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生育津贴通常需要在生育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需要看具体规定。不仅可以领取到高额的生育津贴,还可以对生育时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包含了检查费,医疗费,药费等,个人只需要支出少部分。申请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主要包含了以下这些。
2、 需要提供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自行到网上下载。
3、 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最好携带复印件。
4、 需要提供已经准备好的生育证明和准生证。
5、 还需要提供婴儿的出生证明。
6、 提供女职工本人的银行卡以及银行卡复印件。
7、 提供医院生育医疗费用、出院小结的数据,门诊病历以及生育医疗证明等。
8、 其他证明,可以先联系当地社保局了解。
众所周知,女性缴纳的生育保险,在生小孩时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会非常高,主要会参考女性职工的工资,还需要参考产假时间,最后计算出生育津贴的金额。
办生育津贴需要以下材料: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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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身份证原件;2、街镇(乡)一级政府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生育医学材料: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者流产)的病历等材料的复印件。
4、《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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