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2、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8、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方生产,男的有陪产假吗
1、北京陪产假15天。根据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2、上海陪产假10天。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3、广东陪产假15天。按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4、广西陪产假25天。按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5、宁夏陪产假25天。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6、山西陪产假15天。按照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6、江西陪产假15天。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7、湖北陪产假15天。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8、浙江陪产假15天。按照规定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9、安徽陪产假10天。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2)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10、天津陪产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11、辽宁陪产假15天。根据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2、四川陪产假20天。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3、福建陪产假15天。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14、山东陪产假7天。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5、河北陪产假15天。根据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
16、青海陪产假15天。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无论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三孩及以上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延长女方产假60日,给予其配偶看护假15日。且企、事业单位必须在产、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得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产假包括周末吗
1、产假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其中包括了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2、对于产假的98天,对于产前、产后的天数都有规定,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妈妈来说,国家也有增加产假的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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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北京产假最新标准从2021年11月26日开始计算,女方除法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即北京产假为:98天+60天=158天。女方除法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调整为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一、申请产假所需材料:
1、判定性质的属性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资料、结婚证、生育证或者准生证等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表
2、判定假期时间的资料,所有围绕生育前后的医学证明。包括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
二、产假流程怎么走:
1、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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