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的抗凝治疗是指在评估患者凝血状态的基础上,个体化选择合适的抗凝剂和剂量,定期监测、评估和调整,以维持血液在透析管路和透析器中的流动状态,保证血液净化的顺利实施;避免体外循环凝血而引起的血液丢失;预防因体外循环引起血液凝血活化所诱发的血栓栓塞性疾病;防止体外循环过程中血液活化所诱发的炎症反应,提高血液净化的生物相容性,保障血液净化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血液净化抗凝治疗的工作流程如下图。
血液净化抗凝治疗的工作流程 1 评估血液净化治疗前患者的凝血状态
1.1 评估患者出血性疾病发生的风险
1、有无血友病等遗传性出血性疾病。
2、是否长期使用华法林等抗凝血药物或抗血小板药物。
3、既往存在消化道溃疡、肝硬化、痔疮等潜在出血风险的疾病。
4、严重创伤或外科手术后24 小时内。
1.2 评估患者临床上血栓栓塞性疾病发生的风险1、患有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血管炎等伴有血管内皮细胞损伤的基础疾病。
2、既往存在静脉血栓、脑血栓、动脉栓塞、心肌梗死等血栓栓塞性疾病。
3、有效循环血容量不足,低血压。
4、长期卧床。
5、先天性抗凝血酶Ⅲ缺乏或合并大量蛋白尿导致抗凝血酶Ⅲ从尿中丢失过多。
6、合并严重的创伤、外科手术、急性感染。
1.3 凝血指标的检测与评估1、外源性凝血系统状态的评估选择性检测凝血酶原时间(PT)、凝血酶原活动度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PT、凝血酶原活动度和INR 延长提示外源性凝血系统的凝血因子存在数量或质量的异常,或血中存在抗凝物质;PT、凝血酶原活动度和INR 缩短提示外源性凝血系统活化,易于凝血、发生血栓栓塞性疾病。
2、内源性凝血系统状态的评估选择性检测部份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时间(CT)或活化凝血时间(ACT)。APTT、CT 和ACT 延长提示内源性凝血系统的凝血因子存在数量或质量的异常,或血中存在抗凝物质; APTT、CT和ACT 缩短提示内源性凝血系统活化,血液高凝状态。
3、凝血共同途径状态的评估如果患者上述各项指标均延长,则提示患者的凝血共同途径异常或血中存在抗凝物质。此时应检测纤维蛋白原(FIB)和凝血酶时间(TT),如果FIB 水平正常,则提示血中存在抗凝物质或FIB 功能异常。
4、血液高凝状态外源性凝血系统、内源性凝血系统和共同途径的各项凝血指标均缩短,则提示患者存在血液高凝状态,易于发生血栓栓塞性疾病。
5、血小板活性状态的评估检测全血血小板计数和出血时间(BT)初步评估血小板功能状态:如果血小板数量减少伴出血时间延长提示患者止血功能异常,易于出血;如果血小板数量增多伴出血时间缩短提示血小板易于发生粘附、集聚和释放反应,易于产生血小板性血栓。对于单位时间内血小板数量进行性降低的患者,推荐检测血浆血小板膜糖蛋白140 或血中GMP140 阳性血小板数量,以便明确是否存在血小板活化。不能检测上述2 项指标时,如果患者伴有血浆D双聚体水平升高,也提示血小板活化。
2 抗凝剂的使用禁忌2.1 肝素或低分子肝素1、患者既往存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过敏史
2、患者既往曾诊断过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HIT)
3、合并明显出血性疾病
4、有条件的单位推荐检测患者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对于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50%的患者,不宜直接选择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应适当补充抗凝血酶Ⅲ制剂或新鲜血浆,使患者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50%后,再使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2.2 枸橼酸钠1、严重肝功能障碍。
