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比例、范围
1.报销范围:符合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范围,哪怕是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也都可以申请报销。
2.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二)住院报销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6)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中药饮片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德州市市级、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起付线降低200元,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7)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种重大疾病在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70%。
(8)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除《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形项目外,统一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执行分段原则,参合人员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报销比例20%低于16周岁、高于60周岁(含60周岁)的,报销比例30%。
(9)参合孕产妇住院自然分娩、剖宫产统一实行定额补偿,自然分娩补偿500元,剖宫产补偿1000元。
(10)参合人员在同一参合周期、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首次扣除起付线,再次住院起扣除起付线的50%。
参合农民每人每年门诊、住院累计报销封顶线20万元。
农村医保在城市看病是可以报销。只不过农村医保看病,报销会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是在当地的卫生院镇医院,那么报销会格外方便,一旦上升到了县级人民医院,是几年明医院或者省级人民医院报销的比例以及报销的便捷程度,就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因为农村医保主要针对性的是农民,所以农民选择看病的大多数都是卫生院和镇级医院,很少会到县级人民医院的。自然在联网和报销这一块就没有进行全国联网,大多数都是省内联网。
如果人们看病需要到城市去治疗,那么是在省内的话,报销比例就会比外省要高得多。目前的农村医保是不能够跨省直接报销的,就算需要跨省还要办理一定的手续以后才能够直接报销,但是有的医院跨省不能够转移相关材料进行直接报销,而是自费以后拿着相关发票和病历数据回到当地的医保局进行报销。
以我们广西为例在乡镇卫生院进行看病报销的比例高达70%左右。比如说一个人要到医院去看病,门诊费10块钱,药物的费用达到40元,全部加起来是50块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报销比例就可以达到35块钱左右,这对于农民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如果到了县级人民医院或者说市级人民医院,它的起付线就有一定的限制,市级的医院起付线是在500元没有超过500元是不予报销的,超过500元以后才给予报销。不过农村合作医疗到了县级人民医院,它的报销比例会下降,在40%~50%之间,到了省会城市市级人民医院,报销比例为30%左右。这些报销比例都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没有办法变更,所以对于要看病治疗的我们可以作为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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