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真的有病,在允许的范围内,好开。如果病情比较轻,不允许开假条休息,就不好开了。对工作来说,长时间的假条肯定对自己对工作以及让老板对自己的印象会变不好的。以上就是我的回答。
【法律分析】:医生给孕妇开假条规定是需满足以下条件:1、孕妇是有先兆流产迹象;2、孕妇有妊高症存在;3、孕妇是高龄产妇;4、孕妇有重大疾病;5、孕妇需要进行保胎;6、孕妇在怀孕期间如果工作环境不好,容易对胎儿产生影响,比如噪音以及辐射都会对胎儿产生一定影响。这种工作环境,建议调理岗位,如果不能调离也可以向医生说明,医生会建议孕妇在家休息,如果不满足这六种情况医生一般不会给孕妇开假条。【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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