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招标办,属于建委的下属二级单位(不是建委的某个科室,而是二级单位),主管招投标工作。一般可以在市级建委网站的“机构设置”一栏的“直属单位”或“下属单位”里找到招标办。
扩展资料: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货物买卖、财产出租、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的一种竞争形式和交易方式,是引入竞争机制订立合同(契约)的一种法律形式。招投标管理是招标人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劳务承担等交易业务,事先公布选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招引他人承接,若干或众多投标人作出愿意参加业务承接竞争的意思表示,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
参考资料:招投标管理_百度百科
不是归到哪一个部门来管啊,一般情况下,都几个部门联合管理的。一般药品招标办有个办公室,办公室有个办公室主任,主任做了不决定的事,招标办还有个领导小组。
如果是风纪问题呢,可以找纠风办。药品资质问题找药监局,质量问题找卫生厅,价格问题找发改委。
我用自己的话简要回答一下哦,希望对你有帮助。药品招标采购,缘起于早些年(2000年之前),药品市场价格不透明,价格虚高,民众看病难看病贵,因此差不多从2000年左右(也可能更早),在个别地区开始尝试采取药品招标采购制度,要求公立医院只能采购在招标中中标的产品,并且以中标价作为医院采购价。结合发改委要求的医院加价率规定,希望药品价格能够透明稳定下来。
早期药品招标采购的特色:
1. 比较分散,从地市到个别医院都可以进行招标,因此药价混乱的局面并没有一下在改变
2. 招标中介起到很大作用,企业还需要支付很多中介服务费用,额外增加了药品成本
3. 中标结果执行力度低,医院并非完全按中标结果进行采购
自2009年,卫生部发布了卫规财发2009 7号文,希望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后来的2010年又发布了作为7号文后续详细执行规范性文件,卫规财发2010 64号文,对药品招标采购的诸多细节进行了规范。
在2009年末,国家开始执行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又配套发布了国发办2010 56号文,作为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规范性文件。
所以总结一下当前的招标制度主要特色:
1. 招标以省级为单位进行,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有两个招标项目,包括基药招标和非基药招标
2. 招标中介退出省级招标舞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成立非盈利的政府所有的药品招标采购网上平台
3. 明确政府多部门联合的招标工作机构,包括卫生/药监/财政/工商/纠风等众多部门都有专人在招标工作中发挥作用
自从2011年以来,又发生了一件重大的药品招标政策的改革,即对各地的基本药物招标要求采用在安徽试点的双信封评审模式。
所谓的双信封评审,就是对所有药品分两个信封进行评审,第一个信封是技术标信封,比拼药品质量/疗效/企业规模/知名度等等,得分高着按录取比例进入第二个信封。第二个信封就是商务标信封,仅进行价格比拚,不考虑第一个信封得分。
此举为了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的医院采购价。
但是自从2011年以来,众多药企包括社会各界都正在发现,越来越多的后续问题出现了,甚至出现了药价虚低的现象。
一下子,想到了这些和LZ分享,要聊招标,真的可以聊很久,以上信息,抛砖之用。也希望和同行可以多沟通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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