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北京社保在外地生孩子可以报销;
2、在外地发生生育、计划生育相关费用需额外提交:
A、本人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需本人和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B、当地医院资质说明(说明需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该说明由就诊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C、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上需写清末次月经日期、分娩日期和分娩方式)
3、产后2个月将材料及单据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即可,先申领生育津贴后报销费用。
材料:《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1张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1张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原件+2张复印件、女方结婚证原件+1张复印件。另外,异地生育需提供结算明细单及病历复印件。
4、生育津贴基数=本单位全体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这个数值由社保系统自动计算。
【个人建议】
当个人去报销的时候,个人需要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
【北京生育报销所需条件】
1.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
2.非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若为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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