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唯诺口服液并非治疗疾病的药物,而是以综合调理、解决儿童消化问题为主,主要使用人群是消化不良的幼儿、儿童、青少年,属于一种儿童保健品,有消化不良或容易积食的儿童可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建议擅自使用。
斯唯诺口服液是以异麦芽低聚糖、鸡内金、炒麦芽、山楂、炒莱菔子、葡萄糖酸锌、乙二胺四乙酸铁钠、蔗糖、去离子水、香蕉香精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
拓展资料
产品以综合调理、解决儿童消化问题为主,主要使用人群是消化不良的幼儿、儿童、青少年。本品是以异麦芽低聚糖、鸡内金、炒麦芽、山楂、炒莱菔子、葡萄糖酸锌、乙二胺四乙酸铁钠、蔗糖、去离子水、香蕉香精为主要原料制成。
每次1支,每日幼儿一次,儿童和青少年2次。饭前30分钟饮用。如有少量细微沉淀可摇匀后饮用。
参考资料:网页链接
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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