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个人账户当中产生余额和不产生余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两种不同的情形呢?这主要是因为参加的医疗保险不同所导致的结果。一般如果我们去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绝大部分人都会建立个人医保账户。无论你是在职员工还是退休人员,那么个人账户每个月都会有相应的余额产生。
但是职工医疗保险,它会建立个人医保账户,前提是在于我们的职工医疗保险是要按照8%以上的,高标准的缴费比例来缴纳费用。一般情况下,通过企业单位正常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和企业单位来共同承担缴费比例,个人大约承担2%左右,企业单位承担剩余的部分大概是6%~10%左右,然后就会在每个月的个人医保账户当中建立相应的余额。
这就是我们医保卡当中为什么会有钱,但是有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也没有钱,这主要是因为这部分人群他选择的是灵活就业的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个人,在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过程中,是可以有高档次和低档次之分,如果说你选择的是低档次,那么就不会建立相应的余额,但如果你选择的是高档次,那么就会建立相应的余额,所以说是有这样的一个区分,那么也就出现了一小部分人群参加职工医保,没有个人医保账户的情形。
如果说我们的职工医疗保险具备了退休条件,比如说你在退休之前满足2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那么就可以直接去办理医保退休,即便不满足25周年的累计年限,也可以正常地去一次性补交完成所需要年轻的费用直接去办理退休,无需延迟退休,所以说很多人,他可能在退休之前就办理了职工医保,然后退休以后就可以享受到职工医保的报销待遇。
但又有一部分人,他可能在退休之前没有补交这部分钱,退休以后看到别人能够享受到职工医保的待遇,又看到在个人医保账户当中也产生了相应的余额。这种情况下自己想要补交的,但是退休以后实际上绝大部分地区是不允许补交的,个别地区可能允许补交,但是要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规定来决定。这样的话,实际上退休以后,想要再去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的概率是非常低的,那么我们只能够去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了。
医保卡里的钱是从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中得来的。
医保卡里的钱是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里面自己支付的保费,职工医保在单位缴纳的。
那么单位缴纳的费用划入统筹账户,员工自己缴纳的费用划入个人医保卡,若是以自由职业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则会从缴纳的费用里面按照规定的比例划一部分到个人医保卡。
每月按规定缴纳医保的在职职工,和退休后依旧享受职工医保的退休职工,每个月月底会有一笔钱打入医保卡中。
每个月的医保卡里面有两个账户,一个是金融账户,相当于银行卡一个是个人账户,账户内余额可以在定点医药机构刷卡消费。
职工退休前,医保账户里的钱与缴费基数和年龄段有关,年龄段不同,注资比列也不同,简单来说缴费基数高,医保卡资金就多年龄段越大,医保卡资金就多。
职工退休后,注资比例与基本养老金高低有关,并根据年龄段有最低保底。
简单来说,基本养老金高,医保卡资金就多,如果基本养老金偏低,也会有个保底最低数。
医保卡里面的钱是属于参保人自己所有的,若是没有使用也会一直存在卡里面,不能随便取出来。
必须满足提取的条件才能取出。
若是参保人死亡,其医保卡里面的钱是可以被继承的。
医保卡里有钱却不能用的原因如下:
1、医保卡还没有激活,在拿到医保卡之后,还需要激活了才能正常使用,参保人可以携带好医保卡、身份证前往开户银行或医保中心办理激活手续,也可以拨打社保热线进行激活;
2、医保卡没有在规定的地方使用,若没有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那么在异地就医的话,是无法使用医保卡的。也有可能是,医保中心还未划账,医保卡个人账户每个月都会由医保中心定时划账,若是钱未到账的话,那么也无法刷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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