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300元以上起付线80元,按90%报销。个人自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25%,二级医疗机构30%,三级医疗机构4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600元,第二次住院为300元。一个自然年内。市级医院为例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扣除起付线,自费项目和部分自付项目进入统筹报销范围的比例
最高报销额度:8万元每年
大额医疗保险(大病险)报销额度:最高24万元,报销比例为90% 每个自然年内,超过8万元时使用。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32万元
报销计算方法:报销金额=(住院总费用-自费项目费用-乙类项目个人自付费用-起付金)x报销比例(在职/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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