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杭州产假具体如下:
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共计一百五十八天;
2、二孩、三孩,在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九十天,共计一百八十八天。
一、公司解雇孕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以下标准的双倍计算赔偿,具体如下: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
总之,杭州产假放158天-188天,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一胎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共158天。二孩、三孩,在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90天,共计188天。国家法定一般顺产生产的产假是98天,生产前产妇可以休假15天,剖腹生产的会多30天。生产大出血等症状医院判定属于难产的,可以申请在原基础上增加15天。生产多胞胎的,根据单胎的标准每多增加一个胎儿就可延长15天的产假。公司解雇孕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双倍计算赔偿。
2022年产假规定具体如下: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2、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8、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2年生育险新规定具体如下:1、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3、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4、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生育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或计划生育手术费,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5、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
6、生育保险产假时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包括:顺产为98天,难产则再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增加15天,怀孕满16周流产的增加42天,引产按照流产怀孕周数享受相应的休假天数;
(2)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日期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为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为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为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为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为14天。如果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则合并计算假期。
(3)生育保险新政策明确了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确定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规定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同时对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也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生育保险产假时间为参保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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