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术:一级医院3600元,二级医院4500元,三级医院5400元;
3、剖宫产卵巢肿瘤切除术:一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三级医院5700元;
4、剖宫产阑尾炎切除术:一级医院4200元,二级医院5100元,三级医院6000元;
5、二次剖宫产:一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4900元,三级医院5800元;
6、多胎妊娠顺产:一级医院3100元,二级医院4000元,三级医院4900元;
7、多胎妊娠难产:一级医院3200元,二级医院4100元,三级医院5000元;
8、多胎妊娠剖宫产:一级医院37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500元;
9、顺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0、难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1、剖宫产产后出血保守治疗: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2、顺产产后产褥感染: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3、难产产后产褥感染: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14、剖宫产产后产褥感染:一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6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目前“双胎减胎”暂时未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范围,所以双胞胎减胎手术费用不可以用生育险报销,其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但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所以减胎住院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不过每个地区要求会有些差异,具体还是要以当地报销政策为准。现目前除北京之外(但北京试管报销政策目前是暂停实施的),其他地方做试管婴儿相关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而试管怀双胞胎减胎就是属于非自然妊娠的减胎术,并不属于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所以试管双胞胎减胎手术以及住院的费用都不可以用生育险报销。但是可按基本医疗报销报销的部分,是可以报销的。
以广州市为例,生育保险报销医疗费用范围就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而异位妊娠、保胎治疗与非自然妊娠的减胎术就不属于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不过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所以说,虽然试管双胞胎减胎手术住院费用不可以用生育险报销,但是可以用医保报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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