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买家签收(可以理解为他已经满意,所以才签收)因此如果是他没有验货签收了,然后才发现快件有问题,那样具体的索赔问题就在他跟快递公司之间,而并不是你跟他的问题了(因为签收其实就是交付行为,证明你跟他的交易完成)
3、对于货物毁损,现在你该帮助买家向快递公司索赔,给买家提供证据(证明是快递公司的过错)也就是你的寄递单据等材料。
4、对于现在你所提到的情况,只能告诉你的买家很不幸,因为他已经签收了,即使是当着拆开,快递公司是不会承认的,他签收了就是他对快件满意并接收的证明,所以索赔基本也是无从说起了,根本就说不清楚。也就是等于买家来承担其签收后货物毁损风险的一切后果(除非他有证据证明其他人有关系)
以下情况不能退换货:① 因客户原因,造成商品外观及外包装、使用性能损坏等不能再次销售的商品。
② 无故要求将货物随意更换成其他产品时。
③ 根据客户的要求、特别购买或订制的商品。
④ 合同规定的不可退货商品。
⑤ 非质量原因的,食品等有保质期或使用期限的商品。
⑥ 超过厂家规定保修期的商品。
⑦ 外包装丢失的硒鼓、墨盒等OA消耗品。
家电、手机和整机类产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条款执行,无质量问题不可退货。
退货是常会出现的一种情况,比如收到的物品本身有质量问题,这个就是理由,不会尴尬。
再比如:
1、产品图片、保质期等描述与产品实际情况不符。
2、顾客收到宝贝之后,发现该宝贝不合身又或者是不喜欢所以发起退货。
3、商家未按时发货,导致超过规定的收货时间。
4、买家收到宝贝后,发现宝贝出现了破损、损坏的情况。
5、买家收到宝贝后,发现商家出现了错发、漏发的情况。
现在基本上所有网购商品都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退换货已经很方便了。
扩展资料: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2014年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
2017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8家单位,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行政指导,强调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规定 。
2018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启动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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