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人的具体事例有:
1、陈浩亮、于喜库贩卖毒品共计6000余克:
陈浩亮在因盗窃罪、抢劫罪刑满释放后,贩卖、运输甲基本和甲基本片剂共计3500余克。陈浩亮于喜库因贩卖毒品罪刑满释放后。
再一次开始贩卖甲基本和甲基本片剂共计2800余克。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浩亮、于喜库均判处并核准死刑。二人已于2014年9月26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2、邓科贩卖制毒并非法持有枪支:
2010年7月,邓科出资让被告人黄浩在四川省双流县黄浩的老家修建房屋用于制造毒品,纠集黄可荣制毒,并安排被告人刘鹏进行贩卖。
公安人员查获时发现氯胺酮26.55克,含甲基本、氯胺酮成分的白色晶体5.93克,仿“六四”式手枪1支及子弹35发,及大量制毒原料、制毒工具。
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邓科判处并核准死刑,对被告人黄浩、刘鹏、黄可荣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七年。罪犯邓科已于2015年2月12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3、王祖文吸毒后杀害养祖父母:
王祖文自幼由养祖父王清渠、养祖母陈素莲抚养长大,案发前长期吸食氯胺酮。再次吸食后产生杀害王清渠、陈素莲之念。
用双刃长剑朝熟睡中的王清渠、陈素莲乱砍乱刺,致二被害人均因锐器刺破心脏而死亡。又持剑砍击养父王伟艺,致王伟艺受轻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祖文判处并核准死刑。并已于2015年6月2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4、苏楚洁以贩养吸,多次零包贩卖毒品:
苏楚洁在因犯贩卖毒品罪刑满释放后,为以贩养吸,多次将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公安人员抓获苏楚洁,并从其身上查获海洛因0.85克。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苏楚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5、张清国教唆他人吸毒:
张清国2014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因患病未能交付执行。张清国从邱鹏程处购得毒品。
向林某阳介绍吸食冰毒后的体验,当场演示如何吸毒,让林某阳仿效吸食冰毒,二人随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清国以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与原犯诈骗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害人害己 家破人亡——从典型案例看毒品犯罪危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本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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