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却明确要求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在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了第二个子女后,应当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而这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通常为两种,一是上环;二是结扎。当然,除了一些妇女身体不适应症以外。
我虽然不知道你女朋友是什么样的人。但作为一个女人来讲,你跟她相处三年,应该比别人了解她。为这个纠结她的人品没什么实质意义。她是什么样的人三年来她的行为动作,做事方式应该能看出来。因为这个怀疑,真让人无法接受。不否定妈妈看人方面会更透彻,但机子也要有主见,多观察,因为跟她最接近的人是你。以我的观点看,我认为一般结婚生过孩子的女人才会带环,百分之六七十都会带。如果没生过小孩带环那应该就追朔到她以前的恋爱史了吧。不过很少见。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真有什么不能告人的事,她会瞒着你去取环的,也不会告诉你。总之没弄清楚前不要随便猜测,那样是对她的不尊重。计划生育上环政策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女性采用上环方式进行节育。按照国家的规定,每个公民要履行计划生育政策,目前已经部分地区实行二胎政策。要求强制上环的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上环是避孕节育措施之一。
“上环”是我国育龄期妇女最常用的长效避孕措施,往往一个环在体内放置的时间可达十余年。放环本身是一个小手术,在子宫腔内放进一个异物,需要有一个过程身体才能适应。
计划生育上环并不是强制性行为,国家并没有相关政策规定一定要进行上环,只是强调计划生育,需要有积极安全有效的方法进行节育。
每个妇女都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避孕方法,如果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强制要求放环,这是违法的。在一些地区,上环手术是免费的,前提是当事人要自愿上环。
扩展资料:
其实上环不上环是自己的选择。可以选择其他的避孕方法。
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如下: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对西部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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