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按其与药理作用有无关联而分为两类:a型和b型。a型药物不良又称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该反应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和剂量有关,可以预测,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苯二氮zhuo类引起的瞌睡,抗血凝药所致出血等。b型药物不良反应,又称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它是一种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一般和剂量无关联,难于预测,发生率低(据国外数据,占药物不良反应的20~25%)而死亡率高,如氟烷引致的恶性高热,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在药物不良反应中,副作用、毒性反应、过度效应属a型不良反应。首剂效应、撤药反应、继发反应等,由于与药理作用有关也属a型反应范畴。药物变态反应和异质反应属b型反应。
据国外有关文献报道,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如下:
(1) 住院病人:10%~20%;(2)住院病人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者:0.24%~2.9%;(3)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住院的病人:0.3%~5.0%。
一种药物常有多种作用,在正常剂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称为副作用。一般说来,副作用比较轻微,多为可逆性机能变化,停药后通常很快消退。副作用随用药目的不同而改变,如阿托品作为麻醉前给药抑制腺体分泌,则术后肠胀气,尿潴留为副作用,而当阿托品用于解除胆道痉挛时,心悸、口干成为副作用。有些人将副作用作为不良反应的同义词,其实该两词的含义不尽相同。
大多数药物都有或多或少的毒性(toxicity)。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 , toxic response)是指药物引起肌体发生生理生化机能异常或组织结构病理变化的反应;该反应可在各个系统、器官或组织出现。药物的毒性作用(toxic effect)一般是药理作用的延伸,主要对神经、消化、心血管、泌尿、血液等系统,以及皮肤组织造成损害。各种药物毒性性质和反应的临床表现各相同,但反应程度和剂量有关,剂量加大,则毒性反应增强。药物引致的毒性反应所造成的持续性的功能障碍或器质性病变,停药后恢复较慢,甚至终身不愈。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具有耳毒性(ototoxicity),可引致第八对颅神经损害,造成听力减退或永久性耳聋。
药品不良反应的分类1
与剂量有关
1.1
副作用是药物在治疗剂量时,机体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能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一般较轻微,副作用是由于药物作用选择性低,作用较广泛而引起,且多数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
例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由于抑制腺体分泌而引起口干等副作用;当用于全身麻醉前给药时,阿托品减少呼吸道分泌,可防止分泌物阻塞呼吸道及吸入性肺炎的发生,此时,抑制腺体分泌就成为治疗作用。
1.2
毒性作用是指在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药物在体内积蓄过多时,机体发生的毒性反应,一般比较严重。长期头痛病人频繁使用阿司匹林来缓解头痛,结果导致胃溃疡。
1.3
后遗作用是指停药后,血浆中药物浓度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生物效应。这种效应可能非常短暂,也可能比较持久,例如服用长效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有“宿醉现象”,长期使用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由于其对垂体前叶的负反馈作用,引起肾上腺皮质萎缩,一旦停药,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数日难以恢复。
1.4
停药反应是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出现加剧现象,又称“反跳反应”。例如长期服用可乐定降压后,突然停药后,次日血压可剧烈回升,对用此类药物时,如需停药,应逐步递减剂量,以免发生停药反应。
2
与剂量无关
变态反应是指机体接受药物后所发生的免疫病理反应,这种反应与药物的药理作用和剂量无关,如微量的青霉素就可以引起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常见于过敏体质的病人。
3
与体内酶有关
3.1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在服用磺胺类、伯胺喹、呋喃妥因等药物时,体内如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服用此类药物时,须引起病人的注意。
3.2
乙酰化酶体内如缺乏乙酰化酶,服用异烟肼后容易引起多发性神经炎和维生素b6缺乏症,服用肼屈嗪可引起全身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
4
长期应用
多发生在长期用药后,潜伏期长,没有明晰的时间关系,难以预测。如常期服用避孕药导致乳腺癌、血管栓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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