2、低氧血症(动脉氧分压<60mmHg)和/或组织灌注不足。
3、代谢性堿中毒、高钠血症。
2.3 阿加曲班合并明显肝功能障碍不宜选择阿加曲班。
2.4 抗血小板药物存在血小板生成障碍或功能障碍的患者,不宜使用抗血小板药物;而血小板进行性减少、伴血小板活化或凝血功能亢进的患者,则应加强抗血小板治疗。
3 抗凝剂的合理选择(一) 对于临床上没有出血性疾病的发生和风险;没有显著的脂代谢和骨代谢的异常;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在50%以上;血小板计数、血浆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D双聚体正常或升高的患者,推荐选择普通肝素作为抗凝药物。
(二) 对于临床上没有活动性出血性疾病,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在50%以上,血小板数量基本正常;但脂代谢和骨代谢的异常程度较重,或血浆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和国际标准化比值轻度延长具有潜在出血风险的患者,推荐选择低分子肝素作为抗凝药物。
(三) 对于临床上存在明确的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或明显的出血倾向,或血浆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和国际标准化比值明显延长的患者,推荐选择阿加曲班、枸橼酸钠作为抗凝药物,或采用无抗凝剂的方式实施血液净化治疗。
(四) 对于以糖尿病肾病、高血压性肾损害等疾病为原发疾病,临床上心血管事件发生风险较大,而血小板数量正常或升高、血小板功能正常或亢进的患者,推荐每天给予抗血小板药物作为基础抗凝治疗。
(五) 对于长期卧床具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发生的风险,国际标准化比值较低、血浆D双聚体水平升高,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在50%以上,推荐每天给予低分子肝素作为基础抗凝治疗。
(六) 合并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或先天性、后天性抗凝血酶Ⅲ活性在50%以下的患者,推荐选择阿加曲班或枸橼酸钠作为抗凝药物。此时不宜选择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作为抗凝剂。
4 四、抗凝剂剂量的选择4.1 普通肝素1、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血液透析滤过一般首剂量0.3~0.5mg/kg,追加剂量5~10mg/h,间歇性静脉注射或持续性静脉输注(常用);血液透析结束前30~60min 停止追加。应依据患者的凝血状态个体化调整剂量。
2、血液灌流、血浆吸附或血浆置换一般首剂量0.5~1.0mg/kg,追加剂量10~20mg/h,间歇性静脉注射或持续性静脉输注(常用);预期结束前30min停止追加。实施前给予40mg/L 的肝素生理盐水预冲、保留20min 后,再给予生理盐水500ml 冲洗,有助于增强抗凝效果。肝素剂量应依据患者的凝血状态个体化调整。
3、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 采用前稀释的患者,一般首剂量15~20mg,追加剂量5~10mg/h,静脉注射或持续性静脉输注(常用);采用后稀释的患者,一般首剂量20~30mg,追加剂量8~15mg/h,静脉注射或持续性静脉输注(常用);治疗结束前30~60min 停止追加。抗凝药物的剂量依据患者的凝血状态个体化调整;治疗时间越长,给予的追加剂量应逐渐减少。
4.2 低分子肝素一般给予60~80IU/kg 静脉注射。血液透析、血液灌流、血浆吸附或血浆置换的患者无需追加剂量;CRRT 患者可每4~6 小时给予30~40IU/kg 静脉注射,治疗时间越长,给予的追加剂量应逐渐减少。有条件的单位应监测血浆抗凝血因子Xa 活性,根据测定结果调整剂量。
