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产妇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妇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产妇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妇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妇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即生育津贴=8000/30*产假天数。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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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需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来计算,一般标准以下: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3、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产假中领取的薪酬是指在孕期妇女按规定工作时间领取的。劳动者在产假期内,应按劳动者的正常薪酬水平每月支付产妇补助金,并按有关规定发放。符合规定的统筹区域,可以通过社保经办部门的委托,将其直接发给劳动者。女性在产假的时候,通常不会在工作岗位上领取薪水,而会领取产妇的生命补助金。劳动者在企业生育后连续一年的,其生育补助金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补助金期限计发。劳动者在单位生育期间连续缴费不满一年,其生育补助金按照本人生产或分娩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补助金期限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对已参保人员的产假,按其上一年的月薪水平,从其生育保险公司中领取;没有参加过生育保险的,其工资应按其在产假之前的工资标准发放。女性劳动者因怀孕、堕胎而发生的医疗支出,应当按生育政策的规定和标准,对已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费进行报销;不参保的,雇主负责缴费。
有关的法规将孕产妇的产假设定为98个工作日,在孕期可以有15个工作日的假期。对于有多个孩子的,可以延长产假15日。妊娠4个月内发生人工流产的,可享有15天的产假;妊娠4个月内发生的,可享有42日的产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本省计生政策,实行晚育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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