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验肺”事件,受到舆论大量关注后,峰回路转。这样的套路,不应成为不少部门应对舆论的秀场和权宜之计。而根本上,权力却没有任何反省和自律,更没有清除积弊的勇气和决绝。
这样的终极价值关怀,正是我们所欠缺的。张海超只有一个,他不仅是极端中的极端,更是孤独中的孤独。张海超只是很普通的一个人,损害甚至牺牲个体生命健康,已经是最后的极端。消除这样的悲剧,需要多方参与的社会合作。知识分子、公益组织、工会都责无旁贷。
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取得了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但郑州职防所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
单位私扣“尘肺”复查通知
7月6日,在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病房,记者见到了病床上的张海超,说起自己的遭遇,他不禁泪流满面。
张海超是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6月,他到新密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2007年下半年,他感到身体不适,主要表现为胸闷、咳嗽,他也没太在意,一直当做感冒来治,但效果不好。
2007年10月,张海超从振东公司离职不久,又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怀疑他是肺结核,但不能确诊。此后,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张海超先后去过郑州市二院、省胸科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数家医院检查,医生们都给出了一致的结论:职业病——尘肺。
这个不幸的消息让张海超回忆起了2007年1月单位曾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做过体检,还拍了胸片。“今年1月6日,我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防疫站说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我的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我去复查,但单位并没有通知我。”张海超说,他又找到单位询问,才知道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
对此,新密市卫生防疫站耿站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职工体检是受企业委托,检查结果也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郑州市职防所鉴定为“肺结核”
据了解,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譬如,组织机构代码、职工工作时间、从事工种等。
由于振东公司单方不配合,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鉴定,而其他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鉴定,无奈,张海超于今年2月7日到新密市政府有关部门求助。“直到今年5月,新密市信访局终于表态,由郑州市职防所为我的病情进行鉴定。”张海超说,5月25日,郑州市职防所出具了诊断证明,让他震惊的是,鉴定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进一步诊治。
铁了心“开胸验肺”弄清病情
“这个结果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郑州和北京的各大医院都认定我是尘肺。”张海超说,“而且就在去郑州市职防所正式鉴定前,我曾拿着胸片找那里的工作人员,当时他们看后也说是尘肺。你说这是不是有人捣鬼?”
张海超决定“开胸验肺”,弄清自己的病情。6月1日,张海超来到郑大一附院门诊,6月9日住院,6月22日不顾医生劝阻,他铁了心要开胸。“当时郑大一附院的医生劝我说,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从技术上讲,职防所也不可能做出这么低级的误诊。你为啥非开胸?这很危险。”张海超说,在他的一再要求下,郑大一附院为他做了手术。
结果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就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职防”鉴定有空子可钻
自今年3月接到张海超的投诉,记者数次与振东公司联系未果。而在郑州市职防所鉴定张海超为“肺结核”的诊断证明中,有三个人的签名,其中王晓光为医技科主任。
7月7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王晓光,王说给张海超做鉴定的不是他一个人,他们是从胸片上得出张海超患的是肺结核的结论,如果张海超认为是误诊,需要提供切片检验。而如何纠正这个“误诊”,不归他管。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当事人对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张海超已无力应付了。
近两年维权求医,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早已是债台高筑。为了省些医药费,张海超现在只好转院到县级医院,虽然他入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但医院认为他是工伤,不在医保范围。“开胸后我找过新密市信访局,一位科长说,他们只认郑州市职防所的鉴定结论。振东公司是个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张海超说,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绝不止他一个。
而对于张海超的遭遇,不少医生认为:“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