4.3 枸橼酸钠用于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或CRRT 患者。枸橼酸浓度为4%~46.7%,以临床常用的一般给予4% 枸橼酸钠为例,4%枸橼酸钠180ml/h 滤器前持续注入,控制滤器后的游离钙离子浓度0.25~0.35mmol/L;在静脉端给予0.056mmol/L 氯化钙生理盐水(10% 氯化钙80ml 加入到1000ml 生理盐水中) 40ml/h , 控制患者体内游离钙离子浓度1.0 ~1.35mmol/L;直至血液净化治疗结束。也可采用枸橼酸置换液实施。重要的是,临床应用局部枸橼酸抗凝时,需要考虑患者实际血流量、并应依据游离钙离子的检测相应调整枸橼酸钠(或枸橼酸置换液)和氯化钙生理盐水的输入速度。
4.4 阿加曲班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或CRRT 患者,一般首剂量250μg/kg、追加剂量2μg/(kg·min),或2μg/(kg·min)持续滤器前输注;CRRT 患者给予1~2μg/(kg·min) 持续滤器前输注;血液净化治疗结束前20~30分钟停止追加。应依据患者血浆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的监测来调整剂量。
4.5 无抗凝剂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或CRRT 患者,血液净化实施前给予4mg/dL 的肝素生理盐水预冲、保留20min 后,再给予生理盐水500ml 冲洗;血液净化治疗过程每30~60min,给予100~200ml 生理盐水冲洗管路和滤器。
5 抗凝治疗的监测由于血液净化患者的年龄、性别、生活方式、原发疾病以及合并症的不同,患者间血液凝血状态差异较大;因此为确定个体化的抗凝治疗方案,应实施凝血状态监测。
5.1 血液净化前和结束后凝血状态的监测血液净化前凝血状态的监测主要是为了评估患者基础凝血状态,指导血液净化过程中抗凝剂的种类和剂量选择;血液净化结束后凝血状态的监测主要是了解患者血液净化结束后体内凝血状态是否恢复正常以及是否具有出血倾向。因此,血液净化前和结束后凝血状态的评估是全身凝血状态的监测。从血液净化管路动脉端采集的样本,由于血液刚刚从体内流出,因此各项凝血指标的检测可反映患者的全身凝血状态。
5.2 血液净化过程中凝血状态的监测血液净化过程中凝血状态的监测主要是为了评估患者血液净化过程中体外循环是否达到充分抗凝、患者体内凝血状态受到抗凝剂影响的程度以及是否易于出血,因此,不仅要监测体外循环管路中的凝血状态,而且还要监测患者全身的凝血状态。从血液净化管路静脉端采集的样本,由于血液刚刚流过体外循环管路,因此各项凝血指标的检测可反映体外循环的凝血状态。血液净化过程中凝血状态的监测,需要同时采集血液净化管路动、静脉端血样进行凝血指标的检测,两者结合才能全面地判断血液透析过程中的凝血状态。
5.3 不同抗凝剂的检测指标1、以肝素作为抗凝剂时,推荐采用活化凝血时间(ACT)进行监测;也可采用部份凝血活酶时间(APTT)进行监测。理想的状态应为血液净化过程中,从血液净化管路静脉端采集的样本的ACT/APTT 维持于治疗前的1.5~2.5 倍,治疗结束后从血液净化管路动脉端采集的样本ACT/APTT 基本恢复治疗前水平。
2、以低分子肝素作为抗凝剂时,可采用抗凝血因子Ⅹa 活性进行监测。建议无出血倾向的患者抗凝血因子Ⅹa 活性维持在500~1000 U/L,伴有出血倾向的血液透析患者维持在200~400 U/L。但抗凝血因子Ⅹa 活性不能即时检测,临床指导作用有限。
3、以枸橼酸钠作为抗凝剂时,应监测滤器后和患者体内游离钙离子浓度;也可监测活化凝血时间(ACT)或部份凝血活酶时间(APTT),从血液净化管路静脉端采集的样本的ACT 或APTT 维持于治疗前的1.5~2.5 倍,而治疗过程中和结束后从血液净化管路动脉端采集的样本ACT 或APTT 应与治疗前无明显变化。
4、以阿加曲班作为抗凝剂时,可采用部份凝血活酶时间(APTT)进行监测。从血液净化管路静脉端采集的样本的APTT 维持于治疗前的1.5~2.5 倍,而治疗过程中和结束后从血液净化管路动脉端采集的样本APTT 应与治疗前无明显变化。
