在髓层的菌丝组织中,后者藻细胞密集成层,排列在上皮层下面。
繁殖 通常进行营养繁殖。由叶状体断裂成若干裂片,每个裂片发育成1新的叶状体,或者在叶状体上产生粉芽、珊瑚芽等营养繁殖体进行营养繁殖。有性生殖仅由共生的真菌进行。因地衣中共生真菌以子囊菌为多,故通过有性过程产生子囊孢子的类型最为多见。子囊孢子成熟后自子囊中释放出来,在适宜的条件下萌发成的菌丝体,如遇到适合的共生藻类细胞,相互结合,即可发育成新的地衣植物体。地衣中的藻类细胞,则主要以细胞分裂方式进行繁殖。
种类、分布 地衣约有500余属,26000多种。根据地衣体中共生的真菌类型,通常将其分为3纲:子囊衣纲,共生的真菌为子囊菌,本纲占地衣种类的绝大多数;担子衣纲,共生的真菌为担子菌,主要分布热带,种类很少;藻状菌衣纲,共生真菌为藻状菌,已知仅1属,1种,产于中欧。
地衣广泛分布于全球。常生活在岩石,树皮,土壤、砖墙的表面。因其特别能适应严酷的环境,故从极地到赤道,从高山到平原,从沼泽到沙漠均有分布。即使在其他植物不能生长的地方,也有地衣生活。
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和经济意义 地衣在土壤形成中有一定作用。生长在岩石表面的地衣,所分泌的多种地衣酸可腐蚀岩面,使岩石表面逐渐龟裂和破碎,加之自然的风化作用,逐渐在岩石表面形成了土壤层,为其他高等植物的生长创造了条件。因此,地衣常被称为“植物拓荒者”或“先锋植物”。地衣具有广泛的用途。地衣所分泌的地衣酸多达百余种,其中不少具有较强的抗菌能力。在《本草纲目》中已有记载的松萝、石蕊等种类,可用于提取抗菌素。近年来还发现多种地衣多糖有抗癌作用。有的地衣可以食用,如我国和日本特产的石耳(Umbilicaria),味道鲜美,被视为山珍之一。生长在北极苔原地带的地衣群落,是驯鹿的主要食料。地衣可作工业原料。如染料衣科地衣可用于提取染料,由染料衣及石蕊等提取的石蕊色素,可用于制造酸碱度定性试剂。树花衣等可用作制取香水的定香剂和化妆品原料。附在茶树、柑桔树上的地衣,因菌丝砧入寄主皮层内吸取营养,可造成对寄主的危害。云杉、冷杉的树冠上常挂满松萝,严重时可导致树木死亡。地衣对大气污染十分敏感,可作为大气污染的指示植物。根据各类地衣对二氧化硫(SO2)的敏感性,有人提出无任何地衣存在的区域为SO2严重污染区,只有壳状地衣生长的区域为SO2轻度污染区,有枝状地衣正常生长的区域为无SO2污染的清洁区。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八条 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进口备案工作。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进口备案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审查进口备案资料;
(二)办理进口备案或者不予进口备案的有关事项;
(三)联系海关办理与进口备案有关的事项;
(四)通知口岸药品检验所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
(五)对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处理;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报验单位应当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下列情形的进口药品,必须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手续。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进口备案: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第十一条 进口单位签订购货合同时,货物到岸地应当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选择。其中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必须经由国家特别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第十二条 进口备案,应当向货物到岸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由负责本口岸药品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第十三条 办理进口备案,报验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应当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原件,向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所进口品种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复印件。
(二)报验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六)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七)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的式样(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除外)。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提供生产检定记录摘要及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批签发证明原件。
(九)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药品,应当提交最近一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的进口备案,第(二)项资料应当提交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等。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进口单位公章。
第十四条 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进口药品报验单》及相关资料后,按照下列程序的要求予以审查:
(一)逐项核查所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二)查验《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或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原件真实性;
(三)审查无误后,将《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或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原件,交还报验单位,并于当日办结进口备案的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应当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
附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一份,同时向海关发出《进口药品抽样通知书》。有关口岸药品检验进入海关监管场所抽样的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口岸药品检验所按照《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规定的抽样地点,抽取检验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交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符合标准规定的,准予进口备案,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予进口备案,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药品不予进口备案通知书》。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准予进口备案,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同时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附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一份。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全部资料无误后,应当只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附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一份,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到《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规定的抽样地点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交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药品,不予进口备案,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药品不予进口备案通知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发放《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
