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椎骨骨折为轻伤二级。
腰椎横突L2.L3骨折同属于脊柱损伤,两处骨折只能用于判定伤情程度,并不能判定为两个伤情。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椎骨骨折属于轻伤二级,横突骨折三处以上为轻伤一级。
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脊柱四肢损伤
5.9.3 轻伤一级
……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
5.9.4 轻伤二级
……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
单纯骨折是不能构成重伤的,鉴定标准是“第六节 脊柱和脊髓损伤
第八十条 脊柱骨折或者脱位,伴有脊髓损伤或者多根脊神经损伤。
第八十一条 脊髓实质性损伤影响脊髓功能,如肢体活动功能、性功能或者大小便严重障碍。”
但是对方腰1和腰2骨折,构成八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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