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门诊年度报销上限:20000元。
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报销比例:70%起。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85%起。
住院年度报销上限:30万元。
起付线:不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报销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报销比例:85%起。
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计算,累加支付。5万以下,报销比例50%起,5万以上,报销比例60%起,上不封顶。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门诊年度报销上限:3000元。
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起,报销比例55%。二级及以上医院550元起,报销比例:50%起。
住院:20万元。
起付线:儿童150元起,成人300元起,报销比例75%起。
备注:上述费用中不包含不计入医保内的费用,如自费、自付费用。还有,挂号费(医事服务费)不计入起付线和封顶线。
拓展资料:
符合北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范围的医疗费用。其中门诊特殊病有:恶性肿瘤放化疗,骨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了特殊病审批手续后,相关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参考资料:/beijing.chashebao.com/yiliao/12149.html"target="_blank"title="北京医保报销比例">北京医保报销比例
1.居民基本医保: 第一次报销中,居民医保最高报销15万/年,最低免赔额150元,最高报销比例为90%(乡镇卫生院);同时,住院报销后,如果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费用超过1.1万,还可以通过居民大病保险进行第二次报销;
2.居民大病医保: 如果住院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金额超过1.1万,那么还可以进行二次大病报销。
农村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 。
农村住院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免责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办法,按中西医并举,社区、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的原则,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第四十五条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可以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及参保人员合法医疗权益保障情况,对预付的统筹基金数量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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