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玫瑰这个金发女郎太有魅力了吧!

血色玫瑰这个金发女郎太有魅力了吧!,第1张

“就在这时,一个美梦走进酒吧。”

这是艾琳第一次在书中出现,钱德勒几乎把所有美好的词汇用来赞美她。

“她身材苗条而修长,穿着白色亚麻定制服装,脖子上系一条黑白圆点的丝巾。”

她的头发是淡金色,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

“她的眼睛是罕有的矢车菊蓝,睫毛很长,颜色浅得有点夸张。”

这样一个大美人来到喧闹的酒吧,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唇枪舌剑的精英、滔滔不绝的醉汉、见惯世面的老侍者,还有主角——睿智的私家侦探马洛。

“我盯着她看。她发觉我盯着她看,她太高视线半寸,我的视线就转开了,然而无论看哪儿都屏着呼吸。”

即便是在和委托人出版商霍华德交谈时,马洛时不时会扭头望向她,关注她的一举一动。

终于和女神交谈上的大侦探,却表现得像个陷入初恋的姑娘,“歪歪扭扭地站在那,张着嘴呼吸,活像个可爱的女学生。”

艾琳确实是个尤物。不过这个尤物,却有着非常深沉的心思和卓绝的手段。

作为推理小说的女主,艾琳不是个虚有其表的花瓶,她有着这本书中最为复杂的人性,悲惨的故事、专一的爱情、超凡的演技还有近乎疯狂的偏执。

她用近乎凶残的方式杀死了前夫的浪荡妻子,锤烂了她的脸。她自导自演了一出出戏码,枪杀了现任有酒精性成瘾的丈夫,并计划让马洛为她背黑锅。

她太冷静。

“我认为这个人谋杀了他。”在枪杀了丈夫后,她对警察这样说。

“对细枝末节大惊小怪。但碰到真正大事,比方救一个人的命,他却跑到湖边去看什么快艇了。”甚至在被马洛紧逼时,反而讥讽马洛没有救她的丈夫。

钱德勒没有描绘她行凶的心理,但是她所做的两起凶杀案、所表现的超凡演技还有面对马洛的一步步紧逼时的言谈举止,都可以体现这个女人的冷静、深沉,手段惊人。

意外的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狂热、神秘和难以想象的爱情。”她在诱惑马洛时所吐露的心声,却成了马洛侦破这桩案子的突破口。

可悲又可怜。

曾经年轻时的挚爱丈夫,“复活”回来,却因为生活所迫娶了一个浪荡的富婆。而她是一个撰写三流小说畅销作家的妻子。

其实,有很多地方我仍然没有读懂,比如艾琳的动机,真的是为了那段爱情?比如假死的特里,是否知道真的凶手是谁?这一切事情的发展其实在特里的预料之中?为什么马洛对特里回来之后的态度那么冷淡?马洛对艾琳的感情到底算什么呢?因为读的是译本的原因,总觉得少了那么点味道,有机会能读下原版就好了。

记《漫长的告别》有感

人是由类人猿进化的,但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进化的时候也产生了很多的差别。非洲日照强,所以非洲人就进化为黑皮肤、黑眼睛和黑色卷发以适合强烈的日照。东亚气候温和,阳光适宜,所以东亚人就进化为黄皮肤、黑眼睛和黑色直发。日耳曼人主要来自欧洲北部,那里气候寒冷,阳光少,且多冰雪和苔原,因此日耳曼人进化出白色皮肤,金色或白色头发,蓝色眼睛,白色皮肤和金色头发是因为日照少,皮肤和头发缺乏必要的紫外线照射,而蓝色眼睛则是因为长期处于冰雪和苔原地带,不需要像非洲和亚洲人那样过滤强紫外线,也可以避免雪盲症。

一头金发,令人着迷;金发碧眼,更令人神往。然而,关于金发碧眼越来越少甚至最终会绝迹的说法时有所闻。金发与蓝眼睛的遗传基因都属于隐性基因,遗传难度较大,这更加重了金发碧眼的稀有化。法国遗传学家卡恩提醒人们注意,要想自己有一头金发,就必须得由遗传获得两个同一性质的基因,一个来自父亲,另一个来自母亲,因此,父母同时具备金发基因是子女有一头金发的先决条件。假如金发基因保持一定的恒量,而棕褐色或者叫黑发基因不断增加,那么,一个人从双亲那里由遗传获得金色基因的概率就不断减少。

