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2、向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登记注册;
3、材料包括办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身份证明、场地使用证明、办园方案、幼儿园章程等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一、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大渡口区教委.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 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三)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以上内在各项开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中,资质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申请开幼儿园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来申请。
办园许可证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园许可证》五年一换,一年一审。不接受年审的民办幼儿园(机构),视作自动注销。(不同地域以当地教体局实时规定为准)。
申请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核准名称报告,报告必须包括拟用名称、备用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范围和办学规模等。审批机关核准拟用名称:审批机关收到申办者上述材料并对材料和拟办园场所进行审核后,发给举办者名称核准函。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3、举办者为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及其复印件,户籍地派出所或街道的政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个人简历。非本市(县)个人,还必须提交本地派出所的一年以上暂住证明。
4、园所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主要指土地证、房产证、资产评估报告等及其复印件。办园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园所用途的租赁协议一般租期不得少于五年。
5、社会组织应提交有效的机构法人登记证(指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或事业单位代码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和单位简介。外地社会组织必须有本地相应管理机关的登记证明。
6、学校章程。
7、设园所董事会的,应提供董事会章程和董事会成员名单;联合办园的,应提供联合办学协议,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它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消防部门出具的办园场所安全证明。
9、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教学方面:①教育机构基本情况②.教育机构法人法人代表(负责人)基本情况③园长基本情况④专职办学人员情况(行政人员、后勤人员)⑤专(兼)职教师情况⑥园舍情况⑦园舍各室设备设施情况⑧幼儿园玩教具设备设施情况⑨教学计划(分出小中大班来)⑩幼儿园规章制度(制度名称列表)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人员方面:①拟聘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园长、教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保健员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财会人员出具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校车要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校车驾驶资格人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了上述材料外,根据各地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举办幼儿园还需要提供当地教育机构要求的相应材料。
拓展资料:
幼儿园办园的条件各个地区略有不同,以当地标准为主,下面以青青藤一幼儿园为例:
一、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XX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大渡口区教委.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三)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市幼儿园等级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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