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范尉红,女,汉族,1967年9月1日生,是河南省大营乡路家村郑家眼科护士。现怀着万分悲愤的心情向各级领导和广大网友反映我被人敲诈勒索后,又被尉氏公安局违法拘留一事,恳请各级领导和广大网友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为我主持正义,还我公道。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10年3月7日,河南尉氏县大营乡大营村一组村民张留栓到我们郑家眼科就医,经诊断属于青光眼绝对期。当时他右眼已经失明,左眼仅0.04的视力,且管状视野,诊断后我们便建议他到省级大医院手术治疗,同时详细告知他和他家属手术风险及手术后的病发症。他们哭着说家庭困难,没有钱去大医院就诊,并且苦苦相求,一定要让我们给其治疗,我们看他们实在可怜,便经其本人及家属同意签字后,为其做了手术。
术后治疗十几天,患者视力恢复到Fc/2m,患者家属比较满意,还经常帮我打扫卫生,干杂活。
谁知,出院后一个多月,张留栓的二儿子张书科在本村村民张治甲、张国献、张国营、李凤英等人的挑唆下,突然来到我家,称其父的双眼失明,是我们诊所手术造成的,要我们赔钱。
当时,我们就告知他们到卫生管理机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若确定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绝不推诿,承担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而张书科却说他们家没钱,做不起鉴定。我就说我拿钱给你去做鉴定。而张书科这时却一脸无赖的说,我知道你有钱,你拿钱我们也不做,说白了就是讹你的。
此后,为了达到其敲诈钱财的目的,张书科、张治甲、张国献、张国营、李凤英等人从2010年5月8日到5月19日,多次纠集三、四十人,气势汹汹的将我家大门堵住,对我和我家人进行威胁、辱骂。更气愤的是张书科将他父母及其智障哥哥带着被褥、锅碗、灶具等生活用品,强行住进我家,扬言要打持久战。
他们一伙人在我家住6天3夜,并在我家屋里、院里随处大、小便,弄得家里尿水横流,臭气熏天,还经常对我和我丈夫撕拽、推拉、围攻、谩骂、肆意侮辱。
面对如此如此无赖行为,我和我家人只能求助公安机关,先后拨打了110和大营派出所报警电话(7360007)19次。大营派出所接警后,不仅出警迟缓,甚至有时拒绝出警,即便达到现场也是敷衍了事,很快便离去,连一句“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话都没说过。
正因为公安机关的不作为,更加助长了张书科等人的嚣张气焰。他们纠集几十人将我家前后门都堵上,用白布横幅封住我家大门,并且在门前烧纸、焚香侮辱我们。非法限制我和我丈夫的人身自由长达30多个小时,并唆使其父母及3个残疾人在我家早上准备开门时,抱腿拽胳膊,将我抓的遍体鳞伤,脸上、胳膊上多处抓痕,血流不止,并造成右耳耳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噩梦还远远没有结束。5月19日晚,我丈夫去郑大一附院伺候病重的母亲,我一个弱女子,独自面对张书科、张治甲、张国献、张国营、李凤英等人的谩骂及骚扰,无数次求助政府和村干部,无数次报警求助,警察要么是素手无策,要么敷衍搪塞。我的人身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我在自己家任人侮辱、谩骂、殴打、我的身心极尽崩溃,真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在我多次向大营派出所报警求助后,大营派出所所长史如恒告知我,对这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在不伤害三人的情况下可以把他们拉出我家。
在万般无奈和极度惊恐中,遵照大营派出所史所长的指示,我求助亲友李国力、康亚光将3个残疾人拉出我家,并送回他们家,从而制止他们这一违法行为。没想到这下却捅了马蜂窝,张书科等人以此为借口,反而诬告我非法拘禁,随聚众围攻乡政府、派出所、县政府大门。为了平息他们的无理取闹,各级政府强压着我们给了张书科等人4万元,说是花钱买平安,并商定双方互不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
令人没想到的是,事隔一个礼拜,张书科、张治甲、李凤英等人又非法纠集几十人到省政府上访并诬告我非法拘禁他的父母及哥哥。
尉氏县公安局为平息他们的违法上访,竟然将我亲友李国力、康亚光刑事拘留,期间尉氏县公安局刑侦队王永山及大营乡派出所副所长李伟奇对二人采取刑讯逼供,逼迫二人供述是受我指使将三个残疾人拉走的行为是非法拘禁。
于是,2010年6月8日,我被尉氏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拘并羁押至2010年7月15日。
事实明明他们敲诈勒索,非法侵入我家住宅,强行住在我家并限制我和我丈夫的人身自由,后将他们拉出我家只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正当防卫行为。但经对方一上访,我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行为却变成了违法行为。尉氏县公安局出警那么多次,对张书科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不管不问、袖手旁观、包庇纵容。我丈夫到公安局讨说法时,尉氏县公安局副局长曹军民刑侦队王永山的回答更是荒谬之极,竟然说是为了不让张书科等人再闹事,再去上访,所以才将我关了起来,又让我们拿出4万元平息此事。
天啊!难道遵纪守法就该被整、被敲诈、被冤枉、被关起来,而他们聚众闹事、敲诈勒索、违法上访反而该受保护?难道国家神圣的法律就是这样被执行的么?难道这就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么?难道公正执法在尉氏县公安局的某些人眼里就是一句空话么?天理何在?
今泣血恳请各级领导和广大网友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为我评理、为我伸冤,还我公道!我坚信党和政府一定不会让人民群众白白蒙冤,一定会查明事实真相,公正执法,早日为我平反昭雪,还我自由,并依法追究张书科、张治甲、张国献、张国营、李凤英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尉氏县公安局的严重渎职行为,还苍穹一片蓝天,给大地一片净土,使好人有好报,恶人必受惩,使正义得以伸张。
泣诉人:范尉红
2010年10月29日
河南省立眼科医院简称/别称: 暂无
类型/级别:专科 三级甲等
详细介绍:河南省眼科研究所于1962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是国内最早集眼科临床、教学和研究为一体的专业机构之一,同时也是河南省人民医院眼科中心。2012年3月,河南省眼科研究所正式挂牌成立为河南省立眼科医院。 医院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技术队伍。全所工作人员230人,研究员、主任医师24人,副研究员和副主任医师26人,博士22人,硕士57人。其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5人,省管优秀专家5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8人。共有员工234人,设有10个病区,300张床位,年门诊量约30万人次,年出院病人约1.2万人次,年手术量约1.5万人次,是覆盖本省和周围数省部分区域的眼科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7号
新乡最好的眼科就是中心医院的眼科了,人民医院的眼科次之如果你真是有眼部疾病,有比较严重,那就去郑州市的省第一人民医院,那的更好!他还有一个附属的眼科研究院,以前是可以看病的,现在不知是不是还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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