(一)不能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进口药品批件》或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原件的。
(二)办理进口备案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准许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三)办理进口备案时,药品的有效期限已不满12个月的(对于药品本身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进口备案时,其有效期限应当不低于6个月)。
(四)原产地证明所标示的实际生产地与《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规定的产地不符的,或者区域性国际组织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规定产地的。
(五)进口单位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
(六)到岸品种的包装、标签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不符的。
(七)药品制剂无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与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的。
(八)未在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组织进口的,或者货物到岸地不属于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的。
(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未提供有效的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的。
(十)伪造、变造有关文件和票据的。
(十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已被撤销的。
(十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予抽样的。
(十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口岸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十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其他证据证明进口药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
第十八条 对不予进口备案的进口药品,进口单位应当予以退运。无法退运的,由海关移交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处理。
第十九条 进口临床急需药品、捐赠药品、新药研究和药品注册所需样品或者对照药品等,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批件》,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进口备案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不予抽样:
(一)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或者所提供的原件与申报进口备案时的复印件不符的;
(二)装运唛头与单证不符的;
(三)进口药品批号或者数量与单证不符的;
(四)进口药品包装及标签与单证不符的;
(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其他证据证明进口药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
对不予抽样的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在2日内,将《进口药品抽样记录单》送交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十六条 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及时对所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抽样后2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特殊品种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检验时,可以适当延长检验期限,并通知进口单位和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应当明确标有“符合标准规定”或者“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检验结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口岸检验符合标准规定,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同时发放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第二十七条 对检验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将《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送交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进口单位。
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品,口岸药品检验所应当将《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时发送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口岸药品检验所,同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第二十八条 进口药品的检验样品应当保存至有效期满。不易贮存的留样,可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保存时间。索赔或者退货检品的留样应当保存至该案完结时。超过保存期的留样,由口岸药品检验所予以处理并记录备案。
第二十九条 进口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原口岸药品检验所申请复验,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申请复验。生物制品的复验直接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申请。
口岸药品检验所在受理复验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自受理复验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通知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口岸药品检验所,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海藻属于藻类,而藻类属于植物
植物界主要包括真核藻类(或真核多细胞藻类),苔藓,蕨类,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
藻类又分真核藻类和原核藻类蓝藻,原绿藻等就属于原核藻类从生物进化上看,原核藻类和真核藻类关系密切,了解原核藻类对分析真核藻类的起源和系统发育也有重要的意义
原核藻类和细菌等同属原核生物
楼主,你的问法有问题,如果从系统理论上来讲植物是一大系统,而微生物则不是,只是一个范围的概念你的意思应该是在生物学专业上应该在哪个学科去查藻类的知识吧
其实植物学类的生物学书籍和微生物类的书籍都应该有藻类相关知识的介绍
因为藻类在形态结构上来说都是很微小的除了海带,巨藻等大型藻类外,许多真核藻都较小,小的甚至可达几微米真核藻类的植物体通常又叫做原植体,均属于非维管植物
而海藻又是一种统称,是根据其主要分布于海洋中而这样称呼的一般真核藻类分为10门,即隐藻门,甲澡门,金藻门,黄藻门,硅藻门,褐藻门,红藻门,裸藻门,绿藻门和轮藻门
以上就是关于地皮菜最基本的生长需要全部的内容,包括:地皮菜最基本的生长需要、中药大辞典现在有几个版本,大概多少钱一套、地衣生长在什么环境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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