5.4 监测时机1、对于第一次进行血液净化的患者,推荐进行血液净化治疗前、治疗过程中和结束后的全面凝血状态监测,以确立合适的抗凝剂种类和剂量。
2、对于某个患者来说,每次血液净化过程的凝血状态差别不大;因此一旦确定患者的抗凝药物种类和剂量,则无需每次血液净化过程都监测凝血状态,仅需要定期(1~3 个月)评估。
6 抗凝治疗的并发症与处理6.1 抗凝不足引起的并发症主要包括:①透析器和管路凝血;②透析过程中或结束后发生血栓栓塞性疾病。
1、常见原因
(1) 因患者存在出血倾向而没有应用抗凝剂。
(2) 透析过程中抗凝剂剂量不足。
(3) 患者先天性或因大量蛋白尿引起的抗凝血酶Ⅲ不足或缺乏,而选择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作为抗凝药物。
2、预防与处理
(1) 对于合并出血或出血高危风险的患者,有条件的单位应尽可能选择枸橼酸钠或阿加曲班作为抗凝药物;采用无抗凝剂时应加强滤器和管路的监测,加强生理盐水的冲洗。
(2) 应在血液净化实施前对患者的凝血状态充分评估、并监测血液净化治疗过程中的凝血状态变化的基础上,确立个体化的抗凝治疗方案。
(3) 有条件的单位应在血液净化治疗前检测患者血浆抗凝血酶Ⅲ的活性,已明确是否适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4) 发生滤器凝血后应及时更换滤器;出现血栓栓塞性并发症的患者应给予适当的抗凝、促纤溶治疗。
6.2 出血1、常见原因
(1) 抗凝剂剂量使用过大。
(2) 合并出血性疾病。
2、预防与处理
(1) 血液净化实施前应评估患者的出血风险。
(2) 在对患者血液透析前和过程中凝血状态检测和评估基础上,确立个体化抗凝治疗方案。
(3) 对于发生出血的患者,应重新评估患者的凝血状态,停止或减少抗凝药物剂量,重新选择抗凝药物及其剂量。
(4) 针对不同出血的病因给予相应处理,并针对不同的抗凝剂给予相应的拮抗剂治疗。肝素或低分子肝素过量可给予适量的鱼精蛋白;枸橼酸钠过量补充钙制剂;阿加曲班过量可短暂观察,严重过量可给予凝血酶原制剂或血浆。
6.3 抗凝剂本身的药物不良反应1、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HIT)
(1) 病因机体产生抗肝素血小板4 因子复合物抗体所致。
(2) 诊断应用肝素类制剂治疗后5~10 日内血小板下降50% 以上或降至10 万/μl 以下,合并血栓、栓塞性疾病(深静脉最常见)以及HIT 抗体阳性可以临床诊断HIT;停用肝素5~7 日后,血小板数可恢复至正常则更支持诊断。
(3) 治疗停用肝素类制剂,并给予抗血小板、抗凝或促纤溶治疗,预防血栓形成;发生HIT 后,一般禁止再使用肝素类制剂。在HIT 发生后100天内,再次应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可诱发伴有全身过敏反应的急发性HIT。
2、高脂血症、骨质脱钙
(1) 病因长期使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所致。与肝素相比,低分子肝素较少发生。
(2) 预防与处理在保障充分抗凝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剂量;对存在明显高脂血症和骨代谢异常的患者,优先选择低分子肝素;给予调脂药物、活性维生素D 和钙剂治疗。
3、低钙血症、高钠血症和代谢性堿中毒
(1) 病因枸橼酸钠使用剂量过大或使用时间过长,或患者存在电解质和酸堿失衡。
(2) 预防与处理采用无钙、无堿、无钠的置换液;治疗过程中密切监测游离钙离子浓度、调整枸橼酸钠输入速度和剂量;发生后应改变抗凝方式,并调整透析液和置换液的成份,给予积极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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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来源抗凝血药可用于防治血管内栓塞或血栓形成的疾病,预防中风或其它血栓性疾病。是通过影响凝血过程中的某些凝血因子阻止凝血过程的药物
