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3.关于1000块的自付金,我的理解是起付线,也就是说住院发生的费用要由参保人先支付1000,超过1000以后的部分,再根据当地医保的报销比例来报销
4.关于门诊,不是所有地方的医保都可以报销,比如北京规定,当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后,再发生的门诊费用才可以得到50%的报销,卡内的钱可以支付的话就用卡支付,没有的话用现金,可以报销门诊了一般是同住院那样报销,不可以的话,去哪也是报不了的医疗与生育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如果已参加社保,那么应该是会有生育保险的。但还是请楼主搞清楚单位有没有给办理。如果有,参保一年以上便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赔偿数额是根据实际支出。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扩展资料:
《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或者合并、分立时请求权人的确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鼻梁骨骨折不属于轻伤,是轻微伤,具体如下: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标准的规定,鼻骨骨折属于轻微伤,处罚标准是治安拘留或罚款。而在旧的划分标准中,鼻骨骨折属于轻伤,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也由此可知,鼻骨骨折不算是轻伤,它是属于轻微伤,处罚标准是治安拘留或罚款。
按程序走,先做伤残鉴定,如果鼻梁骨粉碎性骨折能评为十级伤残,伤残赔偿金按户口性质赔偿。然后是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补助费等。按实际损失赔偿,没法一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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