据《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称,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的科学家们最近通过研究证明,令当代男性钟爱有加的金发碧眼女郎产生于穴居时代,她是当时女性追求男性过程中激烈竞争的产物。此项研究结果还表明,北欧女性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浅亮色头发和碧蓝的眼睛有利于她们在追求男性的激烈竞争中战胜情敌。研究人员还强调称,在10000至 11000年前的穴居时代由于食物严重缺乏而导致女性为追求男性选择了这样一条颇有竞争力的进化之路。在此之前,人们都曾经都是深褐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因为要寻找食物和猎取猛犸、鹿、野牛和马,男人们经常需要长途艰难的打猎和探险活动,许多男人都因此而丧命。这导致了男女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调,因而为追求男人在女人之间展开激烈的竞争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总之金发碧眼与进化选择有密切关系。

人是由类人猿进化的,但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进化的时候也产生了很多的差别。非洲日照强,所以非洲人就进化为黑皮肤、黑眼睛和黑色卷发以适合强烈的日照。东亚气候温和,阳光适宜,所以东亚人就进化为黄皮肤、黑眼睛和黑色直发。日耳曼人主要来自欧洲北部,那里气候寒冷,阳光少,且多冰雪和苔原,因此日耳曼人进化出白色皮肤,金色或白色头发,蓝色眼睛,白色皮肤和金色头发是因为日照少,皮肤和头发缺乏必要的紫外线照射,而蓝色眼睛则是因为长期处于冰雪和苔原地带,不需要像非洲和亚洲人那样过滤强紫外线,也可以避免雪盲症。

哪些地方的人金发比例最高呢,是生活在高纬度地区的北欧人。

图示:北欧金发的密度惊人。其它地区的金发被认为主要是北欧人移民和殖民的结果。北欧是金发碧眼变异的诞生地,其 基因变异的时间发生在大约11,000年前 ,并得到极其强烈的追捧。

第一个解释金发变异的科学家是进化生物学家,Ashley H Robins,他正式提出,金发变异是因为严重的维生素D缺乏导致的一种有利变异。因为他率先注意到金发主要出现在高纬度地区的部分人群中,这些地区即寒冷又严重缺乏紫外线,而与此同时他还发现拥有金发的人阻挡紫外线的能力也差,这些人如果到了紫外线充沛的地区,很容易成为皮肤癌患者,但这也意味着金发的人的可以接受更多紫外线照射,从而让自己获得更多维生素D。这是太阳紫外线对人体 健康 影响的双重性——加速皮肤老化(甚至患上皮肤癌)+维生素D福利大礼包。

图示:维生素D的别名就是太阳维生素。影响人体通过太阳合成维生素D的情况:极北地区;冬天;阴云;深色皮肤;衣服;帽子;早晚;玻璃;树荫;低海拔地区;防晒霜。不想被太阳所伤,那就请自己食用动物肝脏或维生素D膳食补充剂(如鱼肝油)。

而 维生素D是人体骨骼 健康 发育必不可少的一种维生素 ,因此,拥有金发,意味着你更容易因此保障自己的骨骼 健康 发育,不容易发生佝偻症。而且对拥有金发的女性来说,血液中更高浓度的微生素D,也能让自己的胎儿骨骼更容易正常发育,通过乳汁提供维生素D,能让自己的幼儿获得足够的维生素D,因此金发对个体的生存和繁衍都具有优势,因此在高纬度地区人群中偶然出现的金发变异,也就此得到了传播。此外,金发变异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某些人只是在幼年期是金发,在发育时期也是最需要维生素D的时期,一旦成年他们就不再保持金发,而转变成其他发色,也可以算该理论的一个间接证明。毕竟从来没有小时候头发颜色深,长大了发色变浅的反例存在。

但为什么不是高纬度地区的所有人都是金发者的后代呢,那些其它发色的人群又是如何在缺乏阳光缺乏紫外线中生存下来的呢?研究发现,这和饮食习惯也有关系,在高纬度地区,许多种海鱼和哺乳动物的肝脏中都富含维生素A和D,因此只要膳食中含有足够的鱼和肉,就不容易发生维生素D的缺乏。

图示:全球发色分布图。世界上大约只有18%的成年人拥有金发碧眼属性,有些金发儿童在成年后不再是金发,发色会变深。

图示:人类天然发色体系

两名德国人类学家Eugene Fischer和Karl Saller共同提出了Fischer-Saller量表,对人类的发色进行分类。他们将现有的所有头发颜色从A到Y进行评级。

