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资料:
保障性药品,也叫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将西药和中成药品分为甲、乙两类,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各地区间经济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的差异很大。一方面,通过甲类目录,可以保障最大多数参保人员基本的医疗需求,而选择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又能使职工根据用药适应症的个体差异和经济能力获得有效的药品;另一方面,通过甲类目录将控制用药的基本水平,以宏观控制药品费用支出,同时通过乙类目录给各地根据用药习惯和经济水平留出进行调整的余地。
根据《药品目录》的组成结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对不同类别的药品分别提出了不同的支付原则:一是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规定予以支付;
二是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规定予以支付;三是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规定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规定予以支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此次《药品目录》调整主要针对西药和中成药,调整后的新版《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151个。西药部分共有药品1164个,其中甲类349个,乙类791个,另有20个仅限工伤保险用药,4个仅限生育保险用药;中成药部分共有药品987个,其中甲类154个,乙类833个。
甲类为保障性药品,可100%报销;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里,甲类目录是保障目录,其中的药品是100%报销的。
本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119种药品被新增进入目录。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调整工作全面完成。
通过本次目录调整,共119种药品被新增进入目录,另有29种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内药品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另外,据介绍,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扩展资料:
医保经济性提升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2020年10月份到12月份,在企业申报基础上,国家医保局建立了评审药品数据库。历经专家评审阶段到谈判阶段,对拟谈判药品开展测算。期间,邀请企业进行逐一面对面沟通,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组织谈判专家紧锣密鼓开展工作。
“简单说,就是在谈判规则下,引导药企给出可以接受的最低价。”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龚波说,绝不能因为个人同情而忽略了为参保人员争取最大让利的谈判职责,绝不在谈判中“点到为止”。
“我们基金测算组尽可能在测算过程中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全面考虑,拓宽测算的广度和深度,客观地评估评价谈判药品的真实价值,同时兼顾基金的承受能力给出合理的谈判价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让绝大多数患者能够享受到谈判药品的成果。”北京市医保中心主任、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组长郑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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