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江西、昆明等多省市相继发布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和藏匿问题乳粉,凡2010年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逾期不上缴的,依法从重处罚。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10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限期上缴问题乳粉的公告》,要求彻底清缴问题乳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北京发布公告要求限期彻底清缴问题乳粉
京华时报9月11日报道:“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一些企业或个人将问题奶粉封存在仓库中,这导致部分问题奶粉重现市场。10日,北京市食品办发布公告,称将在本月底前清缴北京市场的问题奶粉,主动上缴者可减轻或不处罚;逾期不上缴的,将从重处罚。
福州发公告要求在9月底前主动上缴三聚氰胺乳粉
福州日报9月5日报道:福建福州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日前发布公告,要求企业和个人在9月30日之前主动上缴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并送往当地质监部门检查。对于逾期不上缴的,福州政府将给予严厉处罚。
昆明市政府通告称9月底前上缴问题奶粉不处罚
云南网9月10日报道:昨日(9日),昆明市政府发出关于清缴问题乳粉的通告,凡是在本月底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单位和个人,可免于行政处罚。
江西规定9月底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免处罚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0日电:9月9日,江西省对2008年的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发出清缴通告,凡在9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可免于处罚,对逾期拒不上缴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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