字母A到O都属于金发

字母P到Y则是棕色和黑色

至于红色头发则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需要特别解释的类别,使用罗马数字I到VI表示,这其中也包括红色的金发。

所以金发也有许多种不同的金发,从白金到浅金,铂金色,金色,灰金,啡金到沙金等一系列不同的金发。

最后有必要说明一下,黑色人种、棕色人种、红色人种、**人种、白色人种这样粗暴简单的分类,已经被抛弃了,虽然在日常语言中还在广泛使用,但我们还是需要在心里知道,这个分类已经陈旧过时,而且不符合科学的研究。

严格说白人压根不白,他们只是 缺乏真黑色素 而已。如果完全缺乏黑色素,那是一种病,白化病。如果绕着地球走一圈,您会发现人类肤色从黑到接近无色,基本上排成了一个连续的序列,就像光谱一样,非要分出颜色来,只是人类的认知惰性造成的,也是将自己所属的群体和其他人的群体区分开的手段之一,其实在被我们视为白人的群体内部,他们彼此同样将自己所属的群体,和其它”白人“群体区别开来呢。此外, 西方长期以来有对金发女郎的智商歧视,认为这些女人大多胸大无脑。但如果一个 社会 里,只靠颜值就能生活得很好,那的确没有必要太聪明,太聪明可能反倒妨碍自己的生存,到时候就只能红颜薄命了。

知名美剧《生活大爆炸》中的重要女角,penny,就是这样一个刻板印象的金发女郎。

金发碧眼的大美女令人向往,但是这辈子投胎成东亚妹子了怎么办?没招,亚洲女的就是没欧美的好看啊,不过幸亏投胎成女孩,要是投胎成东亚男人岂不是最倒霉?

胡说/人根本不可能从猿进化而来!

不是说现代人都是8万年前智人从非洲分两次走出来的吗?后来一部分先进化成了白种人,又有一部分进化成了黄种人。

这与生活地区的地理环境,饮食习惯等有关!

北极熊和温带的熊外观也不同,猴子的外形差异更多,人也有多个种态,自然界的演化。

这个问题问上帝

玛丽莲·梦露曾经说过: “珍·哈露是我的偶像。”

玛丽莲·梦露的一头金发和嘴边黑痣,是对前辈珍·哈露的效仿。

珍·哈露也是麦当娜的偶像,麦当娜的金发造型受到了她的启发,还在MV和唱片封套中模仿她的形象。

珍·哈露在短短26年的生命里,就像是一道耀眼的烟火,照亮了上个世纪30年代的好莱坞。她是好莱坞性感女星的开山鼻祖,是银幕上第一个金发美女。

1911年3月3日,珍·哈露诞生在美国密苏里州一个牙医家庭,原名哈莉安·哈露·卡朋特。

她的父亲是一名成功的牙医,而母亲是一位绝望的主妇。他们是包办婚姻,没有爱情,哈露的母亲用小说和诗歌来填补生活的空虚。

母亲一直有当演员的梦想,曾经多次试镜,但都以失败告终,她将梦想寄托在女儿身上。

母亲对哈露百般溺爱,从不说一个“不”字。但是哈露从小体弱多病,身体免疫力很差,5岁时感染上猩红热,几乎从来没有机会到户外和同龄的孩子玩耍。不过读书的爱好为她打开了另一扇窗口,书中的故事激发了她表演的欲望。

1923年,珍·哈露的父母离婚了,妈妈带着她投奔外公家,并拒绝哈露的爸爸探望孩子。母亲很快再婚,搬到芝加哥。

外公是个保守而霸道的人,管束很严厉,哈露15岁时被送去一家贵族寄宿学校就读。

豆蔻年华的珍·哈露出落成风姿绰约的小美女,好友曾这样描述她: “她是我毕生仅见的绝色。毫无瑕疵的皮肤,白得简直透明。她才五英尺两英寸(156米)高,但全身骨肉匀称,笑容可掬。我们走在街上,众人争睹,道路为之堵塞,男人们纷纷爬出车门,跟随在她身后。”

同学这样形容她: “她让人一见难忘,即使她穿着校服,也同样充满魅力,全校没有人能将水手式上衣穿得像她这样服帖。”

