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检查结果都以分贝(dB)为单位,但脑干诱发电位的100dB与纯音测听的100dB并不
相等,类似于38C(摄氏度)与38F(华氏度)的情况。然而,摄氏度与华氏度是可以直接转换的,脑干诱发电位与纯音测听结果却不能直接转换。这是因为:
第一,纯音测听使用的剌激信号是从125-8000Hz的单个的纯音,脑干诱发电位使用的是混频剌激信号,代表2000-4000Hz高频。因此,就检查
结果而言,前者能反映比较完整的听觉状况,而后者只能反映高频听力状况;第二,脑干诱发电位与纯音测听采用了不同的零级标准,无法直接转换。一般而言,脑
干诱发电位若采用小样本听力级(nHL)其检查结果比纯音听阈要高15-2OdB(比如,纯音听阈为70dB
HL的患者,脑干诱发电位检查的结果往往是85-9OdB);脑干诱发电位若采用声压级(SPL),则差距更大。
* 听力零级
我们说某人听力正常或不正常是因为我们有一个标准。听力学家们检查过成千上万个年轻人的听力,
把他们刚刚能听到的从125-8000Hz的纯音定为“OdB”。这个“OdB”正是我们听力计上的“OdB”,也就是所谓听力级(HL)标准。听力检查
后,我们事实上是在拿这个“OdB”和检查结果作比较。如果检查结果(FTA)在25dB之内,我们认为受试者听力正常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度,我们就认为
受试者有了听力损失。超过的数值越多,损失就越重。如果大于90dB,就叫做极重度聋了。
所有的纯音听力计出厂前都预装了听力级标准。脑干诱发电位仪则不同。因为针对脑干诱发电位测听
的公认标准还没有产生。脑干诱发电位仪使用者或者采用声压级SPL(一种物理标准,与人的听觉没有直接关系),或者采用小样本听力级(找一定数量的年轻
人,为他们检查听阈,然后将他们的平均听阈定为OdB)。
关于‘dB’的说明
孩子的听力检测结果达到“XX dB”,家长们会自我加以比较。实际上在声学中,“dB”所代表的声音强度是不一样的,故特别提出,并加以简要说明:
1、大家知道,分贝是用来表示声音强度大小的单位,在物理声学上,它是以测量点的声压P除以基
准声压Pr,然后通过对数计算得出的(dB SPL)。其中“SPL”的含义是声压级(Sound Pressure
Level),这一参数也是国家计量部门用来校准各种听力仪器的基准值。如用常规的测听耳机测试时,纯音听力计必须要输出7.5dB
SPL,才能使1000Hz的纯音信号达到0dB HL(IEC318标准),因篇幅关系,在此不一一列举其他频率的基准值。
2、通常,如果看到的检测报告中的“dB”后面如果没有标注其他参数,那一般代表是用纯音刺激
测出的结果,因为目前有国家标准的听力检测用声信号只有纯音(pure
tone),它具有频率特性,如1000Hz的纯音就是每秒振荡1000次的正弦波,常用的频率有
125,250,500,1000,2000,3000,4000,6000,8000Hz等,纯音被广泛应用于纯音(电)测听、声导抗、耳声发射、多频
稳态等听力检测仪器,纯音的声强用“dB HL”表示,“HL”的意思是听力级(Hearing Level),可以省略不写,直接表示为“XXdB”;
配戴助听器的孩子经常要利用纯音测听仪测试香蕉图,家长们看到检测报告中的“dB”,就代表了孩子配戴助听器后能够听到声音的最小刺激量。
3、我们多数聋儿家长比较难理解的,就是大家常直接将听觉脑干诱发电位(ABR)的测试结果所
标注的“dB”当成是孩子的听阈,其实不然。因为用纯音信号刺激是检测不出清晰的ABR反应的,于是我们采用了另一种声学信号——短声(Click)进行
刺激。短声是一种频谱较宽的短时程信号,它的频谱能量较多集中在4000Hz左右,因此ABR的测试结果仅仅能够代表患者高频的听力损失情况,对于低频部
分的听阈,ABR无法评估。所以,有些家长会认为医生测得不准,明明被告知在最大强度刺激下,孩子双耳都没有反应,为什么在家时孩子对关门等声音有反应
呢?有可能是孩子的低频听力尚有保留,这是ABR自身存在的不足,也是需要进一步检查多频稳态(ASSR)的原因所在。
因为各个医院测试环境的不同,国际上也没有针对短时程信号制定相应的校准标准。为了和纯音测试
的结果区别,ABR测出的反应阈值用“dB nHL”或“dB SL”表示,“nHL”的意思是小样本正常听力级(normal Hearing
Level),“SL”的意思是感觉级(Sense Level),各家医院采用的参数不完全一样,“dB nHL”和“dB
SL”所代表的声强也是不同的,所以必须要在dB后面注明参数是“nHL”还是“SL”!