张海超第一次出现咳嗽、胸闷的症状是在2007年8月。起初当感冒治了很久,挨不住了,去医院做了个胸片检查,发现双肺有阴影。此后,在河南省的许多大医院里,他相继排除了肺癌、肺结核等可能,最终,有医生想到了“尘肺”。
张海超这才想起,可能是自己工作环境的问题引起的,因为在工厂他做过杂工、破碎工,其间接触到大量粉尘。同村的张喜才也曾在该处打工。2006年9月,张喜才被诊断为尘肺2期,过了不到半年就死掉了。老乡的死当时并没有让张海超警觉。他觉得自己还年轻,更何况,早在2007年1月,自己曾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还到新密市卫生防疫站拍了胸片,后来也没听说有什么问题。
等到肺病严重到工作都吃力了,2009年1月6日,张海超才来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他第一次看到了2007年拍的胸片,胸片上有明显的阴影。在当地电视台的采访中,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厂负责人承认,防疫站要求复检的通知并没通知张海超。另一名负责人私下里对张海超说,“体检是公司出的钱,没有把结果告知个人的义务。” 这个真实的故事令人心碎。张海超的被迫自救,更像在拿健康甚至生命冒险,赌自己没病(肺结核),而是社会(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有病(“误诊”)。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证明张海超是对的。不幸的是,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该院的诊断只能作为参考,一切还要看郑州职防所是否会“持之以恒”地继续“误诊”。据说,在开胸后张海超曾找过新密市信访局,答复是他们只认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结论。
为维权求医,近两年来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的医疗费,早已债台高筑。耐人寻味的是,张海超自知面对的是一家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也深信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还另有其人。这种“一个人在战斗”的公民形象,其痛感之深,情何以堪。 张海超不服。几个月后,他拿着本来要做鉴定的7000多元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开胸肺活检。 他一度以为,只要把自己的胸膛打开,一切都会一目了然。
2009年6月的一天下午,他异常平静地对麻醉师说:“麻烦您转告主刀大夫,把我开了胸之后,要注意我那肺上到底是啥。” 5个多小时后,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身上缠着绷带的张海超醒来后,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一名参与手术的大夫第一时间赶来告诉他:“我们已经看了,你那就是尘肺。”
一周后,张海超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打电话。“你们误诊了”,他对一名业务科工作人员抱怨。 不料电话那头,职防所的工作人员冷冷地告诉他,开刀的医院“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
一个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病理学证据,就这样被轻易地否定了。不过,媒体记者抓住了这个新闻,经过一番渲染,张海超的“悲怆之举”,引发了空前关注。 这个内向安静的小伙子觉得自己被企业欺瞒了。这时候,他已经被病痛折磨了两年。他决定先确诊再索赔。不过,当他前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求诊时,振东公司却拒绝出具有关张海超的职业健康监控档案等相关材料。而这些材料是做职业病鉴定所必需的,缺了这些,职防所拒绝作诊断。
无奈之下,张海超走上了上访之路。因去的次数太多,“信访办的人看见我,大老远就把玻璃门关了”。到后来,新密市的市委书记先后接访了3次,张海超也没拿到完备的材料。
张海超回忆,最后的结果是,市委书记最后决定,“你也别纠缠了,也别要材料了,单位不会给你出。我先给你走后门,你先去诊断吧。”于是,他终于如愿以偿完成了诊断。
“如果合并成别的,比如肺气肿,我当时就不会有那么大质疑了。”张海超回忆说,这两年的求医过程中,他做了大大小小近百次检查,肺结核始终是重点筛查对象,每项结果都显示成阴性,且这些材料都提交给了职防所。此外,他还远赴北京,在北医三院、煤炭总医院这类具有资质的职业病机构做过检查,有时甚至在一个医院挂两个号,就为了“多听听意见”。 “到最后,意见都一致了,都说肯定是尘肺。”张海超至今仍旧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尘肺,还要按结核诊治,这不是误诊吗?”
此时的张海超知道该如何去争取自己的权利。他早就弄清楚了《职业病防治法》,知道自己可以通过依法申请鉴定对职防所的诊断作出评判。原本,他已经向郑州市卫生局申请鉴定,并且在2009年6月9日上午带着卫生局的文件去找了鉴定委员会。
“职防所的几名工作人员却都劝我放弃鉴定。其中一个人说,想推翻我们那个结论,你是不好办的。”张海超说,“我这才发现,鉴定委员会与职防所在同一栋楼里。” 不过,郑州市职防所业务科长光在省否认了这个说法,他认为该机构工作人员不可能说这样的话。 在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下,相关医疗机构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郑大一附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生程哲一直记挂着她那个年轻的病人。“他的片子一直都刻在我脑子里,双侧阴影。”她说,“说白了,就是两个大疙瘩。” 最终开胸手术后取出了两个样本,肺检结果显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程哲当时在张海超的出院证明上写道“尘肺合并感染”。这6个字给她本人带来了麻烦。按照规定,她所在的医院尽管是河南省最好的医院之一,却不具备做尘肺诊断的资质。不过,在有关部门到医院调查了解时,她也曾反问:“我仍然给他写肺结核?那岂不超过了作为医生的道德底线?”
