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的康复行业虽然早已存在,但是商家们对其并不重视,市面上有的助行器都是很早以前的支架老产品,这些支架类的助行器,不仅不具有助力效果,而且丝毫没有康复效果,并且仅有的支撑效果还是需要患者靠双手支撑起整个身体重量前行。试想,一个正常的壮年男子都只能短时间的用双手支撑整个身体的重量前行,更何况多是老年人中风患者的情况,使用此类支架型助行器只会让更多的中风老年人更加不愿意行走,大大降低康复积极性,导致康复困难的结果!
支架类助行器
国外带电的助行器真有想象的那么好用吗?
国外确实有比较现代的助行器,像带电类的助行器(如本田的电动助行器),虽然此类助行器具有助力效果,但是助力效果微弱,并没有想象中的可以毫不费劲。产品自身重量大,重2.7公斤,增加负重,并且穿戴繁琐,需旁人帮助。每天都需要充电,充电一次仅能使用1小时,没有电时,则不具有助力,成为负担!最重要的是,售价昂贵!折合人民币约15万如此昂贵 助行器,就是可以让通过器械的支撑,让腿脚不方便的老人病人等腿脚不灵活甚至失去行走能力的人能够自理,能够和正常人一样外出散步。
助行器使用技术是指针对行动不便、弱视、盲人、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步行辅助器辅助人体支撑体重、保持平衡、锻炼行走,在保障患者安全的情况下得到有效的康复锻炼的设备。工具书上说的也差不多,但是这些说法我自己都觉得绕口,每次读都要脑补半天,我们还是简单的按照作用来理解下。
面对这些助行器我们应该如何去选择?看完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功能及适应症
主要功能:
(1)保持平衡 :如老年人、非中枢性失调的下肢无力、下肢痉挛前伸不佳、重心移动不能平衡等障碍,但对高龄脑卒中、多发性脑梗死患者的平衡障碍作用不大。
(2)支持体重 :偏瘫、截瘫后,患者肌力减弱或双下肢无力不能支撑体重或因关节疼痛不能负重时,助行器可以起到替代作用,有些书本上说不适合偏瘫使用,指的是普通框架助行器不适合偏瘫使用。
(3)辅助行走 :经常使用手杖、腋杖,由于要支撑身体,助行器比上述辅具更安全的辅助行走,所以在小区里看到用助行器一定要减速慢行。
(4)康复训练:作业训练和居家康复训练中经常用到的实用辅具仅供参考
你好,没签劳动合同部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工作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治疗终结后去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工伤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离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1Ⅰ级伤残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植物状态;
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 双侧眼球缺失;
b)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体损伤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 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4.2 Ⅱ级伤残
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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