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急救的首要原则是:现场安全。
一、现场急救的目的
1、维持、抢救伤病员的生命。
2、改善病情,减轻病员痛苦。
3、尽可能防止并发症和后遗症。
二、现场急救的最基本知识包括
1、心外除颤术。
2、心肺复苏术。
3、外伤处置四项基本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三、正确的CPR步骤
1、判断患者意识——大声呼叫患者,判断有无意识。
2、检查呼吸——观察患者胸部和腹部,如无正常呼吸起即为无呼吸。
3、呼救——拨打120、询问现场是否有急救人员、获取除颤仪(即AED)。
4、判断颈动脉是否有搏动——用右手的中指和食指从喉结处划向近侧颈动脉搏动处。(数1001,1002,1003,1004,1005…判断5秒以上10秒以下)。
5、解开衣领及裤带——脱去紧身衣、配饰等阻碍施救的物品。
6、打开气道——仰头抬颌,清除口腔内异物、分泌物,确定无假牙,避免堵塞气道。
7、人工呼吸——手掌小指侧压住病人的额头,轻轻捏住患者鼻翼防止漏气,抬起下颏,深吸一口气,完全吹入病人的口腔,每次吹气用时1秒。
8、判断复苏是否有效、整理病人送往医院。
一、 先抢救生命,后勘查现场保安人员在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等各类现场时,首先要确定是否有人在里面,人的伤势如何。对伤势较重、生死不明的,还要通过现场快速鉴定方法确认人是否死亡,常用的鉴定方法有3种:一是用双手栂指用力按压眉弓下眶神经孔,观察伤者有无反应;二是用手电筒光直接照射瞳孔,观察瞳孔见光有无缩瞳反应,离开手电筒光,有无散瞳反应;三是针刺人中或用指甲用力掐人中,观察有无反应。凡是有伤者在内的现场,首先要抢救伤者,不能因为案情重大,现场重要而封锁现场,不去抢救伤者或者先勘查现场后救人,延误急救时间。二、 既要救人,又不破坏现场案件现场是调查案件的基础,是与案件相关的各种痕迹物证、信息的载体。
现场急救与保护现场两者之间确实有一定的矛盾,不能因此而不去救人,也不能为救人而忽视对现场的保护。 只要遵守工作规则,对这个矛盾就能妥善地处理好。先期到达现场的保安人员,如需进人现场,应沿着一定的路线谨慎进人现场。
比如,沿着墙壁进人,绕过痕迹物品,不能无视现场情况径直冲人。进入现场后,用简单快速的方法确定人是否死亡,如果没有死亡,沿着进人的路线将伤员抬出,并要做好标记,注明伤员的身体位置、姿势和出人路线。
在救人时,不能破坏现场,也不能影响和干扰物证的提取和鉴定。比如,对上吊没死的人现场急救,在卸下上吊人的操作中应戴手套,需要剪断缢绳时,不能破坏绳结。如果是开放性“U”形绳套,不要在兜住弧处剪;如果是闭锁性“〇”形绳套,应在兜住弧的两侧剪断缢绳。
要知道,第一时间进人现场急救的人,一个不当的动作,可能会对现场造成致命的破坏,甚至阻断了破案的路径。
挽救生命,减轻伤残。在生命得以挽救,伤病情得以防止进一步恶化这一最重要、最基本的前提下,还要注意减少伤残的发生,尽量减轻病痛,对神志清醒者要注意做好心理护理,为日后伤员身心全面康复打下良好基础。总之,要记住现场救护的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