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是不是不能多次做b超_每年做4次b超对身体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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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做B超检查并非多多益善 不超过四次

  孕妇做B超检查并非多多益善

  误区一B超检查多多益善

  孕妇不宜过多做B超。一项调查显示,在怀孕期间做过5次以上B超检查的孕妇与已做过3次B超检查的孕妇作了比较后发现,前者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是后者的两倍。过多B超检查对胎儿不利的原因,是因为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的抑制,同时还能抑制女胎的卵巢发育,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儿生长发育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孕期一般做3次B超。第一次检查是在孕18~20周,确定单胎还是多胎。第二次检查是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的目的是排查胎儿是否有体表畸形。最后一次检查是在孕37~40周,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误区二B超检查越早越好

  实际上,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要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做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尚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6个月以后。

  1、如怀孕不正常,则需根据情况决定B超检查的次数。如羊水过多时,需在治疗前后经常测量羊水量。

  2、不要做B超来鉴别胎儿性别,因为鉴别胎儿性别需要比较长时间照射胎儿的某个部位,这可能会由于B超的热效应而给胎儿带来伤害。

  孕早期B超检查宜控制在5分钟内

  时机:怀孕前3个月

  怀孕早期出现以下情况应做B超检查:

  1、有先兆流产现象。阴道出血时间长,需了解胚胎是否存活,排除葡萄胎的可能,是否有必要继续保胎。

  2、出现下腹部疼痛,需排除宫外孕,或怀孕合并肿物。

  3、对月经不正常的孕妇,需了解胚胎发育情况,估计怀孕周数,排除多胎。

  4、明显的胎儿畸形,如无脑儿、缺肢等也可能在怀孕12周左右通过B超检查发现。

  提醒:孕期做B超最好不超过4次

  第一次B超:在怀孕6周后,孕妇除了妇科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妊娠是否正常,排除宫外孕、双胎、葡萄胎等异常情况。

  第二次B超:在孕18-20周再做一次B超,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大体情况。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

  第三次B超:时间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B超能够比较清晰的了解胎儿组织器官发育情况,查看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

  第四次B超:最后一次是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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