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患者首先就要到急诊科进行就诊,是需要紧急的进行抢救的,可以进行洗胃以及导泻的治疗,这样才能够有效的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 然后可以把患者转到神经科进行继续的救治,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患者会出现不同的临床症状,如腹痛,腹泻,视力模糊,呼吸困难,呼吸道分泌物增多,严重的还会导致激素纤维颤动的情况。 最后会引起呼吸肌麻痹,甚至还会出现死亡的,所以一定要积极的进行救治。如果患者出现了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严重的还会引起昏迷抽搐,也可以应用呼吸机来辅助呼吸。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话,建议最好是到医院急诊科,因为不同的农药需要不同的药物的。一般用的都是有机磷农药抑制酶转换剂进行治疗,还是上医院检查一下吧,以后注意不要在大晴天打药,另外皮肤要保护好,大风天气也不适合打药,容易通过皮肤吸收中毒的。
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李某的两个子女需要共同承担父亲之前治疗花费的共计14万的医疗费用。因为李某之前的确是被送到该医院进行治疗,李某和医院已构成了医疗服务关系。而李某已过世,而他的两个子女也继承了他遗留下来的财产。而享受了继承权,就也应当承担起过世父亲的债务。因此,继承了财产后的两个子女就应当还清父亲因在医院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事情经过
2020年5月,李某因农药中毒被120救护车接到当地某医院急诊科进行紧急救治。经过十几天的抢救,医院宣布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其住院期间共产生医疗等费用14万余元。
而去世的李某已离异,并且父母都已离世。当初为李某签字同意住进ICU等重要文件的人又都是李某的儿子。在李某确认死亡后,他的儿子也主动申请继承父亲名下的车子和其他所有物。李某女儿虽然没有主动要求继承父亲的财产,但在期限内没有表态也就是默认自己拥有了继承权。
医院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多次与李某的两个子女进行沟通,但却是屡屡碰壁。李某的两个子女拒绝支付父亲因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医院苦于这样的现状,只好诉诸法律,希望求得一个公道。
法庭判决
法院判决,李某的两个子女都应在继承李某的遗产范围内,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医疗费用14万余元给医院。
法院如此判决的依据是首先李某的确是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和抢救,医院为李某进行了医疗服务。因此,李某需要支付医院为他服务产生的费用。
其次,李某的儿子在一些关于同意父亲入院进行治疗,转送ICU等的同意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父亲亡故后,他就应当承担起父亲未能竞,而他能够尽到的为父亲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
然后,李某的儿子是主动要求享有父亲遗产的继承权,而李某的女儿也默认享有了继承权。而享有了继承权,同时附加带来的债务权也需要一并继承。
最后,法院根据最新法律,要求李某的两个子女支付的仅仅是在继承得来的遗产范围内的债务。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二人继承得到的财产不足14万,他们是不用另掏腰包为父亲垫付医疗费用的。
综上,我认为,法院的判决结果既合法又合情合理。李某的两个子女不能光想着拿着父亲留给他们的好处,而拒绝接受这件事的另一面,即继承父亲遗留下的债务。
一点看法
在父母去世后,一些人面对父母留下的债务,百般推脱,认为这笔债不是自己欠下的,为何要连累自己去为父辈的欠债负责?但作为子女,享受了父母从小到大的关爱与照顾,在父母百年后为他们尽一点心也是很合乎情理的。除非子女在父母在世时,就已与父母断绝关系,那还可以考虑免去这个责任。但一旦享有了继承权,对于继承财产范围内的父母遗留下来的债务,按照法律条例,子女是必须代为偿还的。我认为,这个要求也不过分。因为法律并没有要求子女额外为父母的债务自己掏钱。
对于上述案例中的李某的两个子女,我认为他们早就应当为父亲还清债务。否则,地下有知的父母该为他们感到多么寒心。人在做,天在看,其实他们身边的人也在看。子女这样的做法,无形之中,会影响他人会自己的看法和态度,也会影响今后的人生。所以,父母在世时应及时尽孝,父母百年后也应助其完满了结后事,让父母在天之灵得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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