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表决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通过,标志着第九部刑法修正案正式成为法律,并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车闹”首犯最高可获刑七年
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变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车闹”一词是谁发明的已经无从考证,但与之类似的“医闹”“房闹”都有着相似的社会背景,都是消费者为达到目的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维权。
如果你在微博上搜一下“4S店 堵门”你会发现每天都在上演着堵门的闹剧,而且这种现象不断扩大,相互传染。“堵门”的行为也使消费者的受害者角色变成加害者。
近年以来中国汽车行业蓬勃发展,汽车保有量屡创新高,汽车4S店更是爆发式增长,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发展过快,国家的相应的法律法规跟不上,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车闹”现象,背后的原因很复杂,既有生产厂家质量把控不严格,销售问题车辆,也有4S店不能够给客户提供完善的服务,甚至某些4S店坑害消费者,还有一些消费者过度维权,无理取闹,不满足要求就采取极端举措等等。
起诉的有吧!我们医院的儿科主任一星期前刚刚被病人家属刺伤~~~~~
患儿到达医院之前就已经不行了,在主任给孩子检查时,被家属从肩背部用剪刀刺入,伤及肺部.
目前没有处理意见,家属依然每天在医院闹事,儿科主任气胸,治疗中.
之前有病人去世后家属在医院里闹事的情况,经鉴定后医院无医疗事故责任,但是在法院宣判依然会让医院给予患者家属金钱赔偿(或者说抚慰金),一个副庭长曾经说"你们没错,但是作为你们那么大的单位,多少给人一点吧!就当行善了."说这话的时候,我就在跟前.
目前,在很多媒体的渲染下,普通民众开始用怀疑眼光审视医务工作,动辄起诉要求赔偿,究竟有多少医疗事故是名符其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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