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转学手续:
1、先找好要转学的新幼儿园,确定好后再向原幼儿园提交转学申请,一般来说大部分幼儿园都是需要填写申请书的。
2、询问原幼儿园的园方,具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例如家长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小孩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证明或者房产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等。
3、申请书和身份材料上交至原幼儿园后,向园方领取一份“转园证明”,再把孩子在园时期的资料一并领取,如学籍档案、体检表等等。
4、与原幼儿园财务当面结算清楚具体费用款项,以免后续产生异议。
5、向新幼儿园提交入园申请,再向新园方询问具体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6、把孩子原幼儿园所在的档案转入新幼儿园。
每个幼儿园的情况和具体制度都不一样,以上手续和步骤仅供参考,具体的事项该如何操作家长们最好是亲自询问幼儿园后再进行。
法律分析:幼儿园转学手续如下:
1、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所提出转园申请,一般需要写申请书的。
2、到财务部门结清账目。
3、找园长签字。
4、到班级与老师和小朋友道别并拿好自己物品。
5、到医务室取回预防接种本和体检本,由医务室保健医开具转园证明,盖章有效。(如果在同一个地区,正规幼儿园转正规幼儿园,在原幼儿园开具“转园证明”就不用重新体检了,转园证明和体检结果都是两个月内有效。超过这个时期就要重新体检了。如果不在同一个地区或,可能要重新体检。具体的要求,要问你即将要去的园所。)
法律依据:《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十九条 学生转学审批流程如下:
第一步: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卡(由电子学籍系统打印或学籍档案中复印)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向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监护人填写相关内容,学校在相应栏目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二步: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校有关人员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和家庭住址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批,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第三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盖章;
第四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寒假、暑假期间办理。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但在毕业年级转回户籍地就读以便参加户籍地小学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学籍主管部门可酌情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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