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人事处提交请示报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发文公布;
三、领取同意辞职文件、离院通知单,办理离院手续;
四、至综合科办理社保视同缴纳证明;
五、提交调档函(注明接收单位地址、邮编,接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人事处将个人档案寄出。
法律依据:人事部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不得私自带走属原单位的科研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应支持人才合理流动。对有意刁难、打击申请辞职人员者,应给予严肃处理。。
一、提交个人辞职申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申请表》,均需院系部处领导签字盖章;二、报人事处提交请示报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发文公布;
三、领取同意辞职文件、离院通知单,办理离院手续;
四、至综合科办理社保视同缴纳证明;
五、提交调档函(注明接收单位地址、邮编,接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人事处将个人档案寄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