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应当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标识必须含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凡使用或者保存不当容易造成化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化妆品、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化妆品,必须标注注意事项、中文警示说明,以及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
扩展资料
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1、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
2、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3、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4、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化妆品标识不得采用以下标注形式。
1、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
2、擅自涂改化妆品标识中的化妆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标注形式。
参考资料:
总固体百分含量为,称量瓶及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减去称量瓶质量,称量瓶及试样干燥前质量减去称量瓶质量,两者的比值乘以100。
固体化妆品的组成比许多液体化妆品更复杂,基本形式有箱类,膏类,粉类。粉类的基质是矿物性粉末如滑石粉,白陶土等,有时也用植物性粉末如淀粉等。霜类,膏类化妆品大都采用油性原料作基质,膏类比霜类油性大,因而其润肤护肤作用也更强。
乘坐飞机对固体化妆品并没有限制,只对液体化妆品有限制。国内航班的旅客是禁止携带液态物品的,通常液体化妆品都不能超过100m。禁止携带液态物品乘坐飞机,是为了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一定不要违规携带,不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化妆品的容器容积超过100ml,即使该容器未装满,也无法随身携带,需要办理托运。睫毛膏、发型喷雾、指甲油、发型啫喱、唇蜜、洗发水、香水、啫喱除臭剂、护手霜、牙膏、洗手液、漱口水这些物体都会被看成液体,这些都是属于液体的类别,液态物品包括所有液体、浆状、膏状、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
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标识内容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五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第六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第七条 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的,应当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号,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同一名称的化妆品,适用不同人群,不同色系、香型的,应当在名称中或明显位置予以标明。
第八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至少标注到省级地域。
第九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实施委托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
(四)分装化妆品应当分别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和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第十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第十一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第十二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第十三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化妆品标识必须含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扩展资料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三)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四)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nov2020是化妆品保质期。
化妆品保质期未开封的情况下有三年左右,而开封的情况下缩短到了六个月或者一年。化妆品的包装上一般都会标注一个具体的保质期限,只要在这个期限内将其使用完毕对皮肤的影响就较小。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第十一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第十二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第十三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百度百科-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化妆品的质量合格标记是什么全部的内容,包括:化妆品的质量合格标记是什么、化妆品总固体的计算公式、飞机固体化妆品多少g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