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关于 劳动法
病假工资 标准”的回复如下: 广西劳动法关于病假
工资规定和计算方法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其可以由 劳动合同 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 岗位工资 2)如果 集体合同 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 工资 的70%来确定。 2.病假工资的系数: 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 病假 期限以及
工龄 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1000×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1000×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当月工时工资+〔(1000÷21.75×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 2.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 (1000×70%)×应扣工资基数 + 1000×30% 当月所得工资 = 1000应扣病假工资 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 上海 市 最低工资 的80%,则以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 三、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如何发放、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 北京 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 深圳 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50条规定: 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一年时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 第52条规定: 职工在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企业应按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这就是广西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标准的解答,希望采纳广西企业职工病假期间,在法定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桂劳社发[2003]142号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被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归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员工请病假国家规定三天以上病假扣除工资的标准为:按照员工的日工资的三倍发放最低80%的部分。员工请病假1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员工请病假按照国家规定是带薪的,如果是三天的病假国家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一般是按照员工日工资的80%或者其他比例进行发放的。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如果请病假应当优先从其所享有的带薪年假开始抵扣。如果请病假的时间长在此期间内员工的保险待遇等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