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性哮喘是哮喘的一种特殊类型,是指哮喘患者与其月经周期有关,在月经期或经期加重的哮喘症状。一般来说,月经前5~7天有明显的发作倾向,尤其是月经前2~3天为发病高峰。本病的病因目前推测有以下几点:内源性前列腺素分泌增加,导致支气管平滑肌强烈收缩,引发哮喘发作。孕激素和雌激素水平的降低也会引起支气管平滑肌的收缩。月经前免疫状态的变化也可引起哮喘发作。
少数青年妇女由于体质虚弱,月经不调,当月典潮时,常可引起迷走神经过度兴奋,大量分泌乙酰胆碱,使支气管平滑肌痉挛,使哮喘由此发作。月经性哮喘与月经本身有关,可由身体虚弱引起。经期性哮喘是指月经初潮或经期哮喘加重的现象,常在月经初潮时普遍出现。常发生在月经周期比较规律的年轻育龄妇女身上,本病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可能与月经周期中体内性激素水平的变化有关。
经期性哮喘是指在月经来潮前,或月经来潮时哮喘变得严重的现象,常发生在月经周期规律的年轻育龄妇女身上,本病的发病机制尚不明确,可能与月经周期中体内性激素水平的变化有关。引起月经性哮喘的原因多种多样,而且无法治愈。月经性哮喘对女孩的危害更大,所以预防月经性哮喘非常重要。例如,女孩可以多锻炼身体,增强免疫力。同时缓解月经期间的那种紧张、压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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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观察中,很多妇女在月经前3 ~ 4 天易有喘息加重现象,有的患者甚至每月必发。这可能与体内孕酮、雌激素的水平失调有关,对此类患者,如月经量多者,可于经前使用丙酸睾酮,每日25mg,肌内注射,连续3 天。如果经量不多者,可以使用孕酮,每日10 ~ 20mg,连用3 ~ 4 天,据观察,效果良好。
由于哮喘是具有遗传因素的疾病,因此从理论上讲,哮喘患者择偶对象最好没有过敏性疾病,以免下一代患哮喘病的机会太大。
有些人认为结婚、性生活会加重病情,其实这并不会加重或激发哮喘;相反地,和谐的家庭生活与精神上的支持、体贴常可使病情有所好转。在哮喘发作期,则当然应该限制性生活,以免加重心肺负担,加重发作程度。
妇女怀孕时有着十分复杂的生理变化,有的变化有利于哮喘的缓解,例如由于妊娠时体内肾上腺皮质等分泌功能提高,有利于哮喘的好转。另一方面也有些因素又不利于哮喘患者,例如怀孕时期前列腺素F 在血内浓度的增加,能使支气管易发生收缩,所以人们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的孕妇哮喘加重,有的孕妇减轻,但大部分患者病情没有大的变化。目前还没有办法预先估计,哪些人在怀孕时病情加重,哪些人则会减轻,但是如果在妊娠时哮喘加剧发作,用哪些药物比较安全呢? 这是很多哮喘患者妊娠时经常提出的问题。
下面简单介绍一些合理用药和注意事项。
首先,在怀孕头3 个月内,药物的应用应当特别小心,尤其是四环素与碘剂应当禁用,以免影响胎儿牙齿和甲状腺的发育,在此期间如遇哮喘发作,一般认为,应用沙丁胺醇气雾剂及色氨酸钠较为安全。必要时口服些二羟丙茶碱、氨茶碱或沙丁胺醇片也可以。
妊娠的中、后期药物的应用也仍然应当选择,以采用局部作用为主的药如二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和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类为安全,用时可加些其他的药物。已知肾上腺皮质激素对胎儿可能会有影响,那么,在妊娠期中如遇较剧烈的发病,能否口服或注射肾上腺皮质激素呢? 这是个十分矛盾的问题,经观察和研究,由于剧烈发病和缺氧对胎儿所造成的危害,可能比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危害更大,因此该用激素的时候,在医师的指导下,还是应当使用。
在临产前后的哮喘发作,应注意不用肾上腺素,因为它对子宫收缩以及胎儿的血供均会有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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