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母乳喂养休假规定
纯母乳喂养休假规定,因为母乳对于婴儿来说是最好的营养,但是其实近年来产妇哺乳困难一直是个问题,尤其是在工作或者公共场合,所以就需要实施母乳喂养法规,下面是纯母乳喂养休假规定。
纯母乳喂养休假规定1一、哺乳假国家规定标准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七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哺乳假工资如何发放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1、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2、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3、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4、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到2天。
纯母乳喂养休假规定2一、哺乳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月的哺乳假。
关于哺乳假:
哺乳假与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是两个概念。
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月的哺乳假。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我国对产假和哺乳假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哺乳期时长为6个月。从宝宝出生到一岁之内,企业应每天给哺乳期女性提供一个小时哺乳时间,可以享受正常工资发放待遇。能够保障宝宝的正常喂养。
我国母婴保障法特别为在职女员工增加30天产假。孕妇在纯母乳喂养期间,可以享受30天出勤待遇。这是专门为哺乳女性提供的特殊福利,而且在哺乳期公司也不能给女职工安排繁重劳累工作。
正规单位都会按照假期规定执行,不过有一些小的工作单位会出现假期减少情况。这个时候女员工可以向领导申请,也可以在社区医院开母喂养证明,在公司申请休假。女性朋友们在母乳期喂养期间应保持心情愉悦,这样对身体恢复也是有帮助的。
纯母乳喂养休假规定3劳动法对于哺乳假的规定
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律规和部门规章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一、对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四、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假指婴儿出生后的一年内婴儿哺乳期特有的假日。在工作日,哺乳的妈妈每天有两个0.5小时的哺乳时间,也就是每天一个小时,两次可以一起使用或分开使用。哺乳假每天1小时,在工作时间内,工资应该正常支付,不应减少,不影响晋升、调整工资和计算服务年限。
由于哺乳假的零碎时间,许多母亲不知道如何使用。如果公司离家很远,就可以单独使用每日哺乳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哺乳期申请并由其领导批准。用人单位不可以延长哺乳期妈妈的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女职工在孩子一岁以下时有夜班工作。
用人单位应有义务给哺乳的妈妈每天安排一小时的哺乳假,如果女职工生育多胎,按照婴儿的数量,每多一个婴儿需要哺乳都要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在每个班次的工作
哺乳假2022新规定如下: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5、法律规定哺乳假是指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的保护,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
哺乳期工资计算如下: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4、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5、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6、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8、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1、上海女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享受哺乳假6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且本人提出申请。2、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十八条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依法开具产前假和哺乳假有关疾病证明通知 》 第一条 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一九九_年九月二十一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6号令发布)及《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沪劳保发〔90〕109号)的规定,女职工妊娠28周以上可以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产假结束后可以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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