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家医生的费用需要视具体的手术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专家医生可以是本院的,也可以是外院甚至外地的,但一般费用会较高。这种情况一般是特指外院甚至外地的专家,也就是俗称的“飞刀”。
在现今的医疗情况下,开飞刀确实可能会让多方获益:患方获得了更好的医疗照护,节省了就医的财力、人力和时间成本;邀请方获得了学习交流机会,将患者留在当地治疗;受邀方获得受尊重的劳动报酬,扩大知名度,特殊病例也是一个学习机会。这些各方的获益是“飞刀”存在的合理性。
这些获益只是可能发生的,其中背后的隐患也不小,也可能几方的预期都会落空:比如因为没有详细的病史、查体等综合分析和医患沟通不足,造成实际医疗品质下降,或者因为“飞刀”这一异常情景造成医疗决策扭曲。更重要的是,可能因此患方要承担额外的经济支出,医方要承受额外的法律风险。
专家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人员的不同级别标准和不同的咨询形式支付专家费。人员级别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的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科技业务的某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被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认可的其他专业人员。
第五条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统一、合理、规范的咨询专家遴选办法,并在单位内部公开。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的咨询专家库。
在讲专家咨询费之前,还得旧事重提,先来说一说“专家劳务费”。
很多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这两个“费”傻傻分不清,专家劳务费就是劳务费,只不过是披上了“专家”的马甲,劳务费的性质没有变,怎么发?参考《财务审计|关于社会组织存在的“劳务费发放”问题》。这里特别强调一点,发多少?一定要问为你单位付出劳务的专家,他(她)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有没有制定本单位人员领取劳务的规定,有规定的按规定标准发放;没有规定的,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执行;禁止的,坚决不发,别给专家添麻烦。
言归正传,我们来看专家咨询费是什么?财政部制定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专家咨询费是指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法第六条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900-1500元/人天(税后)”;第七条规定“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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