同学的父亲看到她之后对自己的女儿说:“其他同学走路就是走路,只有这个女孩走得风姿绰约。”

外公对哈露的管教让她成为一个叛逆少女,她唯一的心愿是赶快到16岁法定结婚年龄把自己嫁了,离开这个让她窒息的家。

到了16岁,早熟的珍·哈露嫁给23岁的商人查尔斯·迈古,婚后不久搬到好莱坞的贝弗利山。

他们的婚姻并没有得到家人的祝福,也没有想象中的美满和自由。一年后,他们就离婚了。

19岁的哈露为了生活,开始在好莱坞做临时演员,并给自己取名“珍·哈露”,“珍”是她母亲的名字,她以这种方式完成了母亲的梦想。

珍·哈露涂着厚厚的眼影和口红,穿着薄纱裙,浑身散发着廉价香水味,和好莱坞众多无名女演员一样,等待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机会。

1929年,当红女星克拉拉·鲍在拍摄现场遇到珍·哈露,哈露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钩针编织裙,里面什么都没穿。

克拉拉立刻命令导演:“让她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

“为什么?她只是无名小卒。”

克拉拉回答: “如果她穿成这样接受采访,谁还会看站在她旁边的我?”

当时克拉拉·鲍是派拉蒙最大牌的明星,她后来和珍·哈露成为好朋友,带着哈露到处拍照。当宣传人员提出她不该和这种不入流的演员拍照时,克拉拉的回应是: "她很快会星光灿烂。"

幸运终于眷顾了哈露,**《地狱天使》因拍摄耗时过长,后期出现资金困难,导演霍华德·休斯对女主角不满意,想换掉她。因为没有多余的钱请大明星,打算在新人中寻找合适的人选。珍·哈露凭火辣的身材挤掉了卡罗尔·隆巴德,获得了这个角色。

珍·哈露扮演的是一个抽烟喝酒、放浪形骸的女人,休斯对女主角的要求就是性感,哈露的每一件戏服都极致性感。

珍·哈露性感诱人的**宣传照出现在各大报纸上,先吸引了一波眼球。

1930年,《地狱天使》公映后轰动了影坛,珍·哈露一举成名。

在珍·哈露出现之前,好莱坞是黑发女郎的天下,《地狱天使》中珍·哈露的一头金发和媚惑众生的笑容,打破了人们的审美观念,原来金发女郎是如此迷人。

珍·哈露成为当时最性感的女明星,开启了金发女郎的时代,大家亲切称她为“宝贝儿”。她迷离的眼神,曼妙的腰身,是上个世纪30年代男人入梦的遐想。

珍·哈露一直拒穿文胸和内裤,她有一句名言: “胸罩是一种没有必要的衣服,事实上它是不 健康 的。” 女人们纷纷效仿她,让内衣厂商叫苦不迭。

哈露最佳银幕搭档是好莱坞**皇帝克拉克·盖博,两人合作了5部**,戏外也成为密友。所有人都叫哈露“宝贝儿”,只有盖博称呼她“妹妹”。

克拉克·盖博这样评价她: “她不想出名,她更希望得到的是快乐。”

哈露虽然在银幕上以魅惑大胆的形象颠倒众生,但她的私生活并不放荡,拒绝了米高梅老板路易斯·梅耶的潜规则要求。她是那个年代唯一敢这样做的女明星。

1932年,珍·哈露又嫁给了米高梅制片人保罗·伯恩。保罗·伯恩已经42岁,其貌不扬,和很多女演员约会过,还有一个神经失常的前情人。

哈露婚后几个小时,经纪人兰多接到她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哈露歇斯底里到崩溃,兰多赶到他们的新房,看见哈露正掩面嚎啕大哭,身上有被虐待的痕迹。