简介,分类,肝素,来源与化学,药理作用,体内过程,临床套用,不良反应,香豆素类,药理作用,体内过程,临床套用,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其他香豆素类, 简介 抗凝血药 anticoagulant drugs 可用于防治血管内栓塞或血栓形成的疾病,预防中风或其它血栓性疾病。是通过影响凝血过程中的某些凝血因子阻止凝血过程的药物。正常人由于有完整的血液凝固系统和抗凝及纤溶系统,所以血液在血管内既不凝固也不出血,始终自由流动完成其功能,但当机体处于高凝状态或抗凝及纤溶减弱时,则发生血栓栓塞性疾病。 抗凝血药 临床使用频率最高的抗凝血药包括:非肠道用药抗凝血剂(如肝素)、香豆素抗凝血剂类(如华法林)、抗血小板凝集药物(如阿司匹林)等等。 分类 常用的抗凝血药分类: 1、肝素。在体内外均有很强的抗凝作用,这是通过抗凝血酶Ⅲ来实现的,对凝血过程的多个环节均有抑制作用,其作用迅速。该制剂只能静脉给药,因为使用方便(皮下注射),常用于需迅速抗凝治疗者或用作口服抗凝血剂前用药 ,当用量过多引起出血时,可用等量鱼精蛋白中和。长期使用肝素有引起的出血的危险,副作用较大。 2、香豆素类。常用的有双香豆素 、华法令和新抗凝等,通过拮抗维生素K使肝脏合成凝血酶原及因子Ⅶ、Ⅸ和Ⅹ减少而抗凝,因为用药开始体内仍有足量凝血因子,故只有当这些因子耗尽后才能发挥抗凝作用,所以其作用开始较慢,但作用持续时间较长,适用于需较长时间抗凝者如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等,当用量不当引起出血时 ,除给维生素K外,最主要的是输新鲜血以补充凝血因子。 3、抗血小板药如阿斯匹林和潘生丁等对防止血栓形成有效。 因为阿司匹林对血小板环氧化酶有抑制作用,并可防止血小板环氧化酶将花生四烯酸转化成前列腺素中间体。由于血液中缺少前列腺素中间体,故无法(或难以)形成血栓。世界各国已广泛采用口服小剂量阿司匹林防治血管纤维化引起的血栓性疾病。对阿司匹林使用者的大规模调整结果证实;此药确实可降低40~50%中风、心梗或其它血栓性疾病的发病率。更主要的是,小剂量阿司匹林制剂价格十分低廉,即使经常服用也不会增加病人经济负担。 4、此外蛇毒溶栓剂如去纤酶、抗栓酶和清栓酶可溶解已形成的血栓使血管再通。 5.新型口服抗凝药 目前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特指新研发上市的口服Ⅹa因子和Ⅱa直接抑制剂,前者包括阿哌沙班、利伐沙班、依度沙班等,后者有达比加群。这两类药物都是针对单个有活性的凝血因子,抗凝作用不依赖于抗凝血酶,口服起效快,相对于华法林半衰期较短,具有良好的剂效关系,与食物和药物之间很少相互作用,口服使用无需监测常规凝血指标,可以减少或者尽量避免因用药不当造成的药物疗效下降或者出血不良事件,且剂量个体差异小只需固定剂量服用,对医生及患者均极为方便。 肝素 来源与化学 肝素(heparin)含有长短不一的酸性粘多糖。主要由硫酸-D-葡萄糖胺、硫酸-L-艾杜糖醛酸、硫酸-D-葡萄糖胺及D-葡萄糖醛酸中两种双糖单位交替连线而成,是一分子量为5000~30000的混合物。含有大量硫酸基和羧基,带大量阴电荷呈强酸性。药用肝素是从猪小肠和牛肺中提取而得。 药理作用 肝素在体内、体外均有强大抗凝作用。静脉注射后,抗凝作用立即发生,这与其带大量负电荷有关,可使多种凝血因子灭活。这一作用依赖于抗凝血酶Ⅲ(antithrombin Ⅲ,AT Ⅲ)。At Ⅲ是凝血酶及因子Ⅻα、Ⅺα、Ⅸα、Ⅹα等含丝氨酸的蛋白酶的抑制剂。它与凝血酶通过精氨酸-丝氨酸肽键相结合。形成At Ⅲ凝血酶复合物而使酶灭活,肝素可加速这一反应达千倍以上。肝素与At Ⅲ所含的赖氨酸结合后引起AT Ⅲ构象改变,使At Ⅲ所含的精氨酸残基更易与凝血酶的丝氨酸残基结合。一旦肝素-At Ⅲ凝血酶复合物形成,肝素就从复合物上解离,再次与另一分子At Ⅲ结合而被反复利用。At Ⅲ-凝血酶复合物则被网状内皮系统所消除。抑制凝血酶活性的作用与肝素分子长度有关。分子越长则酶抑制作用越大。 肝素也有降脂作用,因它能使血管内皮释放脂蛋白脂酶,水解乳糜微粒及VLDL。但停药后会引起“反跳”,使血脂回升。 体内过程 肝素是带大量阴电荷的大分子,口服不被吸收。常静脉给药,60%集中于血管内皮,大部分经网状内皮系统破坏,极少以原形从尿排出。