职防所则有不同意见。他们更强调资质,面对媒体的采访,被授权的发言人光在省捧出一堆用笔勾画过的材料,向记者们证明:其他医院作出的诊断不合法。 “我觉得就张海超这个事,是一个向老百姓宣传普及相关知识的好机会。”他说。 据光在省介绍,尽管目前张海超一事是做鉴定还是复检尚没有定论,但职防所非常重视。这几天,张海超当时在职防所内诊断的材料被重新取出,所内专家以及省内专家一起进行了一次内部的会诊。 而一份《尘肺病理诊断标准》规定,只有外科肺叶切除标本和人死后的尸体解剖才能作为参考依据,至于张海超的“开胸验肺”,被特地注明不作为参考标准。
现在,张海超身体上的伤口还没有愈合,关于他的医学诊断也还没有最终结果。尽管他一度以为,只要把自己的胸膛敞开,一切都会一目了然,但现在,他却无奈地发现,整件事情就像他肺部那团阴影一样,一时说不清楚。 农民工开胸验肺这是个巨大的讽刺
得病以前,张海超与妻子都在郑州打工,一个月能挣2000多元,去掉日常花销,还有余力把女儿送到郑州市区的双语幼儿园上学,好日子才刚开始。而现在,他已经没法去劳动,闻见怪味,咳嗽就止不住,整个家庭的重担落在妻子身上,因为借了债,有时候老乡面对面都不打招呼。女儿也不得不离开幼儿园的伙伴们,回到老家。
在妻子王玲玲眼中,得了这个病之后,丈夫也变得和以前不同,以前说话声音可小了,特温柔,现在却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2009年3月份病重时,镇里曾给他批下一笔困难补助,后来跑了4个月,直到7月8日,300元才拿到手。而在媒体集中报道后不久,7月17日晚上,一位副镇长揣着信封走进张家,村支书进门就说,“镇领导看了相关报道拍案而起,很气愤,也很伤感。说镇里先拿1万块钱给海超,先看着病,维持生活。”
现在的张海超正颓然躺在自家那间旧瓦房里。为了凑够这次的手术费,刚收的小麦当天就卖了,父亲把12只绵羊也都卖了,然后又四处借钱。因为承担不起每天数百元的医疗费用,手术后一周,他就不得不回到没有空调的家里养伤,每天让村卫生所的大夫输几瓶相对便宜的消炎药。那条15厘米长的刀口暂时没有感染,却长满了痱子。 案例分析
具体到张海超之个案,一方面,表现为相关法律有漏洞可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分析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然而,从实际效果看,用人单位很少愿意“自证其罪”。如有医生指出,“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在切身利益面前,企业良心靠不住。
另一方面,则是法治与社会之阙如。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类似个案时有发生?为什么自救者时常走投无路,不得不采取极端方式?为什么原本由全社会担负的自救成本,却要由一位孤苦无告的农民承担?在人类还没有完全放弃“以暴易报”的思维前,人们在张海超身上也看到了一种“让人含泪的暴力”,一种并不施害于他人,而是加诸自身的暴力。为证明自身清白(得的是职业病而非普通的传染病)而“开胸验肺”,又何尝不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残”?
事件影响
“张海超事件”之后,郑州市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张海超及其工友以及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诊疗救治绿色通道。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在8月底前,完成对粉尘、有毒化学品等行业职工的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申报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互相进行通报。 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把加强辖区内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健康检查资质,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注重宣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让社会和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
名人效益维权
在多起代理维权案件中,相比于张海超所能提供的法律和实践经验援助,似乎其个人光环下的“名人效应”更起作用。
然而,张海超的“名人效应”似乎也仅仅限于震慑力,在上文提及的黄福华、登封案件中,法院均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而张海超也明白“靠我的名片去维权,这说明(职业病维权)还是无法可依”。
据统计,张海超接触尘肺病友一千多人,介入一百多起案件,地域覆盖河南、贵州、四川、广东、浙江等地,“能够维权成功的,百分之一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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