哈露在新婚之夜才发现,丈夫是个性无能,他和哈露在一起,是希望哈露能治愈他。

不幸的婚姻让珍·哈露把注意力转到事业上,然而在她拍摄**《红尘》期间,保罗·伯恩开枪自杀了,留下了一张便条,希望哈露能原谅自己。

坊间流言四起,说珍·哈露谋杀亲夫,她在银幕上塑造的风骚坏女人形象也被视为“本色演出”。

3天后,伯恩神经失常的前女友被发现死在了郊外,警方判定伯恩死于与前女友的争执,珍·哈露终于洗脱了冤情。

米高梅公司把珍·哈露打造成受害者的形象,甚至重拍了《红尘》的部分镜头,将她裙子的胸线拉高,以给人“良家妇女”的印象。

但舆论并不买账,认为是米高梅老板路易斯·梅耶的营销手段。

伯恩死后给珍·哈露留下了巨大的债务,她的生活开始失控,寻找情人来填补内心的空虚,还想找个男人怀孕生个孩子,这样她就可以享受真正的家庭生活。

珍·哈露短短26年的人生就经历了3次婚姻,每一次都以悲剧收场。

婚姻的不幸和经济的压力彻底压垮了她的身体,各种各样的疾病找上门来。

这时演员威廉·鲍威尔进入了她的生活,鲍威尔是女明星卡罗尔·隆巴德的丈夫,这段感情注定不被祝福,受到舆论的批判。

1937年,珍·哈露出现了头疼、乏力、恶心、腹痛等症状,昏倒在**《萨拉托加》的片场,经过医生的抢救醒了过来。此时的珍心中仍怀着对美好生活和爱情的向往,等待着鲍威尔的求婚。

然而珍·哈露没有等到爱人的求婚,1937年6月7日,哈露因尿毒症和肾功能衰竭病逝,生命永远停留在26岁的花样年华。

哈露得尿毒症的原因据说是滥用染发剂,她每周就要染一次发,这种发色被命名为“白金”,引领了当时的 时尚 潮流,人人以染白金色头发为美,她的粉丝甚至组建了一个“白金”俱乐部。

哈露的染发配方里含有超标的有毒物质,对发质损害极大,以至于她后来不得不佩戴假发。频繁染发损害了她的 健康 ,让她为美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她母亲坚信基督教科学派的理论,拒绝把女儿送往医院治疗,当她的经纪人兰多把她送到医院时,已经太迟了。

珍·哈露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里,手中捧着一本《飘》,她曾经对朋友说打算一个月内读完《飘》,看看斯嘉丽如何勇敢掌握命运,把握爱情,但书签永远插在了第5页。

鲍威尔悲痛万分,在哈露的墓前献上一束鲜花。花束的纸笺上写着: “晚安,我最亲爱的宝贝儿。”

好莱坞为她举行盛大的丧礼,她所属的米高梅**公司停工一天,其它**公司的员工也集体默哀一分钟。

珍·哈露去世后,美国在上世纪60年代兴起了一股“珍·哈露热潮”,她的传记和以她为生平改编的**纷纷面世,人们用这样的方式纪念这位红颜薄命的好莱坞头号性感美女。

1999年,珍·哈露被美国**学会选为百年来最伟大女演员第22名。

珍·哈露从1930年出道到1937年去世,从影只有短短7年的时间,却开创了一个金发性感女郎的时代,之后的性感女神玛丽莲·梦露和麦当娜都受她的影响,成为**史上不朽的美丽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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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对金发美女的执着,来源于罗马时代,日耳曼地区的德国人成了统治者,其发色为金色,从此金发变得高贵起来了,就像是权力的象征般地存在。美国淘金热时期,对黄金的痴迷,由此对金色产生了痴迷。之后类似于梦露的女神的出现,导致西方人对金色碧眼大长腿的女生产生了好感。

一般一个时代的审美都是跟着统治者或者高社会阶级人的审美和形象走,罗马时代,统治者罗马人是黑发,认为金发的日耳曼人是蛮族;时期人是统治者,所以当时以褐发为美;后来日耳曼地区的德国人成了统治者,金发就变得高贵了

美国淘金热时期之后,电视开始兴起,娱乐圈慢慢发展了起来,可能是大家还保留了对黄金带来的一夜暴富的热情,对于金色还很痴迷。所以对以梦露为代表,看起来傻白甜,但是身材丰满金发碧眼红唇,华丽外表的女人的喜爱迅速飙升,占据主流

斯堪的纳维亚心理学杂志上的一项研究中,研究者让一位女性分别染成不同的发色(金、棕、红)去几家不同的就坐,结果发发女郎被搭讪和接近的次数比棕发或红发女郎多,说明金发女郎更容易受欢迎。这种影响也在孩子们之间传播,比如芭比娃娃的形象就是一水的金发,穿着好看的衣服,让很多小女孩们从小就喜欢上了这样的形象

金发碧眼大长腿的女生不仅在西方人眼里,在东方人的眼里也是一种独特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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