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分类法,主要是给予言语和各种刺激,观察患者反应情况加以判断。如呼吸其姓名、推摇其肩臂、压迫眶上切迹、针刺皮肤、与之对话和嘱其执行有目的的动作等。按其深浅程度或特殊表现分为:
(1)嗜睡 是程度最浅的一种意识障碍,患者经常处于睡眠状态,给予较轻微的刺激即可被唤醒,醒后意识活动接近正常,但对周围环境的鉴别能力较差,反应迟钝,刺激停止又复入睡。
(2)昏睡(混蚀)较嗜睡更深的意识障碍,表现为意识范围明显缩小,精神活动极迟钝,对较强刺激有反应。不易唤醒,醒时睁眼,但缺乏表情,对反复问话仅难作简单回答,回答时含混不清,常答非所问,各种反射活动存在。
(3)昏迷 意识活动丧失,对外界各种刺激或自身内部的需要不能感知。可有无意识的活动,任何刺激均不能被唤醒。按刺激反应及反射活动等可分三度:
浅昏迷:随意活动消失,对疼痛刺激有反应,各种生理反射(吞咽、咳嗽、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应等)存在,体温、脉搏、呼吸多无明显改变,可伴谵妄或躁动。
深昏迷 :随意活动完全消失,对各种刺激皆无反应,各种生理反射消失,可有呼吸不规则、血压下降、大小便失禁、全身肌肉松弛、去大脑强直等。
极度昏迷:又称脑死亡。病人处于濒死状态,无自主呼吸,各种反射消失,脑电图呈病理性电静息,脑功能丧失持续在24小时以上,排除了药物因素的影响。
(4)去大脑皮质状态 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意识障碍。它与昏迷不同,是大脑皮质受到严重的广泛损害,功能丧失,而大脑皮质下及脑干功能仍然保存在一种特殊状态。有觉醒和睡眠周期。觉醒时睁开眼睛,各种生理反射如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吞咽反射、咳嗽反射存在,喂之能吃,貌似清醒,但缺乏意识活动,故有“瞪目昏迷”、“醒状昏迷”之称。患者常可较长期存活。常见于各种急性缺氧、缺血性脑病、癫痫大发作持续状态、各种脑炎、严重颅脑外伤后等。
(5)谵妄 系一种特殊类型意识障碍。在意识模糊的同时,伴有明显的精神运动兴奋,如躁动不安、喃喃自语、抗拒喊叫等。有丰富的视幻觉和错觉。夜间较重,多持续数日。见于感染中毒性脑病、颅脑外伤等。事后可部分回忆而有如梦境,或完全不能回忆。
2.Glasgow昏迷量表评估法:本法主要依据对睁眼、言语刺激的回答及命令动作的情况对意识障碍的程度进行评诂的方法。其检查内容及评估法如表1:
总分15分,最低3分。按得分多少,评定其意识障碍程度。13~14分为较度障碍,9~12分为中度障碍,3~8分为重度障碍(多呈昏迷状态)。
评估意识障碍程度的方法除Glasgow法外,还有许多方法,如日本太田倡用的3-3-9度(三类三级九度)法等。
(三)确定意识障碍的病因
意识障碍的病因繁多,诊断有时比较困难,但只要注意详询病史及仔细检查多可获得正确诊断。通常具有神经系统定位体征或(和)脑膜刺激征者多为颅内疾病引起,反之,多为颅外全身性疾病引起。
谢谢KMCH的解答,同意您的描述睁眼昏迷是持续植物状态(PresistentVegetative
State,PVS)的俗称。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意识障碍状态,还称醒状昏迷,由Jennett等于1972年首次提出后为各国文献所沿用。多见于昏迷患者恢复期,国外报道从昏迷进入PVS的发生率为9
.88%~12%。
睁眼昏迷可由多种原因造成:其中有药物中毒、CO中毒、酒精中毒、
严重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脑炎、脑脂肪栓塞,自缢、溺水等严重缺血缺氧性脑病。
发病机制分去大脑皮层状态与无动性缄默两种类型:去大脑皮层状态是由于大脑皮层广泛损
伤,患者意识丧失,但上行激活系统保存,存在睡眠-醒觉周期;无动性缄默病变主要在脑干上行网状激活系统,大多在第三脑室后部导水管周围灰质或两侧扣带回。患者嗜睡,也可
存在一定的睡眠-醒觉周期,缄默不语,肢体不动,可伴有中脑或间脑损伤的临床体征。睁眼昏迷应与昏迷,闭锁综合征,功能性不反应状态,脑死亡等鉴别。昏迷患者无睡眠
-醒觉周期,也不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闭锁综合征见于脑桥基底部病变,患者虽然眼球不能向两侧转动,不能说话,但实际上意识尚清,能理解问话,而以垂直的眼球运动和瞬目来表达意识心理活动,与植物状态貌似清醒而毫无意识内容是不同的。功能性不反应状态
是由精神因素所致,对外界环境刺激不发生反应的精神抑制状态。患者有情感反应(如眼角噙泪)以及主动抗拒,扒开双眼时,眼睛反而闭合更紧。与脑死亡鉴别关键在于脑干反射是
否存在,持续植物状态患者可自发睁眼转动眼球,瞳孔对光反射和角膜反射存在,并有咀嚼
、吞咽等反射,脑死亡这些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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