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育一个子女,休产假98天,所谓128天产假,30日产假是女职工所在省给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128天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产假按照天数计算,在民事法律法规中,没有特别规定的,是指自然日历数,包括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浙江产假158天为啥生育津贴128天
浙江产假158天为啥生育津贴128天,怀胎十月是一个很辛苦的过程,对于孕妇来说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自己的工作节奏也会被打乱,因此女职工产假期间是有福利待遇的,下面具体来看一下浙江产假158天为啥生育津贴128天是怎么回事?
浙江产假158天为啥生育津贴128天1这个看地区来定,产假158天生育津贴只有98天是很正常的。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就有生育津贴,所以在产假延长至158天的,在延长期限内仍然可以依法领取生育津贴,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产假到底是98天还是158天呢?
首先产假是国家规定给每个在职女员工的福利,每年制度都会有些变化,而且每个省市都有差别,下面我们来详细的说下。国家法定产假女职工规定不少于十四周即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以上是国家层面就女职工产假的基本规定,在这个基础上,每个省份又有各自的`补充增加规定,我们拿几个省份具体说下:
比如:广东省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安徽省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北京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但经有关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1--3个月的假期。那么北京产假是128天到7个月;
上海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四川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浙江省规定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除了以上产假天数的规定外,以下几点往往很多人搞不清楚:
第一、 产假的天数是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也就是说,你在休产假期间碰到春节、中秋等大家都放假日子,这个也算在你产假天数里面的。
第二、每个地方几乎都差不多,宝妈们休产假期间,宝爸们可以休15天的带薪护理假;
第三、未婚先孕是否可以享受产假?答案是可以请产假,但由于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能享受正常的产假待遇,比如生育津贴就没办法领取。
浙江产假158天为啥生育津贴128天2一、浙江产假128天还是98天
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所以浙江产假为128天。
二、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
法律分析:《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产假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 所以浙江省的产假是128天,包括节假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浙江产假158天为啥生育津贴128天3公司只给98天产假,合法吗?
为什么我们的产假是158天?很多人可能以为,这158天的产假是法律规定的,其实不然。
《劳动法》第62条,只说了“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而《妇女权益保护法》,甚至连产假是多少天都没提及。
真正对产假天数有明确规定的文件,来自于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其中第7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大家注意,这里对产假作了明确规定——98天,可以说这是最高层面对产假天数的规定了,这也是为什么目前私企普遍采取98天产假的出处。
那158天的产假,又是依据什么呢?
这是因为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假做的补充规定。一般见于《**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比如小赵所在的浙江省,在《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第1款中有如下规定: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所以这158天的产假,并非来自哪部法律,而是至少2个文件的规定组合计算出来的——98+60=158天。像四川还推行过30天的纯母乳喂养假,那么四川的产假就可以达到98+60+30=188天。
158天产假是文件规定的,公司不遵守算违法吗?
很多企业喜欢和员工玩文字游戏,“这是地方性的文件”企业不遵守不算违法,顶多是违规,而且一般也不会追究的。
这种说法千万别信,规定了158天,企业只给98天就是违法。员工有追讨损失的权利,基本一告一个准。
产假期间,公司只按当地最低标准发工资合法吗?
其实这里大家有一个误区,休产假期间我们拿到的这笔钱,其实并不是工资,它的法定名称叫做“生育津贴”。这笔钱也不是公司给的,而是由社保机构拨付的。
只不过这笔钱是先由社保机构打给公司,公司再打给我们的,所以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这是公司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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