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我国使用的进口药品,分为两种:一种是从国外进口的成品药品;另一种的从国外进口的原料药,由国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分包装的。区别的办法是,看药品的外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如标示“分包装企业名称:×××”,就是进口的原料药,由国内企业分包装的药品。你所说的情况,“药品的外包装与以前相比不同,主要是药品铝膜充气不足,塑料基片上的切痕不能正常折断,膜上字迹的精细程度也不如以前”的确值得怀疑药品质量有问题。
对于药品质量的监管是由所在地的药监局负责的(药监局是属地管辖),你到药监局投诉是对的。但是,我现在有个疑问:药监部门给你的答复“经有关部门认定,此药没有任何问题”。是通过什么方式给你的答复呢?确定药品质量,有两种方法,一是由药品检验所对药品进行检验,同时出具《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检验报告书》就是明确该药品的真伪;另一是由受理投诉的药监局发协查公文,与药品生产企业核查药品的真伪。药监局给你的答复只能是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否则这个答复是不确切的!
希望能给你点帮助,也祝你早日恢复健康!如有其他疑问,我再帮你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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