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肾异常主要原因先天愚型的胎儿,部分也可出现肾集合部分离的现象。
与肾积水
正常胎儿肾脏的集合系统可有轻度分离,分离径可达6毫米,而胎龄大于30周后肾盂扩张≥10毫米或存在肾小盏扩张则为肾积水。肾积水分为两种。一种为可复性:积水宽度1.01—1.63厘米之间,肾实质较厚,1.02—0.58厘米之间,胎儿出生后环境变化,积水随之消失。常见于胎儿的膀胱内大量尿液充盈或某种原因引起的输尿管收缩节律失调。另外部分病例的输尿管可能存在某些解剖结构的异常。另一种为不可复性:积水宽度2.15—2.56厘米,肾实质厚0.3—0.2厘米,常见于先天性输尿管狭窄,多有分泌功能的变化,出生后应及时治疗。
病因
虽然超声仪器的进展对泌尿系统畸形诊断更准确,但其假阳性率却较高,据报道可高达39%~52%。这种假阳性率高企的主要原因是轻度肾盂扩张,而许多轻度肾盂扩张在产后都正常。这一问题至今尚未解决,而且到目前为止,产前超声对肾盂扩张程度的界定以及扩张到什么程度时产后必须进一步检查亦没有统一,在临床工作中应特别注意。
多数学者认为,肾盂扩张前后径大于15mm,高度提示梗阻性病变可能,产后手术率较高。肾盂扩张前后径在10~14mm者,发生肾脏病理情况者亦较高,多数学者建议产后新生儿期随访检查.
肾盂扩张前后径在4mm~10mm范围内时,许多情况不是病理性的,可能为正常或是生理性的,但亦有严重的泌尿系梗阻仅表现为轻度肾盂扩张者,例如后尿道瓣膜梗阻,可以引起明显的膀胱扩张和输尿管扩张,而肾盂扩张则轻微。因此对于轻度肾盂扩张时,不能简单作为正常或异常来对待。
引起正常胎儿肾盂轻度扩张的可能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为孕妇大量饮水可导致胎儿肾盂扩张,其次是胎儿膀胱过度充盈时压迫输尿管引起肾盂轻度扩张。有研究表明,70%的胎儿在2小时经内多次重复观察,胎儿肾盂测值可小可大,从而出现“正常”及“异常”改变。
孕妇肾积水是妊娠过程中的一种最常见表现,其可能的原因是由于黄体酮类激素作用下泌尿系统平滑肌松弛所引起。胎儿在这种高激素状态下,也可能出现轻度肾盂扩张。
诊断原则
尽管在诊断标准上存在争论,但对一些原则仍趋向一致,这些原则是:
(1)肾盂扩张<4mm,大多数胎儿为正常胎儿。
(2)肾盂扩张为5~10mm,或者有膀胱扩张、输尿管扩张、肾盏扩张或仅可显示肾盏的肾盂扩张(Ⅱ度肾盂扩张),应在以后妊娠过程中随访观察监测。
(3)如果肾盂扩张在10mm以内,肾盂/肾脏前后径之比小于0.5,且胎儿无其他异常发现,那么产后出现临床相疾病的可能性较低。
(4)肾盂扩张>10mm,出现肾脏病理情况的可能性明显增加。产后应行肾功能检查及排泄性膀胱尿路造影除外梗阻和膀胱输尿管返流。
(5)产后随访原则:最好于产后5~7天进行,因为此时期新生儿已不再受母体黄体酮类激素影响而致平滑肌松弛,其轻度肾盂扩张此时已消失,然而在出生后的头48小时内,由于新生儿有轻度脱水,如果出生后立即行肾脏超声检查可出现假阴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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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肾盂扩张
定义
肾盂内球形或椭圆形无回声区,直径≥5mm≤10mm。
测量方法
在胎儿肾盂水平横切面测量最大前后径.正常测值<5mm.
与胎儿单倍体异常的关系
在孕16-26周的胎儿,单侧肾盂扩张的发现率约为0.7%。在唐氏综合症的胎儿,超声检查仅发现有轻度肾盂扩张者为2%。
我个人经验:您的孩子还不存在疾病现象
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以前不易早期发现的疾病,在如今要诊断已显得更简单和容易得多。在产科,B超发现胎儿肾积水的病例也就——“浮出水面”。那么,胎儿肾积水,是否要终止妊娠?如何面对?正常胎儿肾脏的集合系统可有轻度分离,分离径可达6毫米,而胎龄大于30周后肾盂扩张≥10毫米或存在肾小盏扩张则为肾积水。肾积水分为两种。一种为可复性:积水宽度1.01—1.63厘米之间,肾实质较厚,1.02—0.58厘米之间,胎儿出生后环境变化,积水随之消失。常见于胎儿的膀胱内大量尿液充盈或某种原因引起的输尿管收缩节律失调。另外部分病例的输尿管可能存在某些解剖结构的异常。另一种为不可复性:积水宽度2.15—2.56厘米,肾实质厚0.3—0.2厘米,常见于先天性输尿管狭窄,多有分泌功能的变化,出生后应及时治疗。
综上所述,全面了解胎儿肾积水的转归,定期随访尤为重要。发现了胎儿的肾积水不要过于担忧,不必急于终止妊娠,应于B超发现后一小时或一周后复查。如胎儿肾积水宽度<1.63厘米或肾实质厚度>0.58厘米,可视为正常;如积水宽度>2.15厘米或肾实质厚度<0.2厘米为不可复性,可视情况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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