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婴儿的吃奶量有一下标准:1-2个月的宝宝,每次奶量80-120ml,每日6-7次。2-3个月的宝宝,每日次量150-200ml,每日5-6次。3-5个月的宝宝,每次奶量150-200ml,每日5次。5-6个月的宝宝,每次奶量200-250ml,每日3-4次。
根据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对六种微量元素的含量进行了规定:
婴儿配方奶粉在即食状态下:
每100毫升所含的能量应在60~70千卡范围内。
其中铁含量(0.42~1.51毫克/100千卡);
锌含量(0.50~1.51毫克/100千卡);
铜含量(35.6~121.3微克/100千卡);
锰含量(5.0~100.4微克/100千卡);
碘含量(10.5~58.6微克/100千卡);
硒含量(2.01~7.95微克/100千卡)。
1、乳基婴儿配方食品:
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
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
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
0~6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
2、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指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
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
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
足0~6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婴儿奶粉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婴儿配方食品每100kJ(100kcal)所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保证婴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婴儿营养与健康的物质。
1、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
2、不应使用氢化油脂。
3、不应使用经辐射处理过的原料。
三、产品在即食状态下每100mL所含的能量应在250kJ(60kcal)~295kJ(70kcal)范围。
能量的计算按每100mL产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含量,分别乘以能量系数17kJ/g、37kJ/g、17kJ/g(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按照碳水化合物能量系数的50%计算)。
所得之和为千焦/100毫升(kJ/100mL)值,再除以4.184为千卡/100毫升(kcal/100mL)值。
四、对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首选碳水化合物应为乳糖、乳糖和葡萄糖聚合物。只有经过预糊化后的淀粉才可以加入到婴儿配方食品中,不得使用果糖。
五、产品标签应符合GB13432的规定 ,营养素和可选择性成分含量标识应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
扩展资料
GB10765-201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26日发布,适用于婴儿配方食品,自2011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1、标签中应注明产品的内部、婴儿配方食品属性(如乳基或豆基产品以及产品状态)和适用年龄。可供6月龄以上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应标明“6个月龄以上婴儿食用本产品时,应配合添加辅助食品”。
2、婴儿配方食品应标明:“对于0~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品本产品”。
3、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达。
除必需成分外,如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识含有表中一种或多种成分,其含量应符合表5规定。
为改善婴儿配方食品的蛋白质质量或提高营养价值,可参考附录A中推荐的婴儿配方食品在氨基酸含量值添加单体L型氨基酸。
如果在产品中添加除表5和附录B之外的其他物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1,新生儿每天每公斤体重需要的奶量大概是120毫升到150毫升以内,包括水在内的,比如母乳喂养就是全部的奶,如果我们吃奶粉的话,还要喂水,所以总的水入量按照120到150毫升。平时能够仔细观察宝宝饮食之后的情况和小宝宝的上厕所的频次和色调来判别饮食搭配是不是充裕。2,针对纯奶粉喂养的五六个月的宝宝,每一次奶量一般在120-160mL中间,3个钟头一次;可是针对混合喂养的小宝宝,需要依据奶水的详细情况来加上婴儿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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