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约等于29.95kg,也就是59.9斤。
石或作儋、担,是中国和日本古代容积单位,一石=十斗,通常用来量米。中国古代官员是以米、麦等粮食当作薪俸的,故有郡守两千石之说。《汉书·律历志》记载,汉时“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各朝代对石的定义不同,沈括《梦溪笔谈·辩证一》:“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又史量才《称谓杂记》:“俗民或直以百斤为石,或作担。”
石在古代的用处
日本室町到江户时代一石是52.5公斤稻谷与明清两代不同,脱谷折算糙米约廿多公斤或不到廿公斤白米,日本历史上,则以稻谷石高数,分判诸侯的经济实力,石高制是生产毛额并非租税净值,为一领地生产毛额,抽税后由众多人领取,非领主一人所得,不容易与中国官员作比较。日本的1石米大约相当于现在150公斤米,一个成年人一年消耗的米量最少需120公斤白米。
石高(生产量)有时是以钱换算(丰收时1石约0.4贯钱,饥荒时1石有时会高达5~10贯),有时又以其他的出产(如矿物、特产、渔获、商业收益等)来估计,但不论如何,它都是衡量当时经济生产的单位。日本明治19年改一石为180.39升。
一百二十斤。
“石”是古代重量单位,今读dàn。在古书中读shí,因古时1石约等于1担(即10斗),因此在民间“石”又可俗读为dàn。在正式场合、诗词、古文之中应作本音shí。
10斗等于一石。一石等于一百二十市斤。一市斤等于一斤,所以一石等于一百二十斤。
扩展资料:
自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到建国初期一直采用一斤十六两制。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
1市斤=0.5公斤
1市斤=10两
市斤以上有市担,以百进位;市斤以下有市两、市钱、市分、市厘、市毫、市丝等,以十进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市斤
百度百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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