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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指社会劳动保险的医保大病那就是:
门诊大病病种
1、尿毒症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8、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9、特发性肺纤维化10、支气管哮喘11、支气管扩张症12、肾病综合征13、慢性肾功能不全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溶血性贫血1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7、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8、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19、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0、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1、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22、尿崩症23、皮质醇增多症(库欣综合征)24、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5、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6、系统性红斑狼疮27、结节性多动脉炎28、白塞氏病(贝赫切特病)29、系统性硬化症30、多发性(皮)肌炎31、脂膜炎32、癫痫33、帕金森氏病34、多发性硬化35、重症肌无力36、运动神经元病37、肢端坏疽38、股骨头缺血性坏死39、结核病40、精神病41、干燥综合征42、自身免疫性肝病43、肝豆状核变性44、颅内良性肿瘤综合治疗45、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46、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47、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48、血友病49、肢端肥大症50、原发性肺动脉高压51、苯丙酮尿症52、强直性脊柱炎53、克罗恩病54、戈谢氏病。
可以购买高血压危重症保险,但是有一定的限制。不同程度的高血压有不同的约定,以保险公司的要求为准。(1)一级高血压:危重病险一般按标准体投保,部分危重病险可能需要额外投保。
(2)2级高血压: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危重病险可由标体承保,但一般承保需另收费用。
(3)三级高血压:一般拒绝参加危重症保险,但在长期稳定的情况下,可以投保危重症保险,并收取额外费用。
拓展资料
1、 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在发生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出血等特定重大疾病风险时,被保险人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商业保险行为。
2、 从2021年2月1日起,重疾旧定义下的保险产品将全面下架。根据新规,部分疾病将按照两级严重程度进行赔付并可以续保,赔付的疾病数量也有所增加。新重疾条例首次引入轻症的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三大核心疾病按严重程度分为重症和轻症,将这三种轻症可获赔付的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总保额的30%以抵御风险。
3、 根据卫生部2008年6月发布的数据,人一生中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费用一般在10万元以上(不包括恢复费用和损失的时间费用)。那么,我们依靠什么来抵御这种突如其来的风险呢?简而言之,大病保险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也就是说,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所列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他都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固定的赔偿。
4、 大病保险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大病”会长期严重影响患者及家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是“治疗费用巨大”,此类疾病需要更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第三,不容易治愈,会持续很长时间,甚至永久。重疾险支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个用途:一是支付被保险人因患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而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参保人员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量避免参保人员家庭陷入经济困难。
如果是严重的高血压,长期服用药物控制,经过三甲医院治疗过的,可以申请慢性病,这样医保是可以适当报销的。社保里面有一些能够报销的慢性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包括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出血以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以及肺心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者减退症,癫痫病,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综合症,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特殊慢性病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心脏换瓣膜手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手术后等。
拓展资料: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018年9月18日有关人员在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2020年2月18日,有关人员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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