肝素抗凝活性t1/2与给药剂量有关,静脉注射100,400,800U/kg,抗凝活性t1/2分别为1,2.5和5小时。肺栓塞、肝硬化患者t1/2延长。 临床套用 1.血栓栓塞性疾病,防止血栓形成与扩大,如深静脉血栓、肺栓塞、脑栓塞以及急性心肌梗塞。 2.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应早期套用,防止因纤维蛋白原及其他凝血因子耗竭而发生继发性出血。 3.心血管手术、心导管、血液透析等抗凝。 不良反应 套用过量易引起自发性出血。一旦发生,停用肝素,注射带有阳电荷的鱼精蛋白(protamine),每1mg鱼精蛋白可中和100U肝素。部分病人套用肝素2~14天期间可出现血小板缺乏,与肝素引起血小板聚集作用有关。 肝素不易通过胎盘屏障,但妊娠妇女套用可引起早产及胎儿死亡。 连续套用肝素3~6月,可引起骨质疏松,产生自发性骨折。肝素也可引起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肝、肾功能不全,有出血素质、消化性溃疡、严重高血压患者、孕妇都禁用。 香豆素类 香豆素类 是一类含有4-羟基香豆素基本结构的物质,口服参与体内代谢才发挥抗凝作用,故称口服抗凝药。有双香豆素(dicoumarol)、华法林(warfarin,苄丙酮香豆素)和醋硝香豆素(acenocoumarol,新抗凝)等。它们的药理作用相同。 药理作用 香豆素类是维生素K拮抗剂,在肝脏抑制维生素K由环氧化物向氢醌型转化,从而阻止维生素K的反复利用,影响含有谷氨酸残基的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羧化作用,使这些因子停留于无凝血活性的前体阶段,从而影响凝血过程。对已形成的上述因子无抑制作用,因此抗凝作用出现时间较慢。一般需8~12小时后发挥作用,1~3天达到高峰,停药后抗凝作用尚可维持数天。双香豆素抗凝作用慢而持久,持续4~7天。华法林作用出现较快,持续2~5天。 体内过程 华法林口服吸收完全,1小时后血浆中即能测到,2~8小时达高峰。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0%~99%。t1/2为10~60小时。主要在肝及肾中代谢。双香豆素吸收不规则。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0%~99%。t1/2为10~30小时。醋硝香豆素t1/2 为8小时,还原型代谢产物仍有抗凝作用,t1/2为20小时。 临床套用 用途与肝素同,可防止血栓形成与发展。也可作为心肌梗塞辅助用药。口服有效,作用时间较长。但作用出现缓慢,剂量不易控制。也用于风湿性心脏病、髋关节固定术、人工置换心脏瓣膜等手术后防止静脉血栓发生。 不良反应 剂量应根据凝血酶原时间控制在25~30秒(正常值12秒)进行调节。过量易发生出血,可用维生素K对抗,必要时输新鲜血浆或全血。禁忌证同肝素。其他不良反应有胃肠反应、过敏等。 药物相互作用 ①食物中维生素K缺乏或套用广谱抗生素抑制肠道细菌,使体内维生素K含量降低,可使本类药物作用加强。②阿司匹林等血小板抑制剂可与本类药物发生协同作用。③水合氯醛、羟基保泰松、甲磺丁脲、奎尼丁等可因置换血浆蛋白,水杨酸盐、丙咪嗪、甲硝唑、西咪替丁等因抑制肝药酶均使本类药物作用加强。④巴比妥类、苯妥英钠因诱导肝药酶,口服避孕药因增加凝血作用可使本类药物作用减弱。 其他香豆素类 阿哌沙班 阿哌沙班是一个口服、直接的凝血因子Xa活性位点抑制剂,直接结合于Xa因子的活性位点,通过减少凝血酶原转化为凝血酶而产生抗凝和抗栓作用,从而减少凝血酶引起的凝血系统活化和血小板活化。无论Xa因子是与纤维蛋白凝块还是与凝血酶原结合,阿哌沙班可以抑制游离及与血栓结合的Xa因子,并抑制凝血酶原酶活性。阿哌沙班对血小板聚集无直接影响,但间接抑制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通过对Xa因子的抑制,阿哌沙班抑制凝血酶的产生,并抑制血栓形成。该药物由百时美施贵宝与辉瑞公司共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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