4、所以,我们常所说的“dB”,各种根据刺激声的不同,其代表的声音强度级别是不一样的。说了这么多分贝的参数,有没有相互之间换算的方法呢?答案是肯定的,除了前面提到的:0dB HL=7.5dB SPL,(1kHz纯音)
还有最重要的是,各家医院选购的ABR设备不一,短声的最大输出强度也不同,最大的可以达到
140dB SPL(相当于105dB nHL),那么SPL与nHL之间的换算为:0dB nHL=35dB
SPL。这样,大家就不难理解,如果ABR的测试结果仅仅是写了个“90dB”,我们就不清楚孩子的高频听阈到底是达到90dB
SPL还是nHL?因为如果是nHL,孩子的听阈应该是125dB SPL或者说约70dB HL(0dB HL=20dB
nHL)。我们平时说的听力是指行为阈值,也就是说HL为标准的,是听力级;脑干电位测出值是SPL为标准的,也就是声压级;一般把这个声压级换算为
nHL,也就是小样本听力级。三者的关系是:SPL比nHL大35分贝左右,nHL比HL大20分贝左右。比如,脑干测出是135分贝SPL,真实地听力
应该是:135分贝SPL-35=100分贝nHL-20分贝=80分贝HL所以说听力超过80分贝的,一般脑干电位都测不出来。如果脑干电位能测出来,
听力一般就不会超过80分贝。可以到合肥宿州路惠耳咨询!
随着听力筛查的普及,大部分宝宝在出院前都会进行听力的初步筛查。在听力筛查的初筛中,有一小部分宝宝可能显示的结果是”未通过”。看到这样的结果,家长都会感到非常担忧,听力筛查未通过就是代表宝宝耳聋吗? 当宝宝筛查未通过时,家长接下去该怎么做呢?对于这个问题,让我们先从了解听力筛查开始。目前卫生部规定在2-7天内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医院生产的宝宝,一般在出生后72小时就进行筛查,及时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如果新生儿听力筛查没有通过的话,出院前可以再做一次。还是没有通过的话要进行复筛,即在宝宝42天时到医院进行复查。我国使用的听力筛查仪器,主要有耳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的结果都以“通过”或“未通过”表示。
耳声发射: 耳声发射是通常声波传入内耳的逆过程,即产生于耳蜗的声能经中耳结构再穿过鼓膜,进入耳蜗的外毛细胞,然后由外毛细胞反射出能量,在外耳道记录得到。耳声发射与内耳功能密切相关,任何损害耳蜗外毛细胞功能的因素使听力损害超过40dBHL时,都能导致耳声发射明显减弱或消失。耳声发射是一项无创伤性技术,操作简便,测试两耳仅需要10分钟,因此新生儿听力筛查常用TEOAE和DPOAE。
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技术(AABR):通过专用测试探头实现的快速、无创的ABR检测方法。AABR 技术的出现和使用,目的在于与OAE技术联合应用于筛查工作,全面检查新生儿耳蜗、听神经传导通路、脑干的功能状态。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出现蜗后病变的比例较大。如果单纯使用OAE,可能会漏筛蜗后病变。因此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最好采用OAE和/或AABR联合进行听力筛查,以免漏筛.一般来说,当听力损失超过45dB时,AABR显示为"未通过"
虽然使用OAE和AABR进行听力筛查较为便捷,已经成为了目前各大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主要手段,但是 OAE或AABR的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新生儿期外耳道羊水、胎脂、胎性残积物滞留会使耳声发射的传人刺激声和传出反应信号衰减或消失,从而导致耳声发射引出信号的减弱或消失。
此外,筛查时间的确立也是影响假阳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过早进行听力筛查会导致假阳性增高。
新生儿中耳积液是影响0AE测试结果的主要干扰因素。中耳积液的患儿,无论耳蜗功能正常与否,其测试结果均可显示为异常。如果是由于新生儿中耳积液导致筛查未通过,随着中耳积液的吸收,3个月后听力诊断性检查时有的患儿听力可转变为正常。
筛查时小儿体动较多或烦躁。会出现假阳性,应该尽量避免。另外,如发现小儿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或喉鸣及呼吸音重等情形,建议先行治疗,等待症状好转后再进行复查,以免出现假阳性。如果小儿喉鸣及呼吸音较重,反复治疗效果不佳,又确实需要了解听力情况时,建议直接进行诊断性听力检查。
技术及操作等不规范。如耳塞未完全插入外耳道耳塞的插头与导线之间断线测试环境不符合标准等。
由此可见,新生的听力筛查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听力筛查未通过不能表示宝宝的听力一定有极重度的,不可逆的听力损失。当宝宝筛查未通过时,都应在3月龄内确定是否存在先天性或永久性听力损失,以便实施干预。即复筛未通过的患儿都应在3月龄接受听力学和医学评估,确保在6月龄应由听力检测机构进行耳鼻咽喉科检查及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行为测听及其它相关检查,必要时并进行医学和影像学评估,做出诊断。
其中,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包括气导和骨导)是宝宝在不能配合主观行为测听的情况下,判断宝宝听力情况的一项重要检查,与其他检查项目一起可判断宝宝听力损失的程度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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