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婚孩子的
抚养费是多少:1、第一,有固定
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
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承担2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和业界的平均收入来决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儿童抚养费可采用定期支付和一次支付的方式。根据父母的职业状况,原则上必须定期支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没有固定收入,但每月有相当多收入的父母,必须按月支付的农业生产和收入高的父母,可以按季度或年支付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当事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支付的涉外。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离婚案件,儿童抚养费一般一次支付,以免将来发生执行困难。二是用物品折叠。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确定的儿童抚养费支付的金额,使用没有经济收入的人和失踪的人的财产,相当的金额,折扣抚养费,交给抚养孩子的人。3、儿童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原则期限是指抚养费的支付一般直到孩子18岁。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特殊期限是指孩子长大后,根据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必须承担抚养费,其停止期限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成年儿童的三种情况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力或不完全丧失劳动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还在学校学习的确没有生活力和条件。根据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孩子,有负担能力的父母必须承担抚养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离婚给的抚养费一般支付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较为合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到百分